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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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0年,市人民法院机关设14个机构,下设7处人民法庭。共有干警177人,其中院机关130人,基层法庭47人;审判人员106人,法警7人,行政人员64人。
2000年,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为中心,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全面推行各项审判工作,进一步深化审判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有效地提高了执法水平。有27人、4个庭室被上级法院、市委、市政府记功授奖,市法院被山东省政法委评为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

【刑事审判】 市法院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打击力度,依法稳、准、狠地严惩各类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266件,审结263件,判处罪犯302人,分别比去年上升32.3%、32.2%和36.8%,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有61名罪犯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审结盗窃案73件123人,抢劫案23件54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8件9人。

【民事审判】 市法院坚持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安定团结和两个文明建设贯穿民事审判始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侵害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及有民转刑苗头的案件优先审理,注重调解,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共受理民事案件3686件,审结3749件,其中债务案件1436件,离婚案件810件,伤害赔偿案件1071件,其他案件432件。调解结案1457件,调解率38.9%。

【经济审判】 市法院坚持审判与服务相结合,及时有效地调整各类经济法律关系,共受理经济案件629件,审结642件,标的额6421万元。其中审理购销合同纠纷案件322件,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52件。在积极审理购销、加工承揽等流通领域中的经济纠纷案件的同时,还依法妥善处理一批有关企业改制的案件、金融案件和涉农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行政审判】 市法院坚持大胆受案,依法妥善处理的原则,既依法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注重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案件4件,审结5件,结案率125%,审查非诉执行行政案件57件。

【执行工作】 市法院坚持加大执行力度与规范文明执行相结合,大胆探索执行机制和执行方式改革,实行当事人申请执行制度和立执分立制度,尝试排期开庭执行,有效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文明执法水平。9月,省高院在市法院召开执行工作座谈会,对文登市法院实行执行机制改革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全年共执结案件4022件,标的额1.9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倍和4.2倍,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完善审判流程改革】 在1999年全面实行审判流程改革的基础上,2000年市法院进一步完善此项改革。一是实行邮寄送达,解决当事人到庭率低影响排期开庭和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二是增加书记员,为书记员每人配备1台微机,并进行速录培训,提高了书记员素质。三是全面启动审判法庭,大中小19处审判法庭全部配齐设施,以满足按期开庭需要。四是设立立案大厅,内设8个窗口,实行柜台式系列化服务,大大缩短立案时间。通过强化保障措施,有效地促进审判流程改革的健康发展,不但保证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得以实现,而且方便群众诉讼,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审判长选任制】 2000年,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在威海市法院系统率先推行审判长选任制。10月份,通过自愿报名、组织审查、理论考试和庭审观摩考核,选任13名审判长,明确其职责权限,经过试点,效果较好,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和好评。12月份,在总结试点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又选任16名审判长和4名执行长。实行审判长选任制,取消层层审批的行政化管理制度,实行权责统一、审判权与裁判权的统一,提高了当庭裁判率及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赵堂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