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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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法规教育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公证律师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科5个科室,下设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16处镇(街道)司法所,辖5个律师事务所、10个法律服务所、2个司法鉴定所和1个仲裁工作站。局机关在编15人,法律援助中心5人,公证处8人,镇(街道)司法所24人。全区有执业律师53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8人,司法鉴定人员22人。年末,文登区被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被山东省普法办公室授予“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称号。
【普法宣传】 2015年,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延伸、拓展微信平台服务功能,新增社区矫正服务模块,并将微信二维码印制在宣传单和社区矫正告知书上,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接受法制教育和法律援助。印制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1万余张、法律服务联系卡3万张、律师服务联系卡1万份免费发放到全区农村、社区和企业。4月,率先建成威海市首家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至年末,建成开发区金山管委、龙山街道、大水泊镇、张家产镇、葛家镇等6处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月6日,威海市普法依法治理座谈会在文登召开,省司法厅副厅长迟丽华参加会议并参观实验中学、普法广场和“四个中心”(区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0月13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和谐发展(东片)现场观摩会在文登召开,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带领与会人员现场观摩 “四个中心”;同月30日,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和实验中学作为威海市普法工作重点单位,迎接全省“六五”普法检查组的验收。年末,文登区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区法制宣传教育中心被山东省普法办命名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龙山街道西龙格社区、环山街道夼北社区、文登经济开发区柳家庄社区和张家产镇董家店村被表彰为第六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律师业务】 全区有律师53名,共办理各类案件613件,其中刑事案件41件、民事代理519件、非诉讼案件53件,涉及金额4091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113万元。代写法律文书632份,担任法律顾问77家,解答法律咨询3700余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文登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区司法局首次开展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有8名连续执业5年以上的专职律师被评为文登区优秀律师。

【公证业务】 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5898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3405件、国内经济公证26件、涉外公证2467件,涉及金额1.8亿元。为伤残军人、孤寡老人、行动不便的病人等免费上门服务20余人次,减免公证费近40万元。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近600人次,提出司法建议150余条,依法拒绝公证近60余件,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近600万元。办理的公证准确率达到100%,无一起错证或因公证案件而发生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援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3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近千件,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7件,减免法律费用200余万元,帮助300余名农民工解决被拖欠的工资600余万元,维护农民工、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托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开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通过整合法律援助、律师、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部门,实现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在区看守所建立威海市文登区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方便在押人员及其家属了解法律援助,及时申请法律援助。

【司法鉴定】 全区有威海鉴正司法鉴定所、威海科真司法鉴定所2家司法鉴定机构,共有司法鉴定人员22人。全年共办理法医临床鉴定司法鉴定案件1560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

【仲裁工作】 年内,威海仲裁委员会文登工作站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84件,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67件、保险案件8件、租赁合同案件4件、民间借贷案件2件、借款合同案件1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1件、设备买卖合同案件1件,收费额49万余元,案件标的额9400余万元。所有审理案件全部结案。利用“3.15”和“12.4”法制宣传日开展仲裁宣传活动,现场发放仲裁宣传册和明白纸。6月26日,参加由区司法局、工商局、建设局、旅游局联合举办的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到北山社区发放仲裁宣传资料400余份,解答部分群众对仲裁法律知识的相关问题。在文登政务中心二楼及经济开发区金山管委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仲裁服务窗口,并制作仲裁法律知识刊版。深入走访城区及南海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全年共走访企业40余家,发放仲裁宣传资料800余份。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 建立区、镇(街道)两级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按照区、镇、企业三级布局设立社区矫正教育中心。区司法局在区综治暨平安建设指挥中心建立社区矫正中心,各镇(街道)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办公室,建立村居社区矫正联系点,发展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800余人,组成400余个矫正小组,做到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有2名志愿者负责包扶。开展“一对一”的教育帮扶工作,先后与林业、园林部门联合建立两处基地:以接受红色革命文化教育为主题,在市区东天福山林场建设第一基地;以“我为城市建设做贡献”为主题,在市区西区园林局苗圃基地建设第二基地。两处基地分别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一定数量的种植与养护岗位,内部设置矫正管理办公室、回归教育室和中途之家三个功能单元。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的登记造册、记录工时计算工资等;回归教育室在劳动之余开展对社区矫正与刑释人员的教育;中途之家为社区矫正与刑释人员提供休息及住宿。两处基地实行规范化管理,先后协调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50余人次,组织5000余人次的社区服务。6月,区司法局在威海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9月,司法部社区矫正局副局长谢愚娜到基地进行调研。年内,全区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3名,解除315名;接收安置全区刑释解教人员443名。年末,共有社区矫正人员371名。

【人民调解】 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引入第三方调解,实现社会矛盾纠纷解决资源的整合、优化,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年共审查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122起,确认通过率达100%,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办案成本,实现高效、便民的司法目标;化解基层矛盾纠纷7835件,调处成功率99.1%,避免民转刑案件12起,防止矛盾激化7起,避免进京上访事件1起,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

【基层法律服务】 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整顿法律服务秩序,监督基层法律服务依法依规正当执业。年内,对全区10个法律服务所和4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办理登记、年检注册,建立规范化执业资格认定和执业准入控制制度。全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参加社区法律服务活动6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5620人次,代写诉讼文书980件,代理讼诉案件6430件。 (席铭峰)
责任编辑 王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