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威海市文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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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中国共产党威海市文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常委6人,委员24人。机关设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宣传教育室、监察综合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纪检干部管理室,副科级事业单位威海市文登区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区监察局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区纪委设四个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与派驻监察室合署办公。2015年,有工作人员45人,其中,纪委机关26人,派驻纪检组19人。
【区纪委书记办公会及常委会】 2015年,召开区纪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21次。会议主要议题有:传达学习上级纪委和区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研究起草《威海市文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部署对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政述职和廉政测评工作安排;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纠正“四风”工作,安排部署督导巡查;研究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关工作;研究部署省委巡视期间的纪律审查工作;研究党政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党政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相关工作;研究关于镇办纪委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监督工作;研究制定行风热线上线计划;研究来信来访调查报告和案件的定性处理意见;研究部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区纪委全委会】 2015年2月27日,区纪委十三届九次全体会议在区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及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张建亭做工作报告。区纪委委员,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埠口港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区直各部门、驻文各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或分管负责人,区纪委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2015年9月29日,区纪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在昆嵛酒店二楼6号会议室召开。区党政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并接受评议。
2015年11月6日,区纪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体会议在昆嵛酒店二楼6号会议室召开。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区纪委委员对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询问质询,区纪委委员和部分区级党代表对述廉述责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派驻机构工作】 2015年,各派驻纪检组参加所驻部门民主生活会14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123条,督促整改问题46个。对所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434人次,参与协助信访调查68件次,行风热线跟踪督导108期,参与组织反腐倡廉教育活动31次。
【党风党纪教育】 2015年3月,开展为期1个月的“警示教育月”活动,教育培训党员干部约4700人次。年内,强化教育载体,在各镇(街道)建立廉洁教育讲堂17处。
【党风廉政建设】 2015年,对党员干部监督实现全覆盖,做到"五个主抓"。对区级干部,主抓述廉工作。9月,组织召开区党政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会议,15名党政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委会汇报个人有关事项,强化同级监督。对科级干部,主抓廉政谈话和述廉述责工作。4月,开展“廉政谈话月”活动,纪委常委与区直部门、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与驻文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对一廉政谈话,共谈话139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工作,12名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书面征求询问质询意见和建议187条,现场询问质询11条。其余6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上报书面报告。对述廉述责工作开展情况,向全区进行通报;参与制定《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规范党员干部9大类40种问责内容,为执纪监督提供依据。对机关干部,主抓工作作风转变。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效能监察等工作,对服务群众窗口和服务群众事项进行监察、评议,一些违反纪律的现象得到纠正。对农村干部,主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堂课”。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33条”监督重点,用制度手段管住村干部绝对权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针对农村“两委”换届后干部情况,利用“廉政谈话月”活动,由镇级纪委书记与各村书记、主任一对一廉政谈话,共计谈话798人。对全体党员,主抓廉政文化宣传教育。3月,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行为,开展公款旅游专项整治活动,各派驻纪检组深入部门进行督导,全区139个部门(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围绕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针对“四风”问题,坚持重要节点必查和不间断明察暗访相结合,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四风”问题1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批评教育9人。
【信访受理】 2015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504件次。省纪委新开通外网网络举报方式,共处理网上举报195件,除重复及业务外举报外,共导出办理外网举报92件。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共排查信访矛盾纠纷78个,解决信访问题32个。完成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和领导包案工作,执行群众来访接待双向承诺制。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监督监察,下发信访监督通知书6份,对4名科级干部和2个部门进行信访监督,信访谈话11人,诫勉谈话3人。向相关镇(街道)、部门或派驻纪检组转办信件共计258件。共收到市纪委交办要结果件18件,全部办结。巡视组移交的110件信访件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3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17人。
【案件查处】 2015年,共审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6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3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解除行政处分 22人,恢复党员权利1人。受处分的63人中受党纪处分49人(9人开除党籍,10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9人受党内警告处分,1人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受政纪处分14人(受行政警告处分11人,行政记过处分3人)。
【行政执法监察】 2015年,继续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对全区25个服务大厅550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服务事项进行全程监察,发现问题,即时纠正,并进行问责。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9起。
【行风建设】 2015年,共举办行风热线108期,为群众解决各类问题543个。组织开展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共发放评议票4000张,对35个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反馈至部门整改,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3人。开展干部作风专项社情民意调查,对群众反映的个别问题和意见逐一落实。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先后协调区农工办、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调查、镇(街道)区群众满意度综合调查等活动共计9次,累计抽取18000个访问样本,对收集群众反映的1278个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反馈给相关镇(街道)和部门,并督促各部门解决。(刘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