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档案浏览器

【概况】 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招办)有工作人员11人。2016年,区招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招生考试政策,完成普通高考、中考、初中学业考试、成人高考、高教自考和社会证书考试的报名、考试组织工作;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新生录取工作。在各类媒体发表有关招生自考的宣传稿件15篇。2016年12月,区招办被威海市招生办授予 “普通高考质量评比优秀单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优秀单位”称号。
(张淑妤)
【普通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以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含考查科目)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学生。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也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为D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为普通生招生计划数的85%。指标生的分配原则,以初四学业考试报名人数和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得分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各普通高中遵守国家、省、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各项规定,不招收规定招生区域以外的学生,不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超计划录取学生,不招收择校生。未参加威海市初中学业考试的学生,任何高中学校不予录取。违规或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没有违规招生现象的发生。
【“3+4”本科录取】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3+4”本科录取报到时间为6月27-29日,已报到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在“威海市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统一录取工作平台”上进行,由威海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考生自主网报志愿择优录取,未经平台录取的一律不予以注册学籍。严禁招生学校进行虚假宣传,严禁设置报考门槛并控制生源等扰乱招生秩序现象的发生。具体录取时间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威海市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徐海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