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复员转业军人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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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军人安置 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至建国前,复员安置的主要对象是革命伤
残军人和年老体弱及带病回乡的复员军人。 1940年6月至1941年,文登县共接收复
员伤残军人(当时称荣誉军人) 116名。其中46名伤病较轻者,经本人同意,安排
在县抗日大队部和县、区抗日自卫团部。其余70人,发给优待粮和优待金,安置在
根据地内。1942~1949年,文登县共接收复员军人2143人,其中,伤残军人1596人,
老弱病员547人;文西(昆嵛)县共接收复员军人3818人,其中,伤残军人2400人,
老弱病员1418人。除少数安排脱产工作外,大部分安排在农村,政府帮助安家,发
给临时补助, 当地群众帮助代耕。1950~1955年,文登县接收复员军人5542名;昆
嵛县接收复员军人7457名。 1956年3月至1958年, 文登县接收复员军人2367人。
1958年底统计,全县共有复员军人11576名。其中,安排农业生产的10195人,安排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1381人。至1959年,全县共帮助2351名复员军人建房9416间,
帮助1845名复员军人解决了婚姻问题。 1956~1959年,先后有于统计、戴振福、于
开进、曹绪宝、毕庶增等20多名复员军人或军工烈属出席省优抚对象先进代表会议。
1959年, 全县有2653名复员军人被评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665名复员军人担
任县、社(乡镇)、队(村)干部。
转业军人安置 1942~1949年,文、昆(文西)两县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204名,
除41名转业后退休外,余者均安排了工作。1954年,文登县接收军队转业干部23人,
安排在县政府任股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14人;安排任正副区长3人。1956年,文登
县先后安排135名军队转业干部在县粮食、 供销等部门任职。1962年,安置从福建
前线返乡的军官家属145户416人。
1979~1980年春, 根据国家规定,对1969~1975年复员回到农村的304名军队干
部, 除1名不符合安置条件外,其余作为转业安排工作,其家属亦按规定,由农业
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1976~1990年,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1226人,其中团职56人,营职352人,连、
排职710人,技术干部108人。根据随时转业随时安排的原则,均及时安排了工作。
其中,安排在党政机关及群众团体任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51人,一般干部242人;
安排在事业、企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275人,一般干部560人,技术干部94人;安
排当工人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