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兴文典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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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文登市兴文典当行于1997年11月经山东省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是威海市唯一一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的典当行。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组建,共有股东44个,其中法人股东9家,自然人股东35个,注册资本金500万元,职工8人。主要业务是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抵)押贷款,范围包括:房地产、有价证券(存单、国库券、企业债券等)、交通工具(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等)、金银首饰、家用电器、钢材、木材以及典当行认为可以质押的其他物品。至1999年底,典当行共办理贷款业务800多笔,累计贷款额达5000多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0万元,切实发挥典当行拾遗补缺的特殊经济作用,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防范风险 保证质量】 典当行自开业以来,始终坚持守法合规经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销赃犯罪,对于来源不明或可疑的当物坚决不予办理。同时加强内控管理,使典当手续环环相扣,不给不法分子任何可乘之机;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民主决定典当行发展方针,避免重大决策的失误。1999年3月,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文登市支行的全面检查和整顿。11月,兴文典当行顺利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在全国典当行整顿工作中的验收检查,在山东、河南两省的典当行中名列前茅。 (王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