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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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司法局仍设5个科室和法律援助中心,在编人员23人。全市有2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处,18个镇(街道办事处)司法科,18处司法调解中心,6处法律服务所。全系统有执业律师24人,公证员8人,法律服务工作者24人,镇、街道办事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27人。2003年,荣获全省抗非典保稳定先进集体,威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并被威海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

【全民普法】 积极配合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到厂、下乡、进村,举办各类普法学习班、培训班80多期,有3万多人次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系统地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12月,组织全市公务员普法考试,提高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同月,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对各镇、街道办事处政法书记、司法所长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4月中旬,举办由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的全市“村官”学法用法电视竞赛,文登电视台实况转播决赛,全市892个村(居)的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现场观看。4月,在《文登日报》刊登“交通杯”农民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回收答卷1.2万份。编辑出版《农村实用法律问题解答》,免费发放4万册给农村干部群众。为开展“入户送法、集市普法、田间讲法”等法制宣讲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到人,在全市分期分批举办法制宣讲员培训班。各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农村干部群众根据自己学法用法的切身体会,以及发生在农村的小故事、小案例为素材自编自演各类法制文艺节目。9月,选调优秀节目,组织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大型文艺调演。通过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农村形成人人“积极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依法”的局面。

【人民调解】 8月,在3个镇(街道办事处)、7个村先行人民调解改革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建立和完善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市委办、市府办转发市司法局和市人民法院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并制订下发《文登市人民调解改革工作实施细则》。9月下旬开始,集中一个半月时间,逐个镇(街道办事处)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市司法局组织编写《人民调解员实用手册》,免费发放到每名人民调解员手中。同时,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区域性和行业性场所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选择17个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在10家民营企业、10家外资企业、5个大型集贸市场和2处海产品养殖区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全年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近3000起,调解成功率达98%。

【法律服务】
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年”活动 按照威海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以开展“三查三纠”(自查自纠、互查互纠、检查狠纠)为重点,着力解决律师执业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先后查处非法执业机构3个。在威海市司法局双“十佳”评选活动中,昆嵛先锋律师事务所、玖玖方圆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十佳”律师事务所,有两名律师在威海市300多名律师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十佳”律师。
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市司法局在创建“学习型、竞争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的同时,积极组织广大法律服务人员进企业、进工厂、进社区、进农家,开展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全市2个律师事务所,全年担任常年法律顾问62家,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29件,民事、经济案件诉讼代理208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1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6件,解答法律咨询2529件,代写法律文书404件。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33万元,索回赔偿款693万元,实现业务收费57.2万元。公证系统新增公证联络点50多处,全年共办理各项公证7700件,涉及标的额2.9亿元,其中民事公证3337件,经济公证2615件,涉外公证1748件,接待群众来访及电话咨询720人次,依法拒绝公证12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做到急证急办、特证特办、快证快办、上门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法律援助中心广泛开展向社会献爱心活动,先后为100多名援助对象提供及时周到的法律服务,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受到社会的普遍赞誉。昆嵛先锋律师事务所被评为文登市级文明单位。市公证处被威海市司法局授予“诚信”单位称号。
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作用 利用热线联网联动优势,协调各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法律服务快速反应机制,根据求助电话,及时安排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做到有求必应,上门服务。年内“12348”专线接听电话1200多个,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个,接待来访近2000人次,登门服务60件300多人次,避免“民转刑”案件2件。

【安置帮教】 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控制,以及安置、帮教工作。加快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时的衔接工作,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重点做好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人员的防范管理工作;广开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就业渠道,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帮教工作。至年底,市司法局共接收安置刑释解教人员423人,重新犯罪率低于3%。 (徐福军 于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