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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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2年11月,成立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为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3人;2003年9月,市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处更名市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编制15人,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划归市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管理。年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劳动保障局)仍设5个科室,有干部职工12人。下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劳动监察处、劳动就业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和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等9个事业单位,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23人。先后荣获山东省、威海市和文登市岗位责任制考核先进集体等称号。

【劳动就业】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陆续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加大对再就业的资金投入,全年新增就业再就业9822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4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4%以内。12月底,全市共有各类企业1709家,个体经济组织1.22万户,从业人员12.8万人,其中市属企业302家,职工4.9万人;外资企业141家,职工2.3万人;私营企业1271家,职工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455人,新增失业人员1159人。共办理企业单位各种退休手续754份,其中正常退休436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99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219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279人;共办理企业精简退职老职工726名,其中有84名是解放前参加工作的。全市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在普遍强化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建起高标准、高档次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并开通文登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网站。
全年共举办劳动力供需见面会10次,提供就业岗位6710个,引进外来劳动力1.56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575名,发放外出务工卡3586份,为437家企业办理招用工手续7372人次,办理档案托管手续3500人。安置落实退役士官7名,安置军转干部家属4名。企业技术骨干由农民合同制转为城镇合同制工人120名,全年共办理工人调动手续303名(其中省外调入2名),对73名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为14名持《下岗证》(B)的下岗职工返还税款2.32万元。

【再就业扶持】 为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市政府积极协调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联席会议,研究制订具体措施,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投入300万元作为就业和再就业资金,用于职业介绍、再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投入100万元资金作为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严格《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程序,全年累计发放560份,至年底,享受优惠政策232人次,减免税费20多万元。同时,针对全市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女满40岁,男50岁)技能单一、生活困难的特点,先后开展空岗报告、送岗上门、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援助活动,年底,全市1211名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中,有423人实现再就业。

【职业技能培训】 坚持市场化和社会化方向,认真落实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全年共举办各类就业再就业培训班26期,在职职工培训1.33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575人次,举办首期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技能培训班,培训57人,培训合格率100%,90%以上实现再就业。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推广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共组织4次全市统一技能鉴定,考核鉴定16个工种、771人次,有621人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合格率81%。同时,成立市高级技能人才评审推荐委员会,推荐评选出6名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4名威海市技术能手。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初具规模,培训能力大幅提高,全市共有10家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涉及计算机、汽车维修、美容美发等8个工种,年培训能力近5000人。

【劳动工资】 2003年,按照“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工成本预警预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保障“四项制度”。市政府于2002年11月1日转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企业以2001年全市地方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686元为基数,2002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0%,上线为18%,下线为5%。通过抽样调查,公布2002年度全市7个行业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为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降低劳动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更好的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提供了依据。通过测算,公布199个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工资报酬时参考。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02年10月1日调整的410元。2003年,全市职工人均年工资9352元。

【劳动争议仲裁】 继续强化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指导和鉴证工作,全市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达到8.1万人,其中市属企业签订率达到90%,外商独资企业签订率达到75%,乡镇和私营企业签订率达到68%,年内新鉴证劳动合同1.28万份。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到261户,涉及职工5.5万人。同时,继续加强三方会议制度,维护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开通劳动保障咨询投诉热线,成立信访、仲裁、监察、行风热线“四位一体”的服务机制,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劳动保障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600余人次(其中集体访12次),全部给予答复,群众满意率98%以上。2003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妥善公正处理劳动争议,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6起,涉及职工309人,其中用人单位申诉案件15起,职工申诉案件91起,通过仲裁调解、裁决及其他方式结案的103起,结案率97%,为职工、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市劳动保障局从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出发,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在做好举报专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外,全年组织协调工商、公安、工会等十余个部门在全市企业开展一次大规模劳动年检,参检单位750多家;三次专项执法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中介服务组织专项检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使用童工等情况劳动执法大检查),涉及职工6.42万人,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违规案件300余起,立案124起,其中涉及工资、押金、加班加点等案件104起,违反劳动合同案件2起,违反社会保险规定案件1起,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权益案件5起,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案件9起,其他争议3起。由于执法得力,查处及时,全年案件受理率、结案率达100%。对12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罚金18.05万元;督促94家企业补签劳动合同1600份;督促补办社会保险登记14家;补缴社会保险费98.7万元;补发工资218.9万元。依法取缔2家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充分行使监管和督察职能,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刘新伟 王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