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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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9年,市劳动局内设机构未变。5月15日,下属市电机厂划归五金家电总公司。7月24日,原人事局所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卫生局所属市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处、民政局所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市体改委所属职工医疗办公室划归劳动局,其他事业单位7个。全系统有干部职工131名,其中局机关14名。
是年,市劳动局以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为目标,突出抓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医疗保险接轨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等工作,完善市场就业服务,强化劳动关系协调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劳动就业培训工作的新路子,取得明显成效。市劳动局被省劳动厅、人事厅,威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分别授予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省劳动厅授予劳动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威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统计、调研宣传等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威海市残工委授予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

【劳动就业】 1999年,市属企业职工51515人,比1998年减少4%,被精减的职工大部分从事起个体经营或私营企业生产。办理技术骨干农转非119人,企业单位工人退休144人、事业单位工人退休188人;调配各类职工684人,办理养老金转移手续4796人;举办就业前培训班22期,培训高职中以上各类学校毕业生1510人,农村进城务工劳动力2911人,全部予以结业,领取就业培训合格证书;市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求职登记手续5196人,档案托管1310人,介绍就业4666人,其中非农业户口1659人,农村劳动力3007人,输入劳动力8402人,输出350人;下达城镇志退转业军人安置计划150人,安置军转干部家属3人、技校毕业生221人。

【劳动工资】 1999年,市属以上企业实发工资总额 28197万元,比1998年减少1.7%,人均5474元,人均增加263元。其中国有企业实发工资总额15363万元,比1998年减少1%,人均6015元,人均减少10元;城镇集体企业实发工资总额11143万元,比1998年增长 4.5%,人均4810元,人均增加535元;其他各种经济类型企业实发工资总额1691万元,比1998年减少32%,人均6019元,人均增加265元。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的通知》规定,从1999年7月1日开始,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240元提高到320元。
增加效益工资和3%奖励晋级 1999年,经劳动部门审批,280个企业中,42000名职工按工效挂钩办法增加1997年、1998年效益工资,人均月增加19元;1290名职工按3%奖励晋级增加工资,人均月增加20元。
增加企业职工工资 1999年9月,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199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和威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199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增加职工工资的通知》的要求,全市国有、县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包括上述企业改制后的公有资产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1999年6月30日前在册的职工增加了工资。增加工资的幅度:全市职工人均档案增资约160元,低的110元,高的在270元左右。其中企业技能工资人均月增80元,最低的增47元,最高的增116元;岗位工资人均月增156元。职工实际增资也可以1998年威海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5493元为基数,工资增长基准线为26.6%,上线为 31.4%,下线为21.8%。增资从1999年7月1日起执行。暂时无力增加工资的企业,先调整工资标准存档,待效益好转后再执行,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补发。

【劳动争议仲裁】 1999年,市劳动仲裁办本照超前预防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积极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全年鉴证劳动合同8443份,其中计划内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鉴证2516份,合同到期续签、职工调换工作岗位劳动合同鉴证5268份,外商独资、私营企业劳动合同鉴证659份。修改完善改制企业劳动合同条款180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0起;其中用人单位申诉职工5起,职工申诉用人单位45起;在45起争议案件中,职工集体申诉用人单位4起,涉及当事人115人,争议起数比上年增长31.4%。正式立案22起,全部予以结案,处理正确率100%。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20万元,为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接待来信来访1100人次,全部给予答复。各镇劳动人事办公室(劳动服务站)和企业调解组织共调处劳动争议70起。

【劳动监察】 1999年,市劳动监察处把劳动执法检查的重点放在企业工资支付、加班加点、招用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和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上,纠正企业违法行为,规范企业劳动管理。开展经常性巡视监察,全年对175家企业招聘职工、合同订立履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缴纳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巡视监察覆盖面达到39%,查出企业违法行为47起,责令限期整改。7月,配合社会保险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对外商独资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检查,宣讲政策,集中进行专项监察,督促11家外商独资企业参加养老保险。10月配合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查处35家拖欠保险基金的用人单位,向8家拖欠养老保险金的企业下达催缴通知书和指令整改书,对1家拒不整改拖欠养老保险金的企业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催缴养老金300万元。对欠缴失业保险金的23家企业下达催缴通知书,催缴失业保险金25万元。年内,联合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对城区内的16家职业中介组织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取缔11家无职业介绍许可证的民办中介组织,对4家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法人资格和上岗人员培训,规范职介行为,净化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大举报专查力度,根据举报及时查处3起私营企业扣留外地打工者行李、限制打工者人身自由、克扣打工者工资等违法案件,涉及打工者34人,均依法处理。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199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526起,死亡142人,其中交通事故1264起,死亡127人;海上事故2起,死亡8人;火灾事故253起,经济损失109万元;工矿企业事故3起,死亡3人。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年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威海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拟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将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控制指标分解到各镇各部门。3月,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政府与22个镇(办事处)、37个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会后,各镇、各部门与所属各单位,各单位与车间,车间与班组自上而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年底,经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考核验收,有19个镇、34个部门达到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目标,未达标的仅有6个单位。
安全生产检查 1999年,全市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检查企业450家,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20起;同时组织开展矿山、易燃易爆、建筑企业现场、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公共场所防火、海上捕捞船只集中检查等7次专项治理活动,查出事故隐患37起,对3家隐患严重的单位进行查封。对各类事故隐患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跟踪整改。
安全生产教育 1999年,市劳动服务公司对有求职要求的442名人员进行就业前安全常识培训;培训液化气站特种作业充装工21人,合格率100%。在全国第九次“安全生产周”期间,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受教育人数达50000人,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 1999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在确保下岗职工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在下岗职工再就业。年底,下岗职工由年初的728人减少至49人,再就业率达94%。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筹集与发放 1999年,市政府继续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依据文发[1998]37号文件要求和“三三制”原则,由财政、企业、社会捐助各负担三分之一,共筹集资金244.2万元。在资金发放上采取先组织下岗职工参加培训,后向其发生活费的办法,杜绝有固定岗位或稳定收入的下岗职工领取生活费现象。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的通知》要求,1999年7月1日起,全市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月基本生活费由原来的204元提高至256元。全年累计向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87.9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39.4万元。其中企业承担的基本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分别为1.47万元和0.73万元。
下岗职工再就业 1999年,全市有679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其中有150名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主动离开企业,自谋职业;有180名下岗职工技能提高,重新上岗;有210名下岗职工在企业内部得到合理分流;有149名下岗职工通过劳动部门牵线搭桥走上新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