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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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区环境保护局(简称区环保局)内设办公室(挂法制办公室牌子)、财务科、环境管理科(挂自然生态保护科牌子)3个行政科室。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区环境监察大队、南海新区环境保护服务中心4个副科级和环境保护宣传站、环境监测站、室内空气监测站(与环境监测站合署)、环境信息中心(与环境监察大队合署)4个股级事业单位,共有工作人员61人。是年末,根据文编[2014]44号文件规定,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取消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职责,不再对外开展环评委托业务。

【建设项目管理】 2014年,区环保局加强项目预审、环评协调、受理审查、批复意见、档案管理、上报台帐等管理制度建设,有效提升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和把关审批的质量。全年审批建设项目401个,验收建设项目101个,建设项目“三同时”(建设项目中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执行率达到100%。

【环境监察】 2014年,区环保局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企业、超标排污企业、危险废物监管、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全区32处威海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提高检查频次,保证达标排放。8家国控、9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外排废水、废气全部达标,无1家被省、市环保部门通报批评。加强对米山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上游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杜绝污水排入饮用水源地。加强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管理,实行夜间施工审批制度,禁止非工艺需要的夜间施工。规范小铸造企业监管,责令环保审批手续不全、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的企业停产关闭,依法处理葛家镇、界石镇石材加工厂的污染问题。是年,共出动现场执法人员6752人次,依法查处2家违法排污、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的企业。
环境信访处理 2014年,区环保局继续完善12369环境信访热线等信访投诉渠道,征求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共处理信访件468件,其中区长公开电话受理事项批办单335件、12369投诉133件、接待来访群众6人次,处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排污费征收与使用】 2014年,区环保局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定,在全面开展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的基础上,按照核收分离、票款分离、公开公正、依法足额征收的原则,共征收排污费513.8283万元,按规定解缴各级财政,实行专款专用。

【环境宣传】 2014年4月起,区环保局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刊发和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宣讲等方式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组织省环保、法律专家对300余名区直部门、镇办及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环保法知识培训。印发200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分发给企业、个体工商户。“六·五”世界环境日在龙山路、政务服务中心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悬挂横幅,宣传新环境保护法,收到良好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