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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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1985年,全县共印发各种法制宣传材料16万份,举办法制宣传展览24期,
播放法制宣传录像20余场,观看者达12万人次;举办宣传骨干和辅导员培训班1380
期, 参加培训人员5.5万人次; 组织法制教育课18892次, 受教育者144万人次。
1986~1990年,按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在全市公民中实施普及法律常识的第一个五
年规划。普及法律常识的内容是“九法一条例”,即:《宪法》、《刑法》、《刑
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
诉讼法》 、《兵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5年中,共发法律法规书籍及普
法辅导材料50余万册, 举办干部普法学习班400余期,公民普法学习班2000余期。
组织职工、农民、青少年、妇女等法律竞赛活动385场次。全市55万名普法对象中,
52万人学完“九法一条例”的基本内容,普及率达到95%。1988年9月,文登市农民
代表队获威海市首届农民法律知识竞赛团体总分第一名。 1990年9月,文登市学生
代表队、职工代表队分别获得威海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和青年职工法律知识竞赛第一
名和第二名。1990年,文登市通过了山东省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验收。米山镇被评
为山东省普法先进单位,市司法局局长黄芝明、农业银行监察科长高云强、运输公
司党支部书记邵炳林被评为山东省普法教育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