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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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安监局)仍设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督大队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共有工作人员17人。11月15日,市编委[2006]31号文件批准,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埠口港均成立安全生产监察中队,确定专职人员负责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市9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06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64起,比上年下降23.7%;死亡110人,与上年持平;受伤139人,比上年下降8.5%;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达261.83万元,比上年上升124.9%。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全年集中开展12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组织实施公众聚集场所、非煤矿山、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海洋捕捞与海水养殖、用电与建筑施工安全等专项整治,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1286起,提出整改意见340多条,下达整改指令70余份,下达处罚决定8份。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以小采石场为重点,集中整治和规范露天采石和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制定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下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告诫书》,告诫全市164家非煤矿山企业防止炮烟中毒窒息、滚石、雨季片帮滑坡、爆破等事故发生。不定期检查各矿山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监管全市54家加油站、35家液化气站和4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成近百家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对全市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摸底,对3家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位进行登记备案,安全评价全市35家液化气站,对没有通过安全评价的3家液化气站下达处罚告知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4家加油站责令限期整改。
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整治 安全监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督促企业严格定量、定员生产,严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转仓库超量存放。逐村逐户排查、收缴爆炸物品,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行为。全面检查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重点查处“四超”(超员、超储、超产、超时)行为。加强对爆炸药品、爆破工程和焰火晚会燃放队伍的审批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安全燃放。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发放】 完成13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及网上申请工作。完成7家新开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并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2家非煤矿山企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放270个《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安全标准化工作】 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全年有16家非煤矿山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其中,航天发泡剂总厂通过省级标准化二级验收,是威海市首家通过该级别验收的生产企业,其余全部通过威海市级标准化三级验收。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为增强全市各行各业安全生产意识,市安监局与市电视台合作,深入商场、矿山、建筑工地等执法现场,联合拍摄制作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的《记者观察》节目,每月播放一期,宣传安全生产常识、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反面典型进行暴光,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教育。6月,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公安、交通、技术监督、电业、建设、农机等部门,举办大型安全生产展览,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刊板、散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发放宣传品6000余份。

【安全生产培训】 6-7月,组织全市各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人员611人次。10月,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培训160人次。11月,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270余人。全年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7期,培训300余人次。 (于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