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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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东)县公安局 1940年11月,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公安局,设局长、文
书、 干事共5人。次年1月,接收县委社会部的看守所和通讯排。3月,公安局内设
秘书股、审讯股、侦察股、戒严股、敌工股和便衣班,接管县抗日民主政府保安队,
改称警卫队。
1941年12月, 文登县分为文登(东)、文西两县,均设公安局。翌年6月,文
登(东)县委社会部并入县公安局,内设第一股(政工股)、第二股(侦察股)、
第三股(审讯股) ,辖看守所、警卫队。1944年2月,公安局与县独立营锄奸特派
员合署办公; 4月,警卫队改为政治保卫队(简称政卫队),担任拘捕、看押及警
卫任务; 9月,公安局成立工作队,配合政卫队负责边缘区和游击区的“反蚕食”斗
争。 次年9月,文登县公安局各股改称科,与县独立营锄奸特派员分署。1946年10
月,科复称股。同时,增设第四股(治安股)和高村流动盘查站及五垒岛、张家埠
口两处派出所。1948年3月,县司法科并入公安局;9月,县公安局改称公安科,原
内设各股撤销;12月,接收沙窝岛派出所。次年1月,司法科析出。3月,撤公安科,
重设县政府公安局, 内设一、二、三股和秘书。1950年2月,沙窝岛派出所改为靖
海卫边防派出所。 3月,撤销五垒岛派出所。次年,增设第五股(机关保卫股),
接管威海市皂埠边防派出所;1952年1月,各股代号取消,改称秘书、侦保、审讯、
治安股,增设政治协理室;同年7月,县人民检察署与公安局合署办公;8月,增设
机关保卫股。 1954年5月, 侦审股改称执行股, 靖海卫边防派出所划归石岛市。
1955年,增设大水泊派出所,撤销皂埠边防派出所;县检察署析出,县公安队改为
文登县人民武装警察中队。
文西(昆嵛) 县公安局 1941年12月,文西县设立公安局。次年8月,文西行
署公安工作由东海专署公安局兼理。 1944年5月,复设文西行署公安局,内设一、
二、 三股,下辖政治保卫队及看守所。9月,与文西行署独立营锄奸特派员合署办
公,同时,成立文登城厢公安局,受文登城厢军政联合办事处和文西行署公安局双
重领导, 负责肃清刚解放的文登城内伪组织,维护文城社会治安等。1945年4月,
文登城厢公安局撤销, 文西行署公安局改称昆嵛县公安局,9月,公安局内股改为
科,与县独立营锄奸特派员分署;10月,增设第四科。1946年10月,设上庄派出所,
局内科复称股。 1947年1月,撤销上庄派出所,6月,复设。1948年3月,县司法科
并入公安局。8月,复建四股。次年1月,司法科从公安局析出。公安局三、四股合
并,称第三股。1950年5月,增设双岛派出所。9月,增设文山公安分局。12月,设
秘书股。 1951年春,增设机关保卫股。1952年3月,增设人事股,撤销文山公安分
局, 县公安队和看守所并入文登专署公安处的公安支队和看守所。同年7月,撤销
三股与侦保股,组建侦审股、保卫股和政治协理室。1954年,侦审股析为执行股和
政保股,保卫股并入政保股。1955年,撤销人事股。
文登县(市) 公安局 1956年3月,文、昆两县合并,设文登县公安局。内设
政治协理室、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预审股和户籍股,下辖民警大队、看守所
及大水泊、 张家埠口、五垒岛、浪暖口4处派出所。1957年,浪暖口派出所划归乳
山县,张家埠口、五垒岛派出所交驻文登边防部队管理。1958年11月,接收驻文登
边防部队移交的张家埠口、 五垒岛、浪暖口、长会口、里岛、万家寨、南寨7处武
装派出所。1959年,设文城派出所。里岛所改为埠子厂边防派出所。1960年,增设
边防股,侦察股改为政保股,保卫股改称经保股。1962年,浪暖口派出所划归乳山
县, 撤销边防股,组建文登县边防大队,原6处武装派出所改为边防哨所,受边防
大队领导。同时,民警大队改称县中队,受中国人民公安总部山东总队烟台支队和
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63年7月,铺集、晒字、黄岚、 (正文第625页)山、天福
山、 口子、  (同上)山、泽库8处公社各设公安员1人,其他公社均设派出所。
1965年5月, 接收威海市北山边防哨所, 撤销南寨边防所, 户籍股并入治安股。
1966年, 县中队和沿海各边防哨所归县武装部、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67年2月,
在“砸烂公检法”口号煽动下, 县公安局屡受“造反”组织冲击。3月,成立县革命委
员会保卫部。 12月,改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文登县军事管制小组。1969年8
月, 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文登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1973年6月,撤销
军事管制,恢复县公安局建制,内设秘书、政保、审批、治安、边防、预审6个股,
辖文城、大水泊、高村、葛家、宋村、侯家、文登营、草庙子、汪疃、水道、界石、
米山12处派出所和埠口、五垒岛、长会口、埠子厂、万家寨、北山6处边防派出所,
还有看守所及双管单位武警中队。1975年,撤销葛家、宋村、侯家、米山、界石、
水道、文登营、草庙子派出所。1976年1月,武警中队改由公安局领导;7月,增设
经保股。1977年,撤销高村、汪疃派出所。1978年,撤销审批股。翌年11月,复设
政治协理室, 增设消防股、刑警队、行政拘留所。1980年1月,边防股改建为山东
省文登县边防武装警察大队,辖6处边防派出所,属现役军人建制。1982年4月,政
治协理室改为政工办公室,设宋村、汪疃、高村、葛家、泽头、小观、界石、初村、
铺集、草庙子、天福山、侯家12处公社派出所,并将公社公安员、户籍员及户口管
理划归派出所。5月,增设米山水库派出所。1983年1月,文登县边防武警大队、武
警中队、消防股三警合并,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登县大队(简称武警大队),
辖消防股、武警中队、边防股和6处边防派出所。6月,全县23处公社均设派出所。
1984年,  (同上)山派出所改为埠口派出所,经保股改称保卫股。1985年5月,
设城里派出所;6月,公安局内股改称科,增设外事科和交通队。1987年3月,县交
通监理所划归公安局管理,武警大队分为武警边防大队、武警中队和公安局消防科;
5月,增设信防科;9月,撤销交通队与文登县交通监理所,成立文登县公安局交通
警察大队,下设办公室、车辆管理所、安全宣传股、肇事处理股、交通管理中队;
10月, 成立文登县公安消防中队。1988年2月,秘书科改称办公室,政工办公室改
称政工科。 7月,增设户籍科;8月,设北海公安派出所。1990年4月,增设通讯科
和米山路派出所、 龙山路派出所;8月,埠口和五垒岛边防派出所,改称中华人民
共和国山东省埠口边防工作站和五垒岛边防工作站; 9月,政策法规研究室改为法
制科,11月,设文登市公安局税务派出所。至年底,文登市公安局内设刑侦、治安、
预审、保卫、外事、消防、户籍、通讯、法制、信访、政工等11科及办公室、看守
所、行政拘留所;分设公安交通警察队;下辖城里、米山路、龙山路、米山水库、
税务及23处乡镇公安派出所;双管单位有消防科、武警中队、边防大队及埠口、五
垒岛边防工作站和长会口、万家寨、埠子厂、北山4处边防派出所。
1949年10月以后的公安队与武警大队,1960年以后的边防股、边防大队,参见
《军事编》第三章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