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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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2年,市人民法院进行机构改革,撤销经济审判庭、财务科,民事审判庭分为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内设机构13个;撤销文城、大水泊、侯家3处法庭,下设人民法庭4处;有在职干警143人,其中院机关112人,基层法庭31人。 市法院围绕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进展。被省政法委、省人事厅授予“创人民满意先进单位”称号,被威海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2002年是全国法院系统的“作风建设年”。3月,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广泛开展以建设高素质队伍为主旨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培养干警队伍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审判作风、生活作风。一是从教育入手,营造良好的正气氛围。班子成员率先“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和感召干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文件,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和公正意识。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弘扬正气。组织干警观看警示录像,开展军法共建、法官知识考试、作风建设专题演讲比赛及篮球、乒乓球、书法比赛等文体活动,寓教于乐,陶冶情操,增强广大干警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之间、各部门负责人与干警之间定期谈心,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注重内外监督。先后制定30余项制度,从干警的言行到裁判案件、从行政管理到审判管理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使干警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对内完善“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的审判流程改革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等人事制度改革,彻底清除传统体制管理失控、监督不力等弊端。对外实行开门评院,通过院长接访日,公布举报部门、电话,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召开各界座谈会等方式,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全面推行人大代表陪审制度,聘任10名政治业务素质高的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具体实施个案监督。三是加强对违纪现象的查处、整改力度。坚持查处与作风整顿相结合。各庭室普遍开展以自查自纠为主题的作风整顿,党组成员分头检查指导,对问题较多的庭室,派驻工作组进行集中教育整顿,及时挖掘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改正,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检查与惩处相结合。经常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利用中午和晚上的时间,对饭店、舞厅等娱乐场所逐个排查。通过来信来访、院长接访及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发现问题和线索,做到有问必查,有错必究。

【审判改革】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2002年初,市法院实施建院以来规模最大、涉及人员最多的一次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一是机构调整,撤销经济审判庭,设立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建立大民事格局。撤销财务科,职能并入办公室。按照《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将7处基层法庭缩减为4处。二是积极推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的人事改革,中层班子进行大调整,37名年富力强的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中层干部的平均年龄为38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占68.4%,62名干警进行岗位轮换,并按上级要求,分流37名年龄偏大的干警,优化队伍结构,激发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刑事审判】 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团伙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全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17件451人,分别比上年上升9.3%和3.9%,判处97名罪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审理全市关注的“法轮功”练习者杨西坤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吕华梓、丛树英等破坏选举案和鲁忠生等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为壮大“严打”声威,先后召开5次公判大会,并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民事审判】 针对机构改革民事审判力量减少、案件压力较大的实际,积极开展突击办案,全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3146件,其中经济案件1107件,结案标的额8449万元。为确保案件质量,成立业务指导小组,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上诉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比率比上年下降1.5%。实际审理中从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发展出发,强化疏导、调节职能,把调解作为民事审判的必经程序,妥善审理购销、加工承揽合同、企业改制、金融等经济案件及土地、村办企业承包租赁、农副产品购销等涉农案件。充分发挥民事审判为社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作用。

【行政审判】 坚持依法受理案件、慎重处理的原则,将宣传法制和思想疏导工作贯穿于审判始终,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案件13件,审结14件,结案率108%,审查非诉案件268件,比上年上升54.9%。同时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到各镇、部门开展专题讲座7次,结合审判及非诉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10余条,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执行工作】 积极推行执行改革,成立执行委员会,加大执行力度。加强申请人的举证责任,重视首次执行,提高一次执结率。共受理执行案件2049件,执结2282件,标的额6199.2万元。工作中坚持稳定大局,注重社会效果,对案情复杂、敏感性强、易引发群体性抗拒执行的案件,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等部门汇报,争取广泛支持,并注意作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尽量促使其自觉履行。 (王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