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登市委 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a2&A=12&rec=5&run=13

(2001年5月15日)

各位代表,2002年全市各项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199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2000]30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山东省乡镇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鲁发[2001]5号)精神和威海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压缩人员,切实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通过改革,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镇党委的核心作用,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和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运转协调、精干高效、行为规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符合基层工作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改革坚持以下原则:
(一)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社会发展的要求,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加强行政管理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上来。
(二)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条块关系,适当扩大镇政府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完善管理功能,增强工作活力。
(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精兵简政,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严格控制镇党政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增长。
(四)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规范政府行为,完善运行机制,推进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五)按照配套改革的原则,统筹安排,把镇级机构改革与农村改革结合起来,把党政机关改革和事业单位的改革结合起来,把精简机构人员与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结合起来,综合配套地推进改革。
(六)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考虑地域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推进改革。
二、转变职能,理顺关系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减少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直接管理,加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小城镇建设,发挥其中心辐射作用,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培育和发展市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镇政府要与所办企业脱钩,解除隶属关系,不再以行政命令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切实落实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自主权。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规范镇(街道办事处)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将机关承担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收归机关承担。
三、机构设置和职责确定
(一)机构设置
根据优化结构、完善功能、精干高效的设置要求,对镇(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作如下调整:
1、镇领导机构设置为:党委、政府、人大(正科级规格),纪委、人民武装部(副科级规格)。
街道办事处领导机构设置为:党委、行政机构、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正科级规格),纪委、人民武装部(副科级规格)。
2、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中层机构设置为:
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党政办公室内设:文秘行政科、人事劳动保障科(挂劳动保障服务站牌子)、工会、团委、妇联
经济发展办公室内设:工贸科、城建科、科技科、统计科、农业科、沿海镇可增设渔业科
社会事务办公室内设:民政科、司法科、信访科
(二)职责确定
按照责权统一原则,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特点,理顺关系,明确职责。
1、党政办公室
负责协调镇(街道办事处)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接待、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的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文秘行政科:负责镇(街道办事处)文字工作的起草、核稿、印刷和办理;负责来文的收发、处理、清退和销毁以及办公室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承担镇(街道办事处)各类会议及重要活动的行政服务工作、镇(街道办事处)接待工作和镇党政办公室财务、物资、公用设施的管理与监督协调工作,以及承担党政办公室其他行政服务工作。
(2)人事劳动保障科:负责镇(街道办事处)人事劳动工作的管理与服务,负责农村养老保险金的收缴管理工作。
(3)工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履行以“维护”为基本职责的社会职能,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4)团委: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共青团、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和带领镇(街道办事处)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5)妇联: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市妇联执委会的决定。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做好协调、促进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负责对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农业、招商引资、城建和统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
(1)工贸科:组织制订镇(街道办事处)工业、贸易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镇(街道办事处)村工业、招商引资、对外贸易、民营经济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2)城建科:镇城建科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镇城建工作的政策、规划,负责镇、村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街道办事处城建科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建统一规划,负责本区域内的协调、服务工作,并组织实施,要抓好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城区规划控制区外所辖村的村政规划、开发和建设工作。
(3)科技科:负责开展继续教育、技术培训、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4)统计科: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统计工作的法规、政策和计划。负责对镇(街道办事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5)农业科: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镇(街道办事处)农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负责镇(街道办事处)各项农业生产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6)渔业科: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海洋水产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镇海洋水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负责对全镇海洋水产业的管理、指导和服务。
3、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协调、解决镇(街道办事处)各项社会事务工作,及对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司法、信访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服务。街道办事处还要对社区工作搞好管理、指导和服务。
(1)民政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做好民政事务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街道办事处还要负责对社区工作搞好管理、指导和服务。
(2)司法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镇(街道办事处)司法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镇(街道办事处)司法工作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3)信访科: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镇(街道办事处)人民群众的来信和来访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镇(街道办事处)人员编制具体数额根据区划、人口确定。原则上掌握:中心镇、4万人口以上的镇,机关行政编制核定为42人,其他镇行政编制核定为38人,龙山路、天福路、环山路三个街道办事处核定为35人,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核定为18人。具体编制数额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下达。行政编制的使用范围包括:党委、政府、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和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领导职数。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原则由7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1名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组、宣委员各1人,武装部部长进党委班子(不占职数)。行政设镇长(主任)1人,副镇长(副主任)3~5人。镇(街道办事处)党政班子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镇人大主席可由镇党委书记兼任,也可由专职人员担任,同时可配备副主席1~2人,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可配备主任或副主任1人。镇(街道办事处)不设政协机构。工会主任可配备副科级专职干部担任。镇(街道办事处)党政设置的综合办公室配备主任1人,由党政领导兼任。在这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构改革中,因区划调整的领导职数超额配备的,要逐步压缩到上级规定的职数限额。
五、人员分流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三定”方案,严格进行定岗定员。人员定岗工作要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按照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要求进行。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通过人员定岗,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
要把精简人员同发展经济、促进农村改革结合起来,多渠道分流机关工作人员。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制订的《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事业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意见》提出的人员分流渠道和办法,认真抓好落实。分流的主要途径:一是考选部分人员到农村任职;二是鼓励、支持、引导有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人员到企业任职;三是支持离职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农业产业化服务实体或示范基地;四是鼓励辞去公职,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活动;五是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办理提前退休或提前离岗。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人员实行一次定编、逐步分流,3年内完成人员分流任务。
六、组织实施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构改革结合镇行政区划调整展开,今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镇行政区划调整和党政事业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要根据这次机构改革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和确定的机构编制精简幅度,研究提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审定后,严格按批准的“三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通,不得另立标准。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按照“三讲”的要求,教育广大工作人员,端正态度,树立大局观念,积极投身改革,自觉服从党和国家的需要,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工作岗位的变化。要实行单位负责制,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等方面的规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管理,搞好监督检查,对改革中的违纪问题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积极落实改革任务,又要扎实细致地做好有关工作,避免出现大的震动,切实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人员妥善安排,国有资产不流失,工作正常运转。
这次镇(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涉及镇行政区划调整,涉及机关人员的切身处益,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