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购销加工与粮食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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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粮食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调控科(增挂监督检查科牌子)、产业发展科,下设粮食结算中心、粮食购销中心、泽头粮食管理所、葛家粮食管理所、军粮供应站和粮食储备库6个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人。主要负责国家专项储备粮食、地方储备粮食、商品周转粮食的收购、保管、轮换等管理,军粮调控、储存、加工和供应,全市粮食收购市场准入、社会粮食统计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社会粮食流通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储备粮管理】 根据国家和省市粮食局的相关要求,完善储存粮制度和标准,明确责任主体、目标和奖惩措施,全年轮换地方储备粮15430吨,轮换商品周转库存粮4000吨。加强储备粮库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储粮新技术,投资55万元,新上“磷化氢膜下环流熏蒸”设备,使地方储备粮食和国家储备粮食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获威海市规范化储粮管理达标单位、规范化储粮工作先进单位和山东省规范化储粮工作先进单位、规范化储粮示范库称号。

【粮食购销业务】 利用仓储、经营优势和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稳定粮食价格。按照《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和《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案》,确定3个收购单位、延伸4个收购库点,落实收购资金3600万元。加强与中央储备粮文登直属库合作,扩大托市收购小麦规模,全年收购粮食1.15万吨,其中托市收购9252吨,商品粮收购2248吨。全年销售粮食2.8万吨。

【粮食执法】 成立监督检查科,与工商局联合成立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定期落实监督检查要点和任务。印发《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行政执法》《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安全》宣传材料,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依法管粮的社会氛围。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和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检查,61个商户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变更经营范围。调查36个粮食加工企业、26个粮食销售企业、8个粮食转化企业、29个粮食流通商贩的基本情况,将规模以上企业全部纳入统计范围,完善社会粮食统计制度。为解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人员减少、网点收缩与掌握有效粮源之间的矛盾,会同工商局,举办2期粮食经纪人培训班,110人取得职业证书,为规范全市粮食经营秩序打下基础。

【粮食加工和出口】 着力将花生资源优势转化为加工出口优势,引导骨干企业采取技术转让、合作生产和作价入股等形式,引进先进技术和生产设备。粮油食品厂投入580万元进行技术改造,与欧洲玛氏公司合作开发的“低温制取低过氧化值花生制品”项目,最大限度保持花生天然蛋白质等营养成分的活性,保留花生所固有香味和口感,有效延长花生制品的储存和运输周期,各种理化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全年对外出口花生制品9760吨,完成出口交货值7344万元,创汇860万美元,成为威海市粮食系统出口创汇骨干企业。(吕华玉)

【中央储备粮文登直属库】 简称直属库,位于葛家镇大英村西,占地7.52万平方米。建有仓库10栋,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仓容5.4万吨,综合楼等附属工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铁路专用线长890.50米。直属库设综合科、业务科、财务科,员工34人。除党建、工会、计划生育工作等实行属地管理外,人员、业务、财务等均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山东分公司垂直管理。主要任务是做好中央储备粮的经营管理,确保中央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姜 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