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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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全市总体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市区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噪声、环境空气质量和重点河流、水库、近岸海域水质按功能区划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环保综合执法】 市环保局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环节的环境管理,全年审批建设项目320个,通过审批程序阻止有污染的建设项目14个。验收建设项目86个,全部执行“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排污费征收认真执行国家新的法规和制度,坚持核收分离、票款分离,严格核定,积极征收,全年征收排污费580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加大环境监理和执法力度,重点监督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限期治理超标排污企业,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全年现场检查2860厂次,监督各企业和市污水处理厂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达到98%以上。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21起,处罚违法企业20个。稳妥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到环境举报电话522个,接待来访群众72人次,承办市长公开电话及上级信访件70件,案件处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生态市建设】 1月25日,蔄山镇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3月3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市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市政府与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埠口港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文登市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重点部署全市创建国家生态市任务。5月29日,界石、汪疃、葛家、小观、宋村、泽库、米山、大水泊、文登营、张家产等10个镇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6月5日,蔄山、界石、汪疃、葛家、小观、宋村、泽库、米山、大水泊、文登营、张家产等11个镇出席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中国生态安全高层论坛,并被授予“全国环境优美镇”奖牌。9月,文登市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12月,通过国家生态市省级考核验收。
为保护五垒岛湾湿地及母猪河下游生态系统,市政府编制完成《五垒岛湾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方案,合理划分五垒岛湾生态功能区域,保护恢复生态功能,设计重点建设工程方案。12月,《五垒岛湾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通过省专家组评审。

【环境宣传】 2005年12月始,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妇联、经贸局、教育局、广电局、农业局等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 “倡导绿色文明、建设和谐家园”主题活动,积极指导文明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增强市民保护环境、改善生态、节约资源的意识。5月,市妇联与市环保局联合开展环保杯“绿色家庭”知识竞赛活动,推广普及家庭环保知识,引导妇女树立健康环保的消费及生活观念,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6月,市科协与市环保局联合举办《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展,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教育。6月5日,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围绕“生态安全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主题,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电视知识竞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市民环境保护意识。6月5日,文登市“倡导绿色文明、建设和谐家园”主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命名授牌仪式在市行政审批中心举行,市环保局为十佳文明生态村、十佳绿色社区、十佳绿色企业、第三批文登市绿色学校和首批文登市绿色家庭授牌,通报表彰获得省级“绿色社区”称号的环山路街道办事处南山社区和市新一中、第二实验小学。

【市污水处理厂改制和特许经营权转让】 2006年3月,市政府颁发文政办发[2006]6号文件,全面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污水处理厂市场化改革奠定基础。4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改制和经营权转让,并授权市环保局负责经营权转让工作。按照“真诚合作、确保双赢”的指导思想和“规范运作、整体转让、分期移交、严格标准、专业监管、同步改制”的整体运作思路,先后完成资产评估、方案编制、项目推介、招投标、开标、评标和谈判等工作。2007年1月22日,市环保局、建设局分别与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文登市污水处理厂资产转让协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产权转让价格1.2亿元,特许经营期30年,吨污水处理服务费0.96元。

【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源】 2006年,市区污水排放总量1516万吨,比上年减少116.77万吨,其中生活污水1116.93万吨,工业废水399.07万吨。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排放3623.03吨,比上年增加129.89吨,其中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化学耗氧量分别为1718.84吨、1904.19吨,氨氮排放量为78.34吨。排放工业废气53亿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18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44.11亿标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8.89亿标立方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991.91吨,比上年增加3202.51吨;烟尘排放量为1553.57吨,比上年减少172.2吨。其中工业废气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分别为6756.91吨、1283.57吨,生活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和烟尘排放量分别为1235吨、270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2404.09吨,比上年减少38.83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5.26万吨,比上年增加1.67万吨,其中粉煤灰7.25万吨、炉渣3.65万吨、其他废物4.36万吨。
据评价,境内工业废水主要污染源是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山东铃兰味精工业公司、文登市皮革皮件厂、山东昆嵛啤酒有限公司、威海啤酒集团文登有限公司、文登市西郊热电有限公司、山东鹏程食品股份公司、山东云龙集团公司、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文登南阳电子产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等标污染负荷比累计达95.38%,主要分布于市区和米山水库上游。工业废气主要污染源是文登市热电厂、山东铃兰味精工业公司、文登西郊热电有限公司、文登市力象自备热电厂、文登市大方水泥厂、文登市马山水泥厂、小观水泥有限公司、文登市坦埠水泥厂、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文登市双力板簧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等标污染负荷比累计达88.74%,主要位于市区和青威路沿线。

【污染治理】 全年完成污染治理项目6个,完成污染治理投资7660万元,新增废水、废气处理能力分别为2500吨/日、9万标立方米/时,“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综合利用产品产值3249.2万元。
全市工业废水采用生物接触氧化、物理化学处理等方法进行有效治理,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全市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正常,市区生活污水得到深度处理。全市工业废气以更新改造燃煤装置、除尘设备和改变能源结构等方式得到有效治理。年内,全市工业企业燃料燃烧废气经过消烟除尘53亿标立方米,消烟除尘率100%;生产工艺废气经过净化处理8.89亿标立方米,净化处理率100%;工业废气二氧化硫去除量604.47吨,去除率达到8.21%;工业烟尘去除量3.79万吨,去除率96.72%;工业粉尘去除量1.53万吨,去除率86.44%。境内固体废物多数得到综合利用,其余得到无害化处理。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5.26万吨,综合利用率98.69%。
市污水处理厂 年内,市污水处理厂积极探索高氨氮条件下系统稳定运行新工艺,努力提高出水水质;开展技术创新,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不断改善污泥晾晒场的条件,化解与周围村民环境纠纷,污泥处理实现连续性生产。全年累计处理污水1306万吨,比上年增长29.95%,主要污染物COD、BOD、SS、NH3-N削减量分别为6803.8吨、2514.6吨、3373.2吨、184.6吨,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6.5%、9.9%、37.1%、83.2%。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完成厌氧池混凝土浇筑、两座二沉池钢筋绑扎及模板支设、接触消毒池和一沉池基槽开控及垫层施工,至年末,土建工程完成总量的80%以上。

【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依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有关分析方法,开展辖区内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环境空气、噪声等常规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裁定性监测、服务性监测等工作,获取有效数据1.8万余个。
水环境 年内,对主要河流母猪河设文登营上游、米山水库出口、麦疃后和南桥四个监测断面进行每月一次监测,按照功能区划分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母猪河文登营上游断面水质符合应执行的Ⅳ类标准,米山水库出口(横口桥)和麦疃后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标准,南桥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米山水库、市区地下水、海水监测的点位、项目、频次与上年相比未作调整。米山水库水质符合应执行的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市区地下水各项指标均符合应执行的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两个站位分别符合应执行的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一、二类标准,海湾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环境空气 市区空气质量采用连续自动监测,采样点位、监测项目与上年相同,每日在威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年内,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分别为0.030、0.012、0.071毫克/标立方米,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全年监测降水8次,PH值范围在6.3~6.8之间,无酸雨出现。市区降尘年均值为3.97吨/平方公里·月,符合标准。市区全年空气污染指数为61,空气质量级别为Ⅱ级(良),主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
市区噪声 年内,由于城区面积的扩大,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及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作了相应调整;功能区噪声测点与上年相比未作调整,只是按照威海市监测计划,其监测频次调整为每季度1次。区域环境噪声是在城区范围内以350米×350米规格布设204个网格进行监测,其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1.8分贝和41.3分贝,较上年分别增加0.7dB和0.6dB,城市区域噪声总体水平良好。道路交通噪声在市区几条主次交通要道设53个监测点,平均等效声级为62.6分贝,较上年降低1.1分贝,符合标准(70分贝),无超标路段。市区各功能区噪声符合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相应的功能区标准。(穆兴义 姜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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