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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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2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劳动保障局)机关设办公室、劳动规划工资科、培训就业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5个科室,编制12人。下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处、劳动就业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和劳动就业培训中心8个事业单位,编制102人。
2002年,市劳动保障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强化劳动力市场建设,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收缴,促进离退休养老金、失业人员救济金按时足月发放;强化职业培训工作,促进技能工作开展;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力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加强劳动执法监察,促进《劳动法》的贯彻落实。年底,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核先进集体,被省劳动保障厅授予劳动规划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劳动就业】 2002年,市属企业职工49656人,比上年减少1790人。企业技术骨干由农民合同制转为城镇合同制工人114人;企业单位工人正常退休311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42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212人。事业单位工人退休42人;市劳动保障局调配各类职工253人;举办就业前培训班16期,结业482人,培训合格率100%;劳动力市场办理求职登记手续3916人、档案托管手续1434人、介绍就业2661人;安置军转干部家属3人。

【劳动工资】 2002年,市属以上企业实发工资总额为32449万元,比上年减少0.2%;人均6535元,比上年增加602元。其中国有企业实发工资总额19058万元,比上年增长12.2%;人均6998元,比上年增加664元。城镇集体企业实发工资总额11062万元,比上年减少6.3%;人均5816元,比上年增加438元。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实发工资总额2330万元,比上年增加34.3%;人均6847元,比上年增加384元。自10月1日起,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370元调整到410元。年内,有4家企业工资发放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妥善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搞好劳动合同的签定指导和鉴证工作。全年鉴证劳动合同10943份,其中市属企业8599份,外商独资企业227份,镇办企业567份,计划内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鉴证1550份。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9起,其中正式立案88起,案外调解11起。在正式立案的88起案件中,用人单位申诉案件12起,职工申诉案件76起,结案率98%。在已结案的86起争议案件中,通过仲裁调解结案38起,仲裁裁决32起,其他方式结案16起。共为职工、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全年接待来信来访1800余人次,全部给予答复,没有发生越级上访案件。各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各企业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争议10起。

【劳动监察】 从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出发,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组织实施劳动年检审查。对全市450家企业2001年度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年检,其中市属企业270户,独资企业107户,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50户,镇办企业23户。查处未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工1.74万名,对年检中存在问题的145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有135家企业4681名职工补签劳动合同。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活动。4月底至5月上旬,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工会、妇联、民营办、行业办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民工权益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90家,涉及民工5000余人,清理拖欠工资11万元。同时开展民办中介组织检查,依法取缔4家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净化城区劳动力市场秩序,保护求职者的权益。6月14日,市劳动监察处会同妇联、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障检查,共检查企业54家,使参加生育保险的女工生育费和津贴足额领到手,共发放产后待遇130.6万元。9月25日开始,由市劳动保障局、经贸局、公安局、工商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检查,共检查企业80家,对其中3家使用童工的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给予处罚。11月上旬,按省劳动保障厅要求和威海市局的统一部署,市劳动保障局组织部分人员,同工会、妇联、团市委、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市外资、乡镇、私营、个体企业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检查,共检查企业221家职工2.98万人,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27起,督促94家企业补签劳动合同1600份;督促补办社会保险登记14家,职工1380人;补缴社会保险费98.7万元,补发工资45.4万元。认真做好举报专查工作。全年共查处举报案件127件(包括电话举报13起,来信举报12起),其中涉及工资、押金、加班加点等案件36起,违反劳动合同案件24起,违反社会保险规定案件24起,违反女职工、未成年童工法规案件24起。全年案件受理率100%,结案率98%。 (刘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