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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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市环保局依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辖区内地面水、地下水、海水、大气、噪声等常规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裁定性监测、服务性监测等监测工作,获各类有效数据8000个。所获数据以不同报告方式及时报出,编发月报12期、季报4期、环境质量年报1期、污染源监测报告820份、专项课题报告1份。
年内,地面水、地下水、海水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功能区噪声监测的范围、点位、频次、项目与上年相比均未作调整。市区空气质量采用24小时连续采样方式监测,全年监测248天,监测项目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降水外,自5月起恢复降尘监测。工业污染源监测仍按《文登市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进行,全年监测260厂次。

【环境质量】
水环境 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市环保局主要控制东母猪河、昌阳河、米山水库、市区地下水和五垒岛海湾水环境质量状况。按照功能区划分和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年内,母猪河文登营上游断面水质符合应执行的四类标准,横口桥、麦疃后和南桥断面水质符合应执行的五类标准。统一按照四类标准,采用综合污染指数法评价,母猪河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为0.44,呈“允许级”水平,水质中主要污染物是化学耗氧量。从不同断面水质评价结果看,麦疃后断面水质相对较差,综合污染指数为0.79,呈“影响级”水平,其余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均小于0.4,呈“清洁级”水平。昌阳河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应执行的五类标准,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为0.38,呈“清洁级”水平。米山水库水质所有监测项目均符合应执行的三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为0.27,呈“清洁级”水平。与上年相比,母猪河、昌阳河及米山水库水质均有明显改善。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三类标准评价,城市地下水、米山自来水场和市区五眼地下水井水质14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市区地下水水质明显好转。随着地面水水质的好转,五垒岛海湾水质较上年明显改善,符合应执行的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为0.56,属“影响级”水平。
环境空气 市环保局重点控制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年内,市区空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分别为0.014、0.017、0.138毫克/标立方米,均符合应执行的二级标准,并分别比上年下降26.3%、57.5%、13.2%。降水PH值6.2~6.6,无酸雨出现。市区降尘年均值为6吨/平方公里·月,符合标准。用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评价,全年空气质量指数为0.33,属“清洁级”水平。
市区噪声 市环保局重点控制市区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按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评价,市区各功能区噪声均符合标准,比上年略有下降。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1.1分贝和39.9分贝,均符合应执行的标准,并较上年分别降低2分贝和3.1分贝。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1分贝,符合应执行的标准,并较上年降低0.6分贝。(穆兴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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