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合同管理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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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文登县始进行经济合同管理工作。1983年6月,县工商局内设合同组,
配备专职干部2名。 1984年成立“文登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全县建立经济合同
管理领导小组24个,专司合同的管理、仲裁和合同纠纷调处。
合同管理工作开展之初,主管部门注重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合同的鉴证和监督
检查, 促进履约。1983~1985年,县工商局共举办合同、商标、法律常识等学习班
45期(次),参加培训人数达2744人(次),印发《经济合同法》、《工矿产品购
销条例》和《农副产品购销条例》等学习资料2500本,为全县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打
下良好的基础。
1980年,全县签订果品购销合同886份,3354万公斤,总额800余万元。年终合
同履约率只占69.6%。 1981年起,重点抓果品合同的履约和鉴证工作。是年共签订
果品合同839份, 总额3513.5万公斤,全部经工商局鉴证。到年底,完成3647.5万
公斤,占合同规定的104%,在合同监督、检查、调解、仲裁纠纷方面取得了经验。
1982~1985年,全县共鉴证各类经济合同50943份,总额达5245万元;协助外地鉴证
合同14份,总额101万元;调解和仲裁经济合同纠纷123起,总额97279元。
1986~1990年,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举办各种法规理论学习班314期, 培训学员
13474人次;鉴证各类经济合同1044份,金额15885万元;仲裁办案4883起,争议金
额1211万元;结合清理“三角债”,为企业追回拖欠款1352万元。
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是:部分企业和个人法律意识淡薄,正式鉴证合同少,
口头合同多,履约率低;《经济合同法》等法规不能适应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
经济合同管理中有时出现无法可依, 有法难依的局面;加上1988~1990年国家压缩
银根,企业资金不足,履约困难,“三角债”增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越来越多,仲
裁管理的任务也越来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