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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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 2014年,全区新增城镇就业922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046人,困难群体就业39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129人;创业培训2922人,技能提升培训534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4%。
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4年5月,文登创业孵化基地投入运营,并入选首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奖补资金500万元。全年发布就业见习岗位400个,组织159名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期满就业率达到100%。是年,招募21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对服务期满两年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率达到100%。先后组织“2014年春季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2014年暑期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等招聘活动,提供就业岗位96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3500余人次。全区登记未就业毕业生1443人,实名登记率100%,就业服务覆盖率100%,就业率达到99%。
就业培训 2014年,全区共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创业实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类培训,累计培训9471人,发放培训补贴587.42万元。其中,参加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有5348人,创业培训共培训院校学生1004人、退伍士兵160人、失业职工874人,电子商务培训193人,创业实训884人,南海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08人。10月,区高级技工学校、文登师范学校、威海卫生学校、天恒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鬼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金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东方爱婴培训学校、国丰挖掘机培训学校等8家培训机构通过招投标认定,成为威海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定点培训机构。
就业服务 2014年,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农民工恳谈日”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将区人力资源市场与镇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寻岗推荐相结合,搭建起纵向贯通、横向覆盖的就业双选平台,帮助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威海市率先开通就业二维码,与《文登大众》报联合开设企业岗位需求专栏,定期发布就业信息;在文登电台开播人力资源市场宣传广告,每天6小时循环播放;与移动公司合作发送人力资源市场宣传短信40万条。区人力资源市场全年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74次,其中外出招聘2次,大型见面会2次,进场企业332家次,提供岗位6245个,进场求职人数4900人次,达成就业意向3730人次,办理用工手续1400余人。
基层公共服务 加快基层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69项基础业务开始逐步下沉镇办、社区,服务终端触角向基层延伸覆盖,打造“半小时人社公共服务圈”,初步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城乡一体化,切实减轻群众的办事负担,在全省首批通过省级基层平台规范化建设的验收,典型经验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推广。
创业工作 2014年,扩大担保基金规模至1223万元,提高创业贷款发放能力,全年共发放创业贷款4591万元,扶持505人自主创业。在威海市举办的首届创业大赛中,文登区5个创业项目闯入决赛,其中威海田胖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获电子商务大赛一等奖,文特光电设备有限公司、王爱国塑料焊接项目获得创业项目组三等奖,大水泊镇获创业型镇(街道)第八名。

【劳动保障监察】
书面审查 2014年,完成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125家,涉及劳动者11.23万余人;10.7万名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95.3%;8.7万名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率70.2%;补签劳动合同3980余份;督促11家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43.25万元;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166份,问题企业悉数完成整改。在开展年审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建立起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登记缴费为主要评价内容的劳动保障责任综合评价体系。对符合条件的1253家企业进行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实行分类管理。
日常巡视 2014年,日常巡视检查重点对象是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未参加201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用人单位、已纳入监管范围中但未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2013-2014年工商新注册的用人单位。全年共巡视检查用人单位452家,认真详细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记录》,并留取相关凭证资料。
专项检查 2014年,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积极联合公安、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海洋渔业、国资、工商和工会等部门,根据上级的安排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劳务派遣单位监督检查、福利企业残疾人用工情况专项检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查、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检查和打击“黑中介”专项检查等共7次执法检查,累计检查用人单位931户,涉及劳动者8.16万人。通过检查督促企业新增参保职工718人,缴纳社会保险费758.66万元,纠正违法违规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86起,累计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043万元。
“两网化”建设 2014年,按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思路,2月,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召开各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会议,结合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下沉工作安排,把举报投诉的受理和调查、书面审查等业务延伸至各镇办基层网格,实现工作重心下沉、监督检查关口前移。至年末,全区“两网化”平台共录入用人单位信息4345条,较上年同期增加119%。
案件查处 2014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受理投诉案件140起,涉及劳动者476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费1412.6万元;简易程序调处劳资纠纷147起,涉及劳动者240余人,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96余万元;受理区长信箱转办、移办事项188件,涉及劳动者220余人。全年案件按期结案率100%,行政应诉案件2起,法院全部判决予以维持原行政行为。协同信访局、建设局等单位处置12起群体性突发事件,共涉及劳动者556人,为农民工讨薪1544.8万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5起案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涉及劳动者315人,涉案金额369.68万元。

【企业收入分配调控】
企业工资指导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14〕50号)要求,发布2014年全区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0%,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4%。
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4〕49号),自2014年3月1日起,文登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380元调整至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5元/小时调整至15元∕小时。
工资集体协商 2014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总工会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92%以上。
薪酬调查 2014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组织全区76家企业的7000余名职工参与职工薪酬情况调查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2014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98起,涉及职工806人,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4起,涉及职工328人。受理案件按期结案率为100%,共为企业和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立案审结案件中,调解结案142起,裁决结案123起(其中一裁终局结案40起),其他方式结案33起。
制度建设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全面完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整组建和实体化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解仲裁内部行为规范,对基本制度、文明服务、仲裁员管理、仲裁监督和卷宗管理等多方面进行规范,确保立案受理、调查取证、仲裁庭审、调解、裁决、送达、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控制在法律规定时限内。严肃工作作风,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及凝聚力,为打造业务精良的团队奠定制度基础,实现办案“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
严格适用一裁终局 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等简单争议案件,一律适用一裁终局,以减少诉讼环节,方便当事人能够及早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14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取一裁终局方式共结案40起,占裁决结案率32.5%,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难易案件分类处理 采取非立案方式处理,凡是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等小额、简单案件,充分发挥调解功能化解劳资矛盾。2014年,书面登记后采取非立案方式成功调解案件154件。立案案件分类审理,在案件分类过程中,对诉求事项较少,事实理由相对清楚的案件,凡适用简易程序的全部采用简易程序,由仲裁员独任审理,并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对集体争议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并按期结案。
裁审衔接 为减少裁、审不一致,促使争议双方服裁息诉,降低维权成本,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文登法院不断加强交流,定期组织法院分管领导、专业法官和仲裁员参加的疑难案例研讨,进行业务交流和工作情况通报。2014年,召开一次疑难案例研讨会,对部分疑难问题掌握统一原则,真正做到事前沟通、事中对话、事后联络,提高裁审一致率及仲裁裁决权威性,做到“同裁同审,裁审一致”。
仲裁监督 为提高仲裁员办案水准,使每位仲裁员都能熟练掌握庭审程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常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旁听方式,对庭审过程进行内部监督,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同时广泛接受外部群众的监督,在流动仲裁庭开庭时,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和社会人员参加庭审,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

【社会保险】 2014年,出台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在威海市率先进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完善重度残疾居民养老待遇提前领取和商场从业人员养老保障机制,全区各类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28.68万人次,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累计超过37.73亿元。
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014年,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达2400余家,年内新增参保职工9500人。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达2683元,比最低缴费基 数高出300元,同比增长15%,增加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7000余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自2005年以来第十次调整提高,3万余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人均每月提高养老金200余元。探索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多样化,实现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就近到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进行网上协助办理;实现企业社会保险业务网上自助办理,并且将参保登记、权益记录查询等5项业务下沉到基层平台办理;对全区3.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进行规范确认,退休人员数据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014年,全区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334家,参保职工2.4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55万人,离退休人员8520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和离休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月人均675元和877.5元分别提高到750元和975元。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4年,全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7.6万人,缴费人数12.5万人,收缴养老保险费9698万元,有12.8万居民领取养老金待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两部分构成,其中参保个人实行按年缴费,59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缴费标准设为300元(仅限重度残疾居民等特殊困难群体)、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十个固定档次。59周岁以下参保居民在按年缴费的同时,政府财政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对重度残疾居民,政府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的50%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即150元,余下的由个人负担,但不再享受缴费补贴。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5月,重度残疾居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由60周岁调整至55周岁。7月,文登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第四次增长,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100元。
医疗保险 2014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辖区内20家医保定点医院可自由选择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即时结算医疗费用。通过完善医保基金结算办法,实现离休干部和二级乙等伤残军人住院医疗费在医保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基金使用、待遇支付、政策执行等方面,对全区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14年,全区新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800人,参保率达99.5%,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4年,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9.6万人,参保率达99.5%。基金总收入1.67亿元,基金滚存结余3279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现2014年度收支平衡,并将原新农合基金超支的部分提前一年予以消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30元,大额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7万元提高到30万元。住院参保居民人均报销额达3200元,同比提高8%。
工伤保险 2014年,全年共受理工伤报案684起,受理工伤认定申请736起,作出工伤认定结论767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418人次,对于认定的工伤案件做到100%取证。对2013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中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进行上调。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46元、236元、226元、216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配偶每月增加89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7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全区此次调整涉及36名工伤职工和127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失业保险 2014年,共接收失业职工2421人,有4077名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支出失业金2852万元,医疗补助金775.8万元。7月1日,失业保险金标准由830元/月调整至900元/月。为1769名符合“4050”人员发放社保补贴440万元;为36家企业吸纳143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补贴295万元;为143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4.3万元;为36人发放场地租赁补贴19.14万元;为4人发放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2000元;为441人发放职介补贴6.6万元;为4886人发放技能鉴定补贴55万元。
生育保险 2014年,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由每人2300元提高到每人2800元。年内,居民生育1753人次,孕检1548人次,异地生育57人次。职工生育1366人次,孕检1562人次,计划生育手术336人次。(刘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