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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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市卫生局 内设8个科室,在编人员10人。辖9个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和19个镇卫生院,代管爱卫会办公室、红十字会办公室、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983人,卫生技术人员占84%,其中高级职称人员96人,中级职称人员457人。年内,市卫生局被省人事厅、卫生厅评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集体,被文登市委、市政府评为机关事业岗位责任制考核先进集体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集体。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设3个科室,在编人员22人,隶属威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文登境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年内,被省药监局评为先进集体,被威海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月,为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文编[2003]44号文件要求,撤销市卫生防疫站和市公共卫生监督所,成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牌子),隶属卫生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80人。内设食品与环境卫生监督科、劳动与学校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防控科、免疫规划科、健康教育科(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牌子)、查体科、检验科(挂质量管理办公室牌子)、财务科、办公室等10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进行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与效果评价;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职业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当地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与应急控制处理;执行各种卫生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卫生监督职责;开展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卫生监测与评价;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的技术指导;负责基层卫生防疫工作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同时,各镇成立防保站,与镇驻地卫生院合署办公;3个街道办事处统一成立城区防保站,与口腔医院合署办公;经济开发区成立经济开发区防保站,与第一人民医院(驻经济开发区)合署办公。在合署的医疗机构中确定2名在编人员专职负责此项工作,防保站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防保站工作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管理。防保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发展概况】 是年,全市有镇和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32处,其中上级驻文单位4处,市直卫生医疗单位9处,乡镇卫生院19处。全市各级医院在编职工276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00名,占83%;正高级职称21人,副高级职称180人,中级职称70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8人。开设床位1887张。全市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及床位数分别为3.5、2.9,均高于全国平均数。全年共投资4963万元,新建业务用房65285平方米,整修业务用房1450平方米;投资1868万元增加医疗设备218台(件),引进医疗新项目30项;年门诊量109万人次,出院病人37186人次;业务收入2.44亿元,同比增长4.92%;固定资产3.06亿元。发表论文527篇,取得科研成果8项。
市卫生系统紧紧围绕“服务人民健康,服务现代化建设”的宗旨,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卫生防疫、疾病预防控制和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整顿医疗、食品卫生市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红十字会和全民保健工作,群众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医德医风】 全市卫生系统以抓好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为核心,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四心换四心”(用我们的责任心,换取病人战胜病痛的信心;用我们的耐心,换取病人的安心;用我们的细心,换取病人的舒心;用我们的爱心,换取病人的放心)和“四个一”(入院多一些介绍,让患者感到放心;护理多一句问候,让患者感到舒心;检查治疗多一些解释,让患者感到安心;康复出院多一句嘱托,让患者感到关心)等文明服务活动,强化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行风评议、公示承诺、群众意见调查和情感教育活动,为病人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同时建立健全服务机制,继续推行导医服务、首诊医师负责、医药收费公开、药品价格公示、住院费用“一日清”和无假日医院制度,保障下岗和生活在最低保障线以下的企业军转干部享受免费查体和医疗优惠待遇。全系统干部职工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涌现出好人好事2365件次,收到感谢信744封,锦旗镜匾64面(块)。全年开展各种形式的免费查体、义诊达86次,参加人数8万多人次,对103名结核病、麻风病人进行免费治疗,出动救护车400余次,救治危重病人300余人,病患者满意率达到98%。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 10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文登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办法》等文件,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制度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以市为单位统筹、以户为单位参加,提高市镇两级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医疗补偿基金帐户,对镇村扶持资金不作硬性规定,确定先在蔄山、葛家、泽头3个镇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市推广。年内,葛家镇有60个村3.2万人参加合作医疗,筹集资金32万元,覆盖率达到80%;泽头镇有48个村1.5万人参加合作医疗,筹集资金15万元,覆盖率达到52%。
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成立 12月,根据文编[2003]45号文件成立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隶属卫生局,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3人,从卫生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考选。各镇相应成立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站,为股级事业单位,与镇驻地卫生院合署办公;3个街道办事处统一成立城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站,与口腔医院合署办公;成立经济开发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站,与第一人民医院(驻经济开发区)合署办公。在合署的医疗机构中确定2名在编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所需办公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社区卫生服务】 市卫生系统将社区卫生服务与农村合作医疗、一体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制度改革。区镇社会预防保健工作人员工资和业务经费,按每年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改由市财政全额拨付。至年底,全市64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其中新增设站点41处)年接诊病人13万人次。

【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 自1996年起,全市农村医疗实行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简称一体化)管理制度,即各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实行“三制”(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制)“五统一”(卫生规划布局、行政业务、人事调动、财务核算和药品采购统一)和“两监督”(领导和群众监督),在部分镇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2003年,全市农村医疗继续推行一体化管理。集中进行药品招标采购供应管理,合理设置村级卫生室,正确处理镇村两级卫生组织关系,搞好农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快中心卫生室的硬、软件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络,使农村卫生室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发展。年内,全市共有59处中心卫生室,其中宋村、泽头、侯家、蔄山、米山等5镇建起5个标准中心卫生室,能够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等工作,并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全市乡村医生正规化培训率达到100%。

【医学教育与科研】 市卫生局和各医疗单位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创造良好条件鼓励员工再深造,成果显著。年内,有463人参加自学考试,其中攻读硕士学位14人、本科学历194人、专科学历255人;选送67人进修深造。中心医院、整骨医院、口腔医院、第一人民医院接受实习学员423人,培养进修医师108人。整骨医院被两处医学院聘为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人被聘为兼职导师;12人担任国家或省级医学会副主任、副理事长、委员,8人兼任省级以上医学杂志编委;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国家三级实验室,成为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全年全市各医疗单位共发表论文527篇,其中国家级189篇、省级338篇;取得科研成果11项,其中获省部级奖励1项、地级奖励10项,立项科研成果9项。

【红十字会工作】 红十字会有团体会员单位32处,会员2000多人。年内,为缓解全市临床用血紧张局面,先后16次组织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进行义务献血,有13个镇2个办事处、86个部门3212人次参加义务献血,献血量达64.2万毫升,居威海市三市一区首位;同时在全市团体会员单位开展造血干细胞保存募捐活动,共募集资金1万元,及时捐献给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山东省分库。1月,市红十字会按照“扶贫济困,尊老助残”的原则,将省红十字会分配的救灾物资(价值10余万元的1080件服装)分发给高村镇、大水泊镇、小观镇的贫困户。

【药品招标采购】 市卫生局对所属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确定红十字会医院、宋村中心卫生院2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点;整骨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在威海市卫生局进行招标。中心医院在威海市卫生局进行招标。各医疗招标采购单位严格执行药品入库、出库验收制度,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病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质量和批号的检查。是年,市卫生局所属医疗机构共开展24次不同形式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608种药品参与招标,招标采购药品6757万元,其中中标药品金额3629万元,招标率53.71%;各卫生院在采购招标基础上大幅度降低药品零售价格(比国家定价平均降价30~60%),共降价312万元。

【医政管理】 市卫生局在全市各级医院强化院、科二级质量控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转变服务观念,改善就医环境,规范医疗秩序;各医疗单位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要求,把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作为提高医疗质量的主要环节来抓,加强医疗机构管理,采取控制措施,避免医疗事故发生。年内,市卫生局协调解决医疗纠纷3起,申请鉴定3起,已鉴定3起,全年无医疗事故;查处无证行医案件73起,取缔游医窝点17个。全年共为51处医疗机构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新增设2处、完成校验49处。至年底累计有476处医疗机构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医院28处,厂矿企事业医务室21处,门诊部、专科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46处,个体诊所5处,村卫生室37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