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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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时期, 境内劳动人民生活艰难,无力讲究食品卫生。县警察局虽“每
日派卫生警检查售卖食物小摊, 禁止售死畜肉类……勒令添设覆盖。”但,未能从
根本上解决问题。
1944年后,境内的食品卫生工作由县民主政府卫生科主管,负责监督管理饮食
业加工和屠宰肉食业的卫生工作,严禁腐败变质食物、死牲畜肉及河豚鱼流入市场。
1952年, 文登、昆嵛普遍建立卫生防疫委员会,大力开展社会卫生防疫工作。到4
月, 仅文登县就建立区、乡两级卫生防疫委员会214个,防疫小组965个。1955年5
月, 文登县人委公布《集体食堂卫生规则(草稿)》。翌年6月,县人委下达大力
加强饮食业卫生管理的通知,并转发《文城镇饮食业卫生管理办法》。1957年1月,
县防疫站建立后,发动饮食服务业制订卫生公约,开展红旗竞赛,促进食品卫生工
作。1961年1~6月份,全县公共食堂因管理混乱,先后发生食物中毒68起,受害者
2079人,死亡27人。1962年,开展以预防肠道传染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进一
步实施省人委颁布的《饮食品工商业生产管理暂行办法》与《屠宰业和肉食业卫生
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初级市场管理,严格商品检查制度,防止食物污染和食物中
毒。1963年,开始实施卫生“五·四制”①,定期为饮食从业人员做健康检查和卫生
训练。1964年,对全县饮食从业人员再次培训,参加学习292人,体检292人,查出
阿米巴痢疾1人, 无黄胆型传染性肝炎4人,肺结核2人,对查出的病患者皆令其改
行或接受治疗。 同年,防疫站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8处公社、13处饭店、77处食
堂进行大检查, 有防蝇防尘设备的单位占95%以上,基本达到无蝇、不买卖腐败变
质的食物;90%以上单位生熟刀板分开使用。同年6月,全县18处饭店和部分食堂实
行食具消毒,各公社卫生院与市场管理所、供销社等部门配合,经常进行市场卫生
检查,严禁腐败变质食物和有毒食品流入市场。“文化大革命”期间,食品卫生管理
混乱。1976年复归正轨。是年,县、社、队三级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建立,各基层卫
生单位设立食品卫生监督员,对全县饮食从业人员进行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1980
年开始,以加强冷饮卫生管理为重点,定期进行卫生审查。1981年,文登县列为省
防疫站的食品卫生试点县。1983~1984年,以贯彻《食品卫生法》为中心,全面实
施卫生监督监测,对县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部门和集体食堂,实行食品卫生
许可证管理制度, 先后进行2次食品卫生大检查;对5340名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
培训和全面体格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的单位,限期改进的35个,停
业改进的22个, 罚款9个共1054元,吊销卫生许可证3个;抽样检验食品459份,餐
具419份; 并加强对水产、酒类等的监督管理。到1985年底,全县食品生产单位已
建立化验室35个, 领取“卫生许可证”的单位1472个, 领取“健康证”的从业人员
10434人, 累计处理违章事件232起,销毁变质食品21吨。1990年底,全市473家食
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食品卫生示范市标准”的425家,达标率为89.9%;食品卫生
合格率、 餐具消毒合格率分别由1986年的72.3%和25.95%,上升到89.3%和58.6%,
位居威海市食品卫生工作第一名。
注解: ①“五·四制”:见1960年2月18日中国卫生部、商业部《食品加工、销
售、饮食卫生五·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