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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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 全市有食品经营单位3616家,从业人员8339人,其中餐饮业407家,从业人员1302人;集体食堂205家,从业人员591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75家,从业人员2020人;批发零售单位614家,从业人员1941人;流动摊贩2115个,从业人员2485人。是年,卫生防疫部门开展“春季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大行动”“食品放心工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食品卫生整治活动,将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结合起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及其销售渠道的卫生监督监测,狠抓餐饮业卫生配套设备建设和卫生制度落实,有效防止疫病灾害的发生与蔓延。全年进行食品卫生监督1.2万户次,监测餐具4886份,合格率96.7%;办理《卫生许可证》1094个,对食品单位进行健康查体培训8928人,查体培训率为99%;检验食品768份,合格率92.9%;“五病”(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调离20人,调离率100%;实施卫生行政处罚120户次,取缔违法摊点15户,责令改正87户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5600公斤。全年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003年,市卫生防疫站在市区范围内分阶段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是根据科学量化标准、食品卫生安全可能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通过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每一监督项目采用危险性评估;依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评分,确定信誉度ABCD四个等级,进而实施不同监督程序的管理。评为A级要简化监督,除国家级监督抽检和消费者投诉外,主要由企业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求负责日常监督抽检;评为B级,要限期整顿,经限期改进仍达不到标准要求,要降为C级;评为C级直接强化监督停业改进,停业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降级为D;评为D级的吊销卫生许可证,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11月,市卫生防疫站首先在全市学校、托幼食堂和餐饮业实施此项监管制度,完成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量化分级和统计汇总工作,并将符合A级信誉度的单位报威海市卫生监督机构。

【劳动卫生】 年内,卫生防疫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开展有毒有害商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专项整顿治理工作,强化企业职业规范和劳动卫生管理,加强职业病的预防、管控,杜绝全市职业性危害事故的发生。全年共监测厂矿130个、监测有毒作业点305个,合格点267个,合格率85%。对查出的问题均提出整改建议,建立起职工健康档案。对全市3000余名从事有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健康监护查体,对接触粉尘量大、时间较长的5000人胸透Χ线拍片,未发现矽肺患者和其他职业病患者;对全市23处设有放射性装置的单位监测,合格率100%,并为62名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放射剂量测定并记档,无一超量。全市有55个企业完成申报职业危害病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 全市共有公共场所单位324个,从业人员500人。市卫生防疫部门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公共场所卫生消毒监督管理,跟踪监测各类场所的公用物品消毒效果,整治经营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商业活动,确保公共场所保持整洁。年内,投资20余万元购买各类消毒剂进行公共场所消毒;对全市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监测600户次,监测覆盖率85%,监测样品105项(次),合格率85.8%;采集公用物品消毒效果样品202份,监测空气质量300份;从业人员查体培训率98%,“五病”调离率100%。全年无公共场所卫生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