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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文件】

中共威海市文登区委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文登英才计划的意见
(2015年8月7日)
威文发〔2015〕4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威海英才计划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第一资源作用,切实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引领和推动文登科学发展、转型跨越,决定实施文登英才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打造威海经济中心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文登的区位优势、环境优势,建立人才优先发展的特殊导向,真正将文登建设成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特别优越、创新创业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的人才发展战略高地。实施文登英才计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引进培养5个以上能够引领带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团队和2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选拔100名左右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重点人才,集聚5000名左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支撑人才,为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筑牢坚实而广泛的人才和智力基础。
二、政策措施
(一)高端人才引进支持计划
1.国家"千人计划" 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市"人才项目产业工程特聘专家"等高端人才引进支持计划。着眼于推进文登企业转型升级和引领新兴产业发展,鼓励企业以需求为导向,大力培养引进国家"千人计划"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市"人才项目产业工程特聘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及项目,集聚高端创新资源,促进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打造产业高地。
我区企事业单位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申报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在享受国家、省及威海市政策扶持基础上,分5年给予100万元的配套支持资金;入选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系列工程的,在享受省、威海市政策扶持基础上,分5年给予50万元的配套支持资金;入选市"人才项目产业工程特聘专家"的,在享受市级政策扶持基础上,分5年给予人才和企业最高50万元的配套支持资金。
鼓励我区企业采用全职或兼职方式引进省外"千人计划"专家,市外"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以及其他获得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荣誉和奖励的高端人才,帮助企业提升技术水平或开展项目合作。经考察认定人才作用发挥突出的,可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给予人才及引才企业一定的资金扶持。
由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组织实施。
2.文登产业领军人才引进支持计划。坚持"人才引领 项目带动 企业主体 政府扶持"的原则,择优引进选拔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推动转型升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扶持。利用3年左右时间,遴选10名左右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授予"文登产业领军人才"荣誉称号,分5年给予人才及所在企业最高50万元资金扶持。对全职选聘的特聘专家,发放最高10万元的安家补贴,每月发放最高2000元的工作津贴。安家补贴和工作津贴由区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
由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组织实施。
3.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立足我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蓝色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要,用3年左右时间,面向省外及国外引进培养3个以上领军人才团队,带动培育一批在蓝色产业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技术、促进蓝色产业提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高层次人才队伍。积极对上申报省、市级蓝色产业团队支撑计划,对获评"威海市蓝色产业计划专家"的领军人才及所在企业,在享受市级政策扶持基础上,分5年给予最高50万元的配套资金扶持,用于项目建设、科研补助及生活津贴等。
由组织部、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组织实施。
4.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重点围绕文化创意、医疗卫生、现代物流、信息技术、法律咨询、旅游养老等领域,加强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高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大力引进海外、省外服务业创新人才,培养一批国内领先的服务业商业模式、经营业态和技术研发应用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区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的创新发展能力。
在文化产业领域,鼓励引进人才参与"威海市文化产业领军人才"评选。对获评市级"文化产业领军人才"的,在享受市级扶持资金的基础上,给予最高10万元的配套资金扶持;在教育领域,实施"文登教育特聘专家"支持计划,聘请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或管理团队,指导我区教育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特色发展,对推进我区"七名"工程实施、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发挥较大作用的,经认定给予每年3万元的资金支持;在医疗卫生领域,实施"文登医疗特聘专家"支持计划,外聘国内外优秀医学专家,指导开展区级"名医工作室"建设等工作,对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培养本土医疗人才发挥较大作用的,经认定每年给予3万元资金支持。对成功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市级重点专科(学科)的,在享受市级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元配套扶持资金。
由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卫生计生局、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重点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
5.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根据我区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等领域发展需要,着力引进急需紧缺、有助于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占有率的关键性技术、管理人才或人才团队。对属于威海产业集群"4+3"发展布局之内的引进人才,积极组织申报市级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对在威海重点产业布局之外,属于我区重点或新兴产业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全职引进后经企业申请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在住房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和补贴,并给予引才企业一定资金奖励。
实行重点和新兴产业人才需求目录发布制度,每年定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人才引进应急响应机制,对重大项目关键性紧缺人才,予以重点支持。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组织实施。
6.产学研特聘专家支持计划。大力引导国内高校高层次人才与我区企业发展加强互动、深化融合,切实将高校院所的人才优势转化为文登的发展优势。实施"文登产学研特聘专家"支持计划,对我区企业引进的高校产学研合作人才,经企业申请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授予"文登产学研特聘专家"称号,分层次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项目建设、科研补助及生活津贴等。鼓励产学研特聘专家积极参与申报各类重点人才工程,入选后享受与我区企事业单位人才同等的扶持政策。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7.企业家培育计划。围绕加快提升我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职业化水平,不断增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组织50名左右我区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高校院所参加培训研修、考察交流等活动,并邀请专家到我区对"双百"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授课,为人才搭建提升素质、互通信息、交流研讨的平台,培养一批重视人才、积极作为、善于创新的优秀企业家群体。培训经费从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由组织部、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组织实施。
8.专业技术人才支持计划。加强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中定期选拔一批作出突出贡献、影响较大,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授予"文登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选拔1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年发给区政府津贴6000元。
鼓励各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加快成长提升,发挥更大作用,择优推荐参与各级人才评选,并给予奖励支持。对获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在享受上级政府津贴基础上,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评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在享受市政府津贴基础上,一次性奖励2万元。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9.高技能人才支持计划。针对技能人才行业分布和紧缺急需技能人才需求情况,提升生产一线人才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选拔一批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特别突出,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授予"文登首席技师"荣誉称号。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3年。管理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进入复核认定程序。第一个管理期内,每人每年发给区政府津贴6000元。第二次、第三次通过复核认定的,每年分别享受区政府津贴8000元、10000元。首席技师比较集中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奖励资金。
支持各类高技能人才扎根一线、潜心研究、传承技艺,带动行业技术革新和技能人才成长,择优推荐参与各级人才评选,并给予奖励支持。对获评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和省首席技师的,在享受上级政府津贴基础上,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评省技术能手、威海市首席技师的,在享受市政府津贴基础上,一次性奖励2万元。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0.文化名家选拔计划。在宣传文化队伍中,选拔一批业务精湛、成就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得到广泛认可的拔尖人才,授予"文登文化名家"荣誉称号。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年发给区政府津贴4000元。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11.乡村之星选拔计划。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选拔一批为文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在农业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起到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授予"文登乡村之星"荣誉称号。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年发给区政府津贴4000元。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局组织实施。
12.和谐使者选拔计划。加快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从基层一线的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选拔产生一批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突出的专门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授予"文登和谐使者"荣誉称号。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5名左右,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年发给区政府津贴4000元。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局组织实施。
13.金融人才支持计划。鼓励和支持我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地方金融组织引进高端管理团队或紧缺型人才。对入选"威海市优秀地方金融人才"的,在享受威海政策扶持的基础上,由区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奖励。
建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从业人员轮训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对我区拟上市、拟挂牌及科技型成长性企业中的高管人员及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年培训100人次以上。培训费用由人才工作专项资金负担。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办组织实施。
14.高层次教育人才支持计划。着眼于提升全区教育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组织我区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分学科开展重大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研修培训和帮扶指导工作。鼓励本土教育人才与外聘专家组建团队,参与"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建设计划,对入选"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的人才团队,在享受市级资金扶持的基础上,给予5万元配套扶持资金。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组织实施。
15.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支持计划。着眼于培养一支医疗技术高、科研能力强、团队精神好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我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在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十佳医师"评选计划,每年评选10名工作业绩优异、发展潜力突出的优秀医师进行重点培养,管理期限为2年,管理期内,每人每年发给区政府津贴6000元。同时,加大外出培训力度,每年在全区医疗卫生系统选拔10名优秀人才到三甲医院培训或进修,每人每年资助最高1万元培训费用。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计生局、财政局组织实施。
16.青年科技工作者培养计划。着眼于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面向全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领域中的青年科技人才,选拔一批年龄在40周岁以下、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设立"文登青年科技奖",激发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激情和活力。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名左右,管理期为3年,每人每年发给区政府津贴4000元。
支持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自主创新,勇攀科技高峰,争创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择优推荐参与省、市级青年科技奖评选。对获评"山东省青年科技奖"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评"威海市青年科技奖"的,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奖励1万元。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协组织实施。
17.继业传承支持计划。发挥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青年人才加快成长、脱颖而出,在全区企事业单位中,广泛开展以撟掖綌为主要形式的师徒传承工程。带徒专家在本专业、本学科内确定13名品德优良、技艺突出、有发展潜力的带徒对象,签订工作协议书,开展为期3年的带徒工作。带徒期间,带徒对象获评区级以上人才称号的,给予带徒专家1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带徒对象年度内连续两次获得各级人才称号的,按最高称号给予带徒专家奖励。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支撑人才聚集计划
18.企业博士聚集计划。切实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博士向企业聚集、到科研生产一线建功立业。围绕我区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资助创办(领办)企业或在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下同)工作的博士,经所在企业申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由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政府津贴。同时,择优推荐申报市级企业博士聚集计划。对纳入资助计划的,由区财政再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安家补贴,连续发放3年。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
19.大学生创业就业计划。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服务文登经济社会发展,力争用3年时间引进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5000名左右,引领扶持400名左右大学生自主创业。对毕业5年以内,到我区事业单位特殊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由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安家补贴。到企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安家补贴。安家补贴连续发放3年。
进一步健全完善吸引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有效机制,全面落实各级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各项措施和优惠政策,重点抓好创业资金扶持和创业载体建设,切实营造吸引大学生来我区创业就业的良好环境。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
20.海外人才聚集计划。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更加积极主动地引进海外人才,打通国际人才交流快速通道。对留学生社团、海外侨团组织、知名高校同学会以及政府和企业驻外机构等,引进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在国外大型知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掌握先进技术、取得突出业绩的海外人才,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每成功引荐一名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鼓励海外引才机构与我区各类园区、孵化器等经济组织进行合作共建,开展人才项目管理服务。通过定期组织参加"海外高层次人才威海行"等活动,邀请高端人才携带科技项目和成果来文与创新载体、创新资本、创新团队等要素对接,促进项目落地和成果转化。
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外侨办、经济合作局组织实施。
入选上述区级计划的人才,在管理期内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不重复享受区级津贴补贴;获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才,再次获评同一层次人才荣誉,不重复享受区级奖励资金。
暂未列入上述计划的人才工程,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纳入文登英才计划政策体系。
三、配套服务
(一)开通服务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构建政策集成、资源整合、服务集中的人才综合服务流程,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和服务专员,一站式全程代办高层次人才的工作调动、定居落户、签证办理、工商注册以及资助落实、社会保险等事项。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进行健康查体,参与休假疗养,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热情、周到、优质的全方位服务。区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名高层次人才,定期进行走访、座谈、慰问,听取他们对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挥好人才的参谋智囊作用,并及时研究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安置政策。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省"泰山学者",市人才项目产业工程特聘专家、企事业单位紧缺急需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的配偶愿意一同来我区工作的,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帮助协调安排工作。其中,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编制部门协调落实工作单位。引进人才配偶来文未就业期间,按本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3年内给予生活补贴,由区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省"泰山学者",市人才项目产业工程特聘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所需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就读。
(三)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积极发挥住房在吸引聚集人才方面的激励作用,采取政府牵头、市场化运作等方式,规划建设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寓,完善服务配套措施。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3年内可申请免费居住,3年后可分层次申请享受购房或租房补贴。
四、组织领导
(一)认真抓好计划的贯彻落实。实施文登英才计划是区委、区政府落实中央、省委和威海市委关于加强人才工作有关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加快打造威海经济中心、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的重要举措,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统筹推进各项人才计划的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也要结合自身职能,明确工作目标,务求取得实效,真正将人才政策的激励效应转化为广大人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资金支持保障。区财政设立1000万元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求逐年递增。要切实保证文登英才计划相关人才工程的经费开支,对于新开展的重大人才工程,由各成员单位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意见,纳入当年人才工作支出预算计划,财政部门从区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拨付。
(三)加大考核督导力度。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与小组成员单位签订人才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定期督查、量化考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层层分解落实,全程跟踪推进。
(四)大力营造人才工作氛围。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主要媒体开设人才专栏,面向国内外广泛宣传我区的人才政策、各条战线上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凝聚和带动全社会力量来关心、支持人才工作,不断优化我区人才发展环境。
本意见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意见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中共威海市文登区委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2015年11月16日)
威文发〔2015〕5号

各镇党委,各街道办事处、南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埠口港、金山党(工)委,区直各部门、驻文各单位党委(党组):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谋划推进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富民强区新跨越,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十八届五中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出发,明确提出"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重大举措,鲜明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的发展理念为主线谋篇布局,描绘了未来5年国家发展蓝图,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肩负历史使命的深刻把握,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动员和指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集中展示了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开拓奋进的生动历程,深刻分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形势,系统阐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科学回答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并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做好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对于加快推进富民强区新跨越,争当全省"走在前列"排头兵,必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提高认识把握实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全会文件,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建议》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全会精神实质。要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深理解:一是深刻认识"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顽强拼搏、开拓创新,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国际影响力又上了一个大台阶,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尤为重要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刻认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工作。二是深刻认识"十三五"时期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这是党中央基于国际国内环境大背景、大趋势作出的基本判断,是我们研究考虑问题、安排工作的立足点。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认清新趋势,珍惜新机遇,应对新矛盾、新挑战,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三是深刻认识"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全会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系统阐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展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目标、新愿景,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今后5年党和国家各项任务,归结起来就是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我们必须深刻领会、牢牢把握,用以指导和推动我区各项工作,确保"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正确方向。四是深刻认识新的发展理念的丰富内涵。全会强调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也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发展经验的集中体现,反映出我们党对我国发展规律的新认识。要深入学习领会,把握精髓要义,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更好地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五是深刻认识"十三五"时期的各项任务和重大举措。全会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提出一系列新的重大战略和重要举措,对今后的发展作出战略谋划,系统全面,重点突出,路径清晰,措施有力,准确把握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要结合文登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我区得到贯彻落实。六是深刻认识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作用。全会强调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对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更好地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各方力量,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我们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各项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好,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好,为文登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三、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科学谋划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在全省率先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时期。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对未来发展意义重大。要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争当全省"走在前列"排头兵的目标定位,按照"大兴学习之风,提高能力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创新突破"的要求,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研究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阶段性特征,精准查找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强、突破力度大的思路举措。要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统筹谋划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要进一步深化发展思路,坚持"一轴一两翼""工业立区""同城化发展"等既定战略不动摇,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体现在战略实施的全过程,不断丰富战略内涵,提升战略实施的成效。要切实加强政策研究,把《建议》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用足用好、落实落地,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继续坚持拿来主义,虚心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熟经验,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做好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文章,努力以每项工作的创新突破开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大兴学习之风"的首要学习内容,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把中央精神传达贯彻到全体党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发挥好表率作用。组织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与领导班子建设、考核督导等工作结合起来。宣传部门要抓紧制定宣传方案,组织主流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广泛宣传全会精神,在全区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党校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全会精神的专题培训研讨,确保受训干部入脑入心。要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基层向干部群众面对面宣讲,迅速在全区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新热潮。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激发出的热情,转化为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和成效检验学习效果。要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工作,保持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势头,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明年乃至整个"十三五"时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要认真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举措的落实,坚持不懈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高度重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对党绝对忠诚,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激发同心同德的精神和力量,凝聚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勇气,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区政府文件】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威文政发〔2015〕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海新区、开发区、埠口港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发展层次,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 突出特色 市场导向 规模经营"的原则,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土地规模流转为抓手,以发展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和特色高效农业为重点,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健全服务体系、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发展层次,大力发展特色、精致、高效农业,加快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全面提升文登农业核心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依托现有资源和产业优势,鼓励扶持各类资本进入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特色餐饮、生态采摘、度假娱乐等项目,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2015年全区新发展连片成方现代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45个、总面积5000亩以上,力争利用3年的时间,形成亮点突出、特色鲜明、连点成串、错位发展的"三区四带"现代农业发展格局。三区,即以张家产、大水泊、高村等为重点的文登西洋参产销中心区,以城区周边镇办为重点的城郊休闲农业体验区,以宋村、侯家、小观、泽库等为重点的优势蔬菜花卉产业区;四带,即以界石、葛家等为重点的昆嵛山休闲观光采摘带,以葛家、米山、泽头等为重点的西部水果产业带,以文登营、大水泊、高村等为重点的东部水果产业带和环米山水库生态涵养林带。
三、发展重点
(一)高标准建设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以现有设施农业园区、干杂果园和设施蔬菜、苗木花卉、中药材种植基地为基础,按照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标准,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集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特色餐饮、生态采摘、度假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配备建设区间道路、停车场、咨询中心、餐饮接待等基础设施,打造特色鲜明、品牌突出、管理规范的乡村旅游示范点。
(二)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积极引导家庭农场通过经营自有或租赁土地、林地等,从事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经营,因地制宜发展苹果、樱桃、葡萄、猕猴桃、蓝莓、西洋参、蔬菜、苗木花卉、特种毛皮动物、奶畜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畜禽-沼气-种植"循环农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特色种养基地,配备基本的餐饮接待、卫生服务设施,吸引市民采摘观光、休闲体验。
四、扶持政策
(一)项目资金支持。按照"渠道不乱 用途不变 统筹安排 捆绑使用"的原则,整合农业、财政、国土资源、水利、林业、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各级涉农资金和支农惠农项目,优先向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规模化标准养殖小区、家庭农场倾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园区道路、农田水利、绿化美化、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财政资金扶持。区财政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规模化标准养殖小区和发展特色高效农业的家庭农场予以奖励扶持。
1.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按照先规划报批,后建设验收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进行分段累计奖励。对新建面积达到200亩以上、亩均投入1万元以上,投资额在200500万元的,按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投资额在5001000万元的,超出500万元部分按15%给予一次性奖励;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超出1000万元部分按2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原有园区,通过扩建后面积达到200亩以上、扩建部分亩均投资不低于1万元,新增投资额在200500万元的,按新增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新增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超出500万元部分按20%给予一次性奖励(流转土地租金不计入园区投资)。
2.特色高效农业。对符合土地流转期限10年以上,具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田间施肥以农家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为主,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制度,生产经营许可等证照齐全的家庭农场。当年新增果品、干果经济林、苗木花卉、中药材等成方连片标准种植面积达到50100亩的,经验收合格每户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面积达到100200亩的,经验收合格按照4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按照5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当年新发展第五代日光温室大棚(冬暖棚)20亩以上、钢管支撑结构春暖棚50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按照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符合城乡规划,在地势平坦干燥、背风向阳、居民区下风向,距居民区、公共场所、交通干线和其它养殖场(小区)1000米以上,配备必要的粪污处理和防疫设施等,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化标准养殖小区,给予每处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进驻统一规划的养殖小区,年内新上种貂(貉、狐狸)存栏5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或种貂(貉、狐狸)存栏5000只以上、原养殖场进行整体搬迁并复垦的养殖场,每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威海市党员科技示范基地奖励项目全部从家庭农场中产生;每年评选5个带动贫困村脱贫致富作用明显的家庭农场,每个给予3万元奖励;每年评选10个运作规范、经营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示范家庭农场,每个给予3万元奖励;每个家庭农场只能享受一种评优奖励,不得重复参评。
3.土地规模流转。对从事发展特色高效农业的经营主体,年内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00200亩的,给予每亩1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年内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00500亩的,给予每亩150元的一次性补助;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2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各镇办(含街道办事处、南海新区、开发区、埠口港,下同)成片连方单体流转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200元的一次性补助,享受此奖励后,不再享受特色高效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奖励。
4.其他。对通过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认证的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和家庭农场,每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认证的,每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已享受上级财政项目资金扶持的经营主体,上级项目资金超出奖励扶持资金的,不再享受我区奖励扶持政策;上级项目资金低于奖励扶持资金的,差额部分享受区奖励扶持资金政策。
(三)金融信贷支持。采取信用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一户多保、联场担保、抵押等担保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并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合理设置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较同信用等级的用户优惠510个百分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农业、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工商、林业、畜牧兽医、旅游、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和各镇办负责人为成员的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指导、服务协调、政策研究、典型推广和督导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区里将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规模化标准养殖小区建设和家庭农场发展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差别化考核,适当增加重点镇的赋分比重,各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加快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纳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投入,健全队伍,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全力加快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发展。
(二)健全体制机制,科学规划管理。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筹协调、持续发展的原则,认真实施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规划,把好市场准入关,指导全区农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在建设前,要向所在镇办提交规划设计方案、整体效果图等相关材料,由镇办初审后,报区农业局、财政局、旅游局审核备案。园区建成后,区农业局、财政局、旅游局负责进行检查验收(认定标准另行制定),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奖励资金。规模化标准养殖小区在建设前,要经镇办同意,报区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等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建设。
(三)明确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加快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切实做好支持服务工作。各镇办要把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和规模化标准养殖小区建设作为加快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突破口,积极引导土地规模流转,大力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参与,迅速掀起加快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热潮。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引导各园区实现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并会同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等部门严把验收关,严禁套取扶持资金现象发生;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等部门要强化项目资金整合,引导各级扶持资金向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和规模化标准养殖小区倾斜;区金融办、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为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供电公司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保证必要的电力供应;其它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2015年2月4日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文登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集中整治提质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文政发〔2015〕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海新区、开发区、埠口港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文登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集中整治提质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日

文登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集中整治
提质升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按照"分类施策 稳步推进 量力而行 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改善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群众创造更加优质、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物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 社区居委会协助落实 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总体思路,从2015年开始,利用3年的时间,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完善、理顺、规范和提高,做到小区环境有人维护、业主投诉有人处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实现"一个落实,两个增强,三个规范,四个提升"的目标。即所有住宅小区全部落实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业主自治意识和物业消费观念切实增强;开发企业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物业企业服务行为、业主自治行为得到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城市化管理程度、物业服务质量、业主物业服务满意率、物业管理覆盖面明显提升。
三、整治内容
(一)无物业管理或由原售房单位管理的小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重点解决管理单位未落实、小区无人管事等问题,推动物业管理工作提质升级。一是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或实行自行管理,并参与对小区物业服务的日常监督。二是对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小区,由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指定小区所属的居委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由居委会组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代行物管职能,为小区业主提供治安防范、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物业维修等基本物业服务。三是对售房单位管理的小区,由主管单位牵头建立小区物业服务站,落实专人管理,或积极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对零散住宅、单体楼幢,由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指导并入相邻小区统一进行物业管理。要探索实行大物管模式,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将无物业小区整体打包给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由业主自行管理的小区。重点解决管理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以及日常监管不到位、住宅小区内乱堆乱放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物业监管,落实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及专人值班制,规范环境保洁、秩序维护等自治行为,使自治行为合法合规,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三)由村居管理的小区。重点解决住宅小区内乱贴乱画、乱堆乱放、毁绿种菜等问题。由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负责,居委会牵头,成立社区物业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或引进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治安防范、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物业维修等基本物业服务。同时,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小区环境干净整洁。
(四)纳入全区旧生活区综合整治范围的小区。重点解决整治改造后小区秩序维护、环境卫生保洁等问题,通过落实物业管理责任主体,引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推动物业管理向规范化转变,确保"整治一个 规范一个 管理一个 提升一个"。
(五)新建住宅小区。重点解决开发企业自行确定物业企业、物业服务质量差、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充分发挥市场竞争作用,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杜绝自行确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加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审查,并全部实行公示制度,提高服务透明度。
(六)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重点解决服务不到位、停车难、纠纷多、收费难等问题,由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小区业主满意率等指标,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物业服务企业评先选优、资质管理、招投标等挂钩,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七)小区的水、电、暖等专营设施设备。按照《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管理的意见》(文政发〔2013〕32号)规定,待条件成熟时办理移交手续,尽快实现"四到户"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一)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集中整治提质升级工作的总牵头单位,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总体协调、调度、检查、考核和矛盾纠纷调处等。负责建立和完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物业管理机制;参与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监督全区物业管理招投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指导和帮助小区引进和加强物业管理;对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职能部门物业管理及信访调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和物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依法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行为,办理上级部门转办的物业信访案件。
(二)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集中整治提质升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集中整治提质升级方案实施。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鼓励社区网格协管员参选业主委员会,参与小区管理,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对无物业小区建立居委会代管或临时聘用物业服务企业暂管制度;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检查验收交接管理,参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管理,组织物业服务外包;牵头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协管员作用,及时收集小区不稳定因素信息,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有关矛盾纠纷。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负责住宅小区安防、技防的验收;做好住宅区消防、犬只管理工作;推行交警进住宅小区;指导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区域外城市次干道上设置临时停车位,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协助做好住宅小区的联合执法和群体事件稳控工作。
(四)区民政局负责结合社区建设,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小区网格协管员做好小区动态信息收集、反馈,及时按程序转报相关部门处理。
(五)区城乡建设局负责住宅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管,协调处理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的遗留问题;按照规划方案监督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对住宅小区竣工验收进行备案,并将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的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纳入竣工验收范围;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改造和移交接收。负责依法查处擅自拆改、占用共用部位、私搭滥建、乱设摊点、损坏绿地、乱贴乱画等行为。负责规划审查新建小区的物管用房、社区用房、配套用房,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标准足额规划停车位,对擅自改变住宅性质等违法建设行为予以认定和查处。
(六)区环保局负责依法对住宅小区及周边的油污、烟尘、噪音等污染源实施监督管理,对违反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七)区物价局负责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核准和备案;对物业管理中收取的各类费用进行检查,查处物业服务收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受理物业管理收费价格咨询及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八)区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广告等行为;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营项目的审批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集中整治提质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提质升级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集中整治提质升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加大推进力度,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完成后,由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负责后期维护管理,巩固整治效果。
(二)夯实工作基础。物业管理集中整治提质升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支持、推动社区管理与小区物业管理有机结合,推行社区居委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委员交叉任职制度,鼓励社区网格协管员通过法定程序参选业主委员会,引导他们驻点办公,及时收集掌握小区动态信息,参与小区管理。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要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小区,探索推行物业服务企业收支定期公示制度,提高服务透明度,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建立和谐融洽的物业服务关系,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督导考核。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集中整治提质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调度,保障取得预期效果;要加强对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的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了解物业政策,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意识,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在全社会形成重视物业管理的共识。要充分发挥业主的主体作用,引导他们支持和主动参与物业管理集中整治提质升级行动,营造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集中整治提质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崔卫兵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玉进 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局长
成 员:付国德 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鞠荣广 区民政局副局长
于忠伟 区工商局副局长
于营建 区物价局副局长
杨志刚 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鞠成彬 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王永胜 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于向前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于永峰 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栾永峰 天福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春柏 环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杨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附件2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集中整治提质升级三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附件3 2015年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集中整治提质升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孙军等13名同志文登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通报
威文政字〔2015〕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海新区、开发区、埠口港、金山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文、人才强区战略,努力推进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全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刻苦钻研,扎实工作,勇于创新,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的中青年专家。根据《文登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文政发〔2012〕34号)规定和《关于实施文登英才计划的意见》(威文发〔2015〕4号)精神,经逐级推荐、选拔,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和公示、考察,区政府决定,授予孙军等13名同志"文登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专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攀登科技高峰,取得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把人才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抓好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 尊重知识 尊重人才 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各类优秀人才施展才干、建功立业创造条件。全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以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榜样,大力弘扬"拼搏 创新攀登奉献"精神,为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三批文登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名单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5日

第三批文登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名单(共13名)

孙 军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工程师
李首锋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戴学忠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工程师,工程师
王伟刚 文登威力工具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高级工程师
苗文明 文登威力工具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办主任,高级工程师
赵建强 文登鸿通管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工程师
于晓军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张成贵 威海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助理工程师
冯开杰 文登奥文电机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工程师
夏世珍 威海市文登区七里汤中学副校长,高级教师
刘 峻 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脊柱脊髓科(二)主任,副主任医师
周纪平 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脊柱脊髓科(一)副主任,主治医师
刘忠良 威海市文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威文政字〔2015〕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海新区、开发区、埠口港、金山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区政府批准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确定的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2项),现予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 抢救第一 合理利用 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威海市文登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0日

威海市文登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2项)

一、民间文学(2项)
编 号 项目名称
?19 媳妇饼的传说
?20 蜢子虾酱的传说
二、传统音乐(缺)
三、传统舞蹈(缺)
四、传统戏剧(缺)
五、曲艺(缺)
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缺)
七、传统美术(1项)
编 号 项目名称
VII-2 葫芦雕
八、传统技艺(6项)
编 号 项目名称
VIII-21 木梳、篦子制作技艺
VIII-22 扫帚制作技艺
VIII-23 跑马灯制作技艺
VIII-24 西洋参加工工艺
VIII-25 粉条制作技艺
VIII-26 花生油制作技艺
九、传统医药(1项)
编 号 项目名称
IX-4 蛇身疮特色疗法
十、民俗(2项)
编 号 项目名称
X-3 南海祭海
X-4 抓周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