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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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开始对行政和事业单位审计。1986年烟台市审计局确定各县农林水系统
的财务收支,实行定期送达审计。1989年起,文登市37个(1990年41个)行政事业
单位全部实行定期报送审计。其中计量局、土地局、经济协作委、电大、党校等12
个单位按季度报送审计;农牧局、林业局、广播局、水利局、教育局、计生委、农
机局等15个单位按半年报送审计;财政局、税务局、市政府、物价局、干休所等10
个单位实行年度审计。 1985~1990年,查出行政事业单位违纪金额1119.3万元,上
交财政173.4万元。 主要问题是:挪用专项资金为本单位购买轿车、建办公楼和宿
舍楼,不经批准购买专控商品,私设小金库、滥收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