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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6年3月,根据威文编办[2016]5号文件,设立派驻高村镇检察室、派驻葛家镇检察室和派驻宋村镇检察室3个股级单位。文登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区检察院)内设办公室(与行政装备科合署办公)、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科、检察技术科、法警大队、预防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监察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和案件管理中心15个科室,下设反贪污贿赂局(正科级)、反渎职侵权局(副科级)、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正科级)、派驻南海新区检察室(正科级)、派驻高村镇检察室、派驻葛家镇检察室和派驻宋村镇检察室。有干警80人,其中检察官58人,其他人员22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硬队伍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首批28名员额检察官的遴选推荐工作。提拔重用科级干部9人、中层副职23人。加大对业务尖子、先进典型的培养和选拔,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检察官教检察官、疑案研讨等活动10余次。有2名干警分别被省检察院评为业务标兵、优秀侦查员,4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评为办案能手,2名干警获评“文登好人”称号。年内,派驻南海新区检察室被省检察院授予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单位、全省优秀派驻基层检察室等称号。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3件15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6人,其中要案2人,科级干部4人,有9人被判处实刑。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件,撰写职务犯罪分析报告3篇。探索推行“检察预防约谈”制度,出台《文登区检察院预防约谈实施办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涉案人员、职务犯罪多发及存在发案隐患的单位开展约谈6次28人,帮助建章立制4件。举办警示教育讲座40场次,受教育人员达1.1万余人。提供行贿档案查询3400余次,对3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竞标资格。
【刑事检察】 全年共办结审查逮捕案件197件273人,其中批准逮捕140件183人,不批准逮捕57件90人;办结审查起诉案件414件539人,其中提起公诉398件515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立案监督15件,提出刑事抗诉4件19人,追捕追诉漏犯 17人,追漏犯罪事实14件,纠正违法11件。严格证据标准和证据审查,加大对电子证据、鉴定结果、实物证据的审查运用,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捕、不诉 42人。把握宽严相济的审查标准,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以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当宽则宽,依法不捕不诉54人。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的沟通协作,提前介入侦查16件次。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召开联席会议23次,及时统一法律认识及证据标准。

【民事行政检察】 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35件,立案35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执行监督7件、诉讼违法调查11件、行政执法监督13件。围绕国土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成效显著。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建立虚假诉讼线索的发现、查处等长效机制,办理的2件虚假诉讼提请抗诉案件,均获法院改判。

【监所检察】 年内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看守所安全监管大检查15次,对刑罚执行和监管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整改意见10次。针对在押人员调整为女性和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突出人性化监管,维护监管安全。对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收监、财产刑未执行等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纠正未交付执行案件2起。

【控告申诉检察】 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59件,受理各类来信来访35件,其中来信7件、来访28件38人。院领导接访5件7人,受理民事监督申请案件14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提请抗诉1件,办理初核2件,办理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2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4件7人,发放司法救助款8.8万元。

【检察技术】 做好法医文证审查工作,全年对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对拟作证据使用的法医鉴定结论进行文证审查65件65人。发挥检察技术部门辅助侦查的职能作用,协助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做好检验鉴定、现场勘查、录音录像、及证据固定等工作。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7件19人,共234次670小时,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和保障。 (任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