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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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0年,市司法局仍设3室1科,共16人。辖2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各1处,共40人。22处镇(开发区)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共85人,其中聘用人员53人。局办公地址12月由香山路87~1号迁至龙山路33~1号。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总目标,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律服务保稳定促发展”活动,共调处各类纠纷4235起,防止矛盾激化9起,避免非正常死亡11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48家,经济代理962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44万元;刑事辩护64起,法律援助39件,受理咨询电话2500个,接待来访者2700余人次。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机关的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思想工作坚强有力,“三查两找”(查思想、作风、干劲,找薄弱环节、奋斗目标)渗透各项工作中。增强机遇意识,将条线业务纵向思维方式转变为对上多争取、对下多服务、横向多宣传协调的“开门搞司法”。市司法局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法制宣传先进单位,被威海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有15个单位和22人受到威海市司法局和文登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

【普法宣传】 “三五”普法以总结验收为重点,年初下发《全市2000年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实施意见》,对“三五”普法考核验收提出具体内容、方法、步骤。6月份,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新光率检查组来文登市考核验收,给予“文登普法工作扎实卓有成效”的评价。发挥苘山镇、文城镇、电业总公司、农村信用社、文登二中等单位规范建档示范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深入扎实地开展验收活动。11月份组织5个检查组抽查57个单位,培训183名普法骨干,并对1182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普法考试。全年举办各类普法骨干培训班47期,培训人数3.1万余人次,发放教材8万余份,宣传法制教育9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次。同文登电视台联合开办法制栏目《方圆》,播出28期。以案说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对维护稳定,促进发展,顺利启动“四五”普法打下了坚实基础。
重视法学教育,注重培养社会法律人才,为法律函授学员进行学习辅导。利用16个双休日,播放《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等录像片,进行考前指导,受到社会法律函授学员的好评。

【司法所】 全市21个镇均设有司法所,开发区配备专职司法行政干部。共配备司法行政干部32人,聘用人员53人。办公室135间,比上年增加51间,各所均安装专用电话。有13家法律服务所和43名法律工作者依法登记注册,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50家。重视组织、业务、思想、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指标具体量化考核,共接“两劳”释放人员143人,其中解除劳教人员9人,刑满释放人员134人,除一人因地址不详外,均落实帮教任务。逐一登记注册,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网络,进行调查摸底,明确帮教责任,使其工作和生活有着落,避免重新犯罪,被称之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第一道防线指挥所。坚持每季度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强化业务素质,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先后有8个司法所、32人次受到市以上行政机关奖励。

【人民调解】 全市872个村(居委会)均设立调解委员会,调解主任的责任、报酬得到落实,成为基层司法所开展工作的得力助手。各镇坚持每月一次的调解主任、片长会议,坚持排查、汇报、会诊、回访制度,把纠纷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加强对“法轮功”邪教组织人员的转化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帮教。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等方法,视季节特点专题研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处置快。全年90%的纠纷处结在农村,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镇司法调解中心】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结构调整后,人民内部矛盾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7月市委批转《关于建立镇级司法调解中心的实施意见》的报告,把创建镇级司法调解中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镇司法调解中心由镇政法书记任主任,司法所长任常务副主任,纪检、综治、信访、公安、司法、土地、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以苘山、泽头两镇作试点,以点带面,取得突破。8月整体推进,投资60万元,用于办公场所、交通工具、通讯手段等硬件建设。市镇村三级职责明确,各负其责,形成联动态势。构筑起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及时处置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新格局。

【律师工作】
山东玖玖方圆律师事务所 1999年7月由威海方圆律师事务所更名,驻峰山路9号。在编12人,其中高级律师3人、中级律师4人。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60家,办理刑事辩护及代理案件45件,经济、民事诉讼案件19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390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20件,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提司法建议120条。有4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山东昆嵛先锋律师事务所 1999年7月由威海先锋律师事务所更名,驻富强街西首。其性质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有工作人员18人。认真落实“精通法律、热情服务、廉洁守信、尽责办案、仪表端庄、准时出庭”的建所宗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5家,代理经济民事案件189件,刑事辩护17件,法律援助6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462件,鉴证涉外证件62份,解答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内部管理有序,软硬件建设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威海市司法局给记集体三等功,山东省司法厅给记集体二等功。

【公证业务】 市公证处驻峰山路9号。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执业公证员6人,助理公证员1人,管理人员2人。办理各项公证3705件,其中民事公证2841件,经济公证368件,涉外公证496件,标的额1.15亿元。共接待来访咨询480余人次,向当事人提司法建议178条,被采纳170条,依法拒绝公证89件。印制公证知识及典型案例6000余份,加大公证宣传力度,增强业务工作透明度,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有4人受到市以上行政机关奖励,被威海市司法局授予文明公证处称号。 (张福智 徐明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