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量器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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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
1932年,文登县设立度量衡检定所,负责全县度量衡器管理及检定。1940年,
文登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市场计量器检查由实业科兼理。
建国初期,计量器具由威海市计量检定所负责检定。1960年,县科委设度量衡
检定室,负责普检全县度量衡器的使用情况。1964年,建立温度计、天平、砝码标
准。1965年,各基层供销社、粮管所分别设立度量衡器兼职检定员,定期检定本部
门度量衡器。
1967年,计量管理仅压力标准的检定管理未间断。次年,建立万能器具计量标
准。 1974年7月,县标准计量所成立,有专职计量管理人员3人。1975年7月,规定
各厂矿量具,每年为1个周期,送检1次。1980年11月25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
计量管理的布告》,规定12条法则,自此计量管理走上正轨。1981年,县政府转发
《山东省衡器管理暂行规定》,对全县各单位在用的衡器进行全面登记立卡。1985
年,开始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3月,县成立衡器检修站,共7人,
负责全县衡器检修管理工作。
1987年,计量局在全县14个单位开展争创“计量信得过单位”活动,全县计量定
级、 升级的企业57个,其中二级5个,三级42个。1990年,全县6个企业被授予“物
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称号。有25个企业达到三级计量和计量合格标准,6个企业达到
国家二级计量标准。市曲轴厂成为威海市唯一达到国家一级计量标准的单位。
计量器具检查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 ,县衙在高村集丁字街口设石质“升志”1个,以平息
买卖粮食的量具争执。20世纪30年代起,始对市场上使用的计量器具作不定期抽查。
1960年开始,每年2~11月份普检全县度量衡器使用情况。
1961年, 全县共检定10两木杆秤2000多支,合格率占90%;检定天平50台,其
中20台不合标准。同年增添工业压力检定设备。1962年计量管理部门会同商业部门,
抽检文城5个门市部的14支竹尺, 不合格2支,占14.3%;文城4个饭店、7个门市部
及酒厂的29支提, 全部不合标准,误差最大的每斤少6钱。是年底,全县17家私人
制秤户生产的10两秤,检定合格率只有30%。1963~1979年,计量和工商等部门,对
商业、厂矿的计量器具检查,不合格率在50~70%之间。1986年,全县工业企业开展“
五查”活动, 整顿企业计量,工业企业在用量具受检率达86%,合格率88.1%,共检
修长度量具1690件,测量各种样板304件,精密测试120件,检测压力表1600个,热
工仪表140个, 量具207支,天平39架,硬度计7台。同时对各工厂、医院在用锅炉
压力表222块全面检查。1982~1983年,县计量部门根据《山东省衡器管理暂行办法》,
对全县工商企业在用量具进行全面检定, 工业企业在用量具不合格率达10%;商用
台秤案秤812台(支),不合格率为32%;检查油酒提262把,不合格率为30%;检查
集市交易用秤30多次1620支,不合格率50%。1987年,先后8次检查市场度量衡器;
检查台案秤254台, 不合格率为20.1%;木米尺781支,不合格率为53%;木杆秤825
支, 不合格率为11%。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者除没收计量器具,并作罚款处理,
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1990年, 全年检定各种案、台、地秤4482台,周检率达80%以上;检定压力表
2899块,周检率达95%;检定血压计217台,周检率达50%;改制率达50%;检定加油
机78台、周检率达100%。对依法管理的硬度计、材料试验机、电流表、电压表、万
用表、万能量具等共检定5988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