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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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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价管理
【概况】 2007年,市物价局内设办公室、价格管理科,下辖农产品成本调查室、价格认证中心和物价检查所3个股级事业单位,共有工作人员28人。2009年,共有工作人员29人。2007-2009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分别上涨3.2%、5.1%和回落1.6%,比全省价格总水平分别低1.2、0.2和1.6个百分点,比全国价格总水平分别低1.6、0.8和0.9个百分点。2008年4月,全市肉蛋价格大幅上涨,去骨统货猪肉价格平均10元/市斤以上,同比上涨133.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7.8%,达到近八年历史最高水平。市政府及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全市低收入群体实行肉蛋价格补贴。价格工作的重点是防止通货膨胀,避免通货紧缩。到2009年末,全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97.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8.4%。2008年,市物价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称号,是全省唯一受表彰的县级物价局。2007-2009年,连续3年被省物价局授予全省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价格管理】 2007年,两次调整成品油价格,八批次调整药品价格,城市管道燃气设施安装费标准由每户2000元调为2800元,天然气试销价格每立方米3.50元。制定坤龙邢家水库供水价格,坤龙邢家水库供至埠口港岙山水场的居民用水结算价格为每立方米0.545元,工业及其它用水每立方米0.73元;坤龙邢家水库供至高村镇宝隆石油公司专用水结算价格为每立方米0.73元;埠口港自来水公司供应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00元,供应工业及其它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20元。调整热汽及集中供暖价格,居民采暖用汽每吨85元;非居民用汽每吨124元,按热量表计费的每吉焦50元;居民住宅集中供暖价格为套内主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非居民住宅集中供暖价格按居民住宅集中供暖价格1.3倍执行;按热量表计费的终端用户居民采暖每吉焦46元,非居民采暖每吉焦59元;供应物业公司中转用于居民采暖每吉焦44元,非居民采暖每吉焦56元。2008年,两次调整成品油价格,五批次调整药品价格。学生班车票价,自2008年5月1日起,由每生每天1.50元调整为2.00元,每车每年财政补贴由5000元调整为1万元。调整地产碳酸氢氨中准出厂价格每吨560元,生产企业最高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制定文登整骨医院、文登市第二医院伸筋胶囊等自制药品厂销价格。调整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降低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每立方气由17元调为14元。2009年,八次调整成品油价格,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调整生产经营用热汽价格,自3月21日起,每吨184元。公布民爆器材销售价格有关政策。调整用电销售价格。 用水价格 2007-2009年,继续执行文价工发〔2001〕2号文件规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包括部队、学校生活用水)每立方米1.50元,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用水每立方米1.80元,饮食、娱乐、建筑、流通业用水每立方米4.00元,化肥、氯碱生产用水每立方米1.70元,工业及其它单位用水每立方米1.80元,开发区用水每立方米1.80元。根据鲁政办发〔2000〕16号文件规定,工商业用水可按8%费率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农村水价:米山镇等21个受污染村居民用水1.50元/方;宋村镇居民用水1.50元/方,工业及其他用水2.00元/方;葛家镇居民用水1.20元/方,工业及其他用水1.50元/方;大水泊镇居民用水2.20元/方,生产经营及其他用水2.40元/方;界石镇居民用水1.50元/方,生产经营及其他用水2.00元/方;埠口港居民用水2.00元/方,生产经营及其他用水2.20元/方。 食盐价格 2007-2009年,食盐零售价格继续执行文价工发〔2005〕20号、〔2004〕11号文件规定,食盐出厂、批发价格执行鲁价格〔2005〕68号文件规定。加碘食盐零售价格:500克复合膜包装粉精盐1.20元/袋、粉洗盐1.00元/袋;1000克复合膜包装日晒盐1.80元/袋;250克纸塑包装再制盐0.80元/袋、500克1.50元/袋。多品种营养盐零售价执行鲁价格发〔2004〕46号文件规定。 桑蚕茧收购价格 2007-2009年,鲁价格发〔2007〕164号规定桑蚕茧中准收购价格为950元/百斤(茧层率21%,上车茧率100%),收购企业可上下浮动15%。 【价格监测及信息服务】 2007-2009年,全市设立20个重点物价监测点,对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重要商品进行市场价格监测。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性市场价格分析,对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居民生活消费品零售价格每月进行3次监测;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粮油等商品零售价格”“农村重要商品价格”“33种粮油副食品价格”“生猪及相关商品价格”每周进行监测,并通过市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文登大众》报“市场价格动态”、文登政府网站不定期发布有关物价信息和价格政策。市物价局连续三年在全省县级市价格监测考核评比中名列前茅。每年撰写市场价格形势分析、农产品专题调查报告及各类价格信息300余篇,被各级报刊、电台及专业刊物采用200余篇。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不定期编发“价格服务指南”和“常用药品价格手册”,向群众免费发放。2008年,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防止和抑制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不合理上涨。制定《关于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文登市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分成四个工作组,负责对市场粮、食用油、肉、蛋、奶、液化气六大类商品销售价格进行每日监测上报。对省物价局公布的重点监管企业经营的调价备案目录内的商品价格进行摸底登记、备案审查,建立台帐档案。备案企业须向市物价部门提交书面调价备案报告。2008年12月16日,解除对成品粮、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鸡蛋、牛奶等五类商品及服务实行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2009年1月20日,解除对液化气实行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相关商品的调价备案工作同时停止。 【农产品成本调查】 2007-2009年,市物价局对小麦、玉米、花生、生猪、桑蚕茧等10余种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及效益进行调查,对西洋参、奶牛、奶山羊、海参、水貂等种养业专题调查,对8个种养业品种的产量、价格、成本、收益等主要指标进行调查,分析各业、各品种收益变化趋势,写出《特色农业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新亮点》等专题报告,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其中《文登市西洋参产业状况的调研分析报告》,被《山东物价》刊登。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得到上级肯定,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先进单位,2009年在全省成本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2007-2009年,根据《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规定,市物价局联合市财政局、监察局对全市1648个收费单位进行审验,注销《收费许可证》115个,办理《收费许可证》32个。废止涉企收费项目13项,为企业减负8000万元。废止涉农收费项目10项,为农民减负1000万元。召开污水处理费和有线电视收视费调整听证会,调整污水处理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标准。通过调查研究和数据测算,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意见》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针对油价上涨,出租车行业营运利低的情况,取消出租车的公路客运附加费,降低出租车税控计价器专用发票工本费。 卫生收费 2007年4月,根据威海市物价局《关于对威海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要求,调整全市各医疗服务机构的部分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理顺医用耗材和特殊材料价格,补充完善部分项目,确定部分已开展的属待定项目的价格。5月,根据《威海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理顺威海市文登中心医院、文登整骨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的非普通病房床位及收费标准,并报威海市物价局审核通过。 教育收费 2007年秋季,取消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国家课程课本费。2008年春季,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本费。2009年春季起,取消借读费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 物业收费 2007年8月1日,市物价局、房管局联合制定《文登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一类小区0.30.5元/平方米,二类小区0.20.29元/平方米,三类小区0.100.19元/平方米,三类以下小区0.08元/平方米。《办法》规定,已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大会或其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物业收费标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即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开发建设单位与所聘物业服务企业以《前期物业合同》约定物业收费相关事项;协商不成的或无《前期物业合同》的小区,报物价部门核定。 景区收费 2008年4月,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规定,对于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2007-2009年,全市有昆嵛山景区、三瓣石景区、无染寺景区、青龙山度假村、召文台公园五处旅游景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价格鉴证】 2007-2009年,市价格认证中心共完成价格鉴证2960起。其中,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420起,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160起,价格认证120起,交通事故车(物)定损2260起。鉴证标的额6000万元。价格鉴定连续12年保持零复核。市价格认证中心连续3年被省物价局评为价格鉴证工作先进单位和省级规范化认证中心。2008年4月,在全省率先开展价格信用认证工作。5月,向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首推山东万得集团为价格信用建设单位。6月中旬,山东万得集团被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批准为全国价格信用建设单位,成为全国家纺企业首家、山东省第一家全国价格信用建设单位。市价格认证中心开展价格信用认证工作先进经验在全省价格认证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2009年2月,在全省率先开展价格鉴定援助活动。市价格认证中心为45户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收、免收价格鉴定费3.5万元。年末,市价格认证中心被省物价局评为“2009年度价格鉴证工作先进单位”“2007-2009年度省级规范化价格认证机构”“2007-2009年度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价格监督检查】 每年“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前后,对商品、旅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根据群众举报,对商品价格或收费项目进行检查。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农资价格检查,教育、医疗收费专项检查,液化气、成品油价格检查。2007-2009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5件,查处非法所得70.14万元,其中,没收68.2万元,罚款0.49万元,退还用户1.45万元。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受理和答复群众来电来信200余次,接待群众来访10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98%以上。查处举报案件138起,罚款9.84万元,退还用户9.44万元。2007年6月,开展第一届“价格诚信优秀单位”评选活动,活动包括商业经营、教育、卫生、旅游和房地产等单位,评出“价格诚信优秀单位”7家。(谭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