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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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文登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规教育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安置帮教科和法律援助中心,编制23人。全市有2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处,18个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18处司法调解中心,5处法律服务所。全系统有律师30人,公证员8人,法律服务工作者17人,镇、街道办事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57人。全系统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活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各项工作全面“提速”,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市司法局被授予全国“送法下乡”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年度法制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威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并被威海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

【全民普法】 运用多种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法。全市发放“四五”普法教材1万多套,编印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万多份。同时,编印《法治简报》10期,广泛宣传普法先进典型,促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组织讲师团成员深入农村、企业、学校,开展巡回法制宣讲,并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讲师团成员。普法办公室统一制作“四五”普法合格证书,规范普法教育考核,实行普法合格证制度,调动全社会学法的积极性。
广开普法渠道,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农村集市,组织人员深入各镇,采取流动宣传车、发放普法学习材料等形式,不断巩固和扩大农村普法阵地。“三八”妇女节期间,组织女律师、女公证员走上街头,开展“巾帼法律服务”活动,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咨询,受到社会欢迎。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举办各类普法学习班、培训班70期,系统地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加强法制栏目建设,开展以案释法教育。继续与文登电视台联合举办《方圆》法制栏目,全年制作50多期,进一步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
多领域普法。3月,市司法局与政法委、教育局在全市政法系统中选调一批领导和业务骨干,到各中小学校任兼职法制校长、副校长,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6月,为提高农村干部法律素质,市司法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7期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对全市872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进行集中培训。10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不断强化干部学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努力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12月,市委下发《关于在全市农村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编印《农村实用法律问题解答》2万册,免费发放到农村。在全市农村利用冬春农闲时节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基层工作】 为加强司法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受案登记、案件研究、调前告知和调查、调解辩论等规程,做到一事一案,一案一卷。加强学习贯彻高等法院、司法部“两个若干规定”,统一下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并加强指导,定期组织检查,进一步完善和发挥调解功能,使之成为驻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窗口。同时大力推进村级规范化调解室建设。在全市80%以上的村委建立规范调解室,达到有专人负责、有固定场所、有办公设施、有相关制度,民间纠纷得到及时处结,各类矛盾有效化解。9月在全市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为各级党委、政府做好疏导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共排查调处纠纷3225起,成功调处3129起。

【法律服务】 强化管理手段,积极引导法律执业机构树立正确的执业观、服务观和发展观。一是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大整顿力度。7月,与市人民法院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对照《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规定,查问题,定措施,树立和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提高律师业的社会公信力。同时,净化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专项治理,依法取缔5家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撤销未经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二是规范执业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实行“四公开”,即向社会公开执业人员情况、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促进法律工作公开、公正、透明、高效运转。三是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加大指导力度。3月,威海市司法局在文登召开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市司法局在会上做典型经验交流。5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理顺规范法律服务所的办公、学习、执业、法律援助、财务管理、案件办理、担任法律顾问、错案追究与过错惩戒等八项制度,报批并组建成立全省首家县级司法鉴定所。
全年共办理各项公证4915件,涉及标的额3430万元,其中民事公证3053件、经济公证468件、涉外证公1395件(创历史最高水平);办理诉讼法律事务531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69件;受理“12348”咨询电话3600多个,接待来访4050多人次。

【法律援助】 全系统全年共为48名援助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年初,省法律援助中心转来荣成市石岛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要求文登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该案系公安部、司法部限期督办、省委书记做了批示的案件。接案后,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律师,采集证据,争取荣成市人民法院立案。为更好地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职能,在3月开通全国统一法律服务公益电话“12348”的基础上,法律援助中心与“12348”法律热线合署办公,互联互动,解答法律咨询,搞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镇党委、政府及时处理涉法群访事件,做好有关法律的宣传解释,平息部分群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法律援助制度逐步得到社会公认,许多人慕名而来,希望通过法律援助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7月,16名外地打工人员因雇主克扣工资,前来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案情后,伸出援手,使问题圆满解决。10月下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威海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做典型经验交流,并被授予威海市残疾人维权先进单位称号,山东昆嵛先锋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威海市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称号。

【安置帮教】 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市司法局不断开辟安置新渠道,落实帮教措施。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微机化管理,接到监狱、劳教所、少管所等单位释放的人员名单后,将其分门别类,输入微机,登记存档,建立微机档案,并将释放人员通知单邮寄给有关单位,实施接管。要求各镇(街道办)尽最大努力帮助农村刑释解教人员办理入户手续,与所在村协调划给责任田和菜地,有条件的安排到镇办、村办企业工作;对原有工作单位的,积极与原单位协商,争取原单位接受,对原没有工作单位或原单位无力接受的,帮助自谋职业。市安置帮教科与各镇(街道办)安置帮教工作站、镇工作站与村(居)企帮教小组层层签订安置帮教责任书。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安置帮教工作站立即与村(居)企帮教小组联系落实帮教责任人,负责对其实施帮教。村(居)企帮教小组和帮教人经常进行帮教,每月至少谈话一次。镇(街道办)安置帮教工作站对重点帮教对象每年谈话6次,一般帮教对象每年谈话4次,一般管理对象每年谈话2次。坚持边谈话边讲法,根据其文化素质、性格差异、思想动态、释放后的表现等,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再教育。编制《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统计表》下发到各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年报送两次,形成制度,随时掌握帮教对象的动向,及时解决问题,严防失控。全市帮教对象374人,重新犯罪率低于3%。 (徐福军 于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