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结算
建国初,县银行只办理同城支票结算和存折结算。1950年,实行现金管理以后,
为节约现金使用,确定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及合作社之间的经济
往来,在30元以上的货币收付,均需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现金结算只限于单位
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结算在3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1955年,统一结算方式,同
城结算包括支票结算、存折结算、计划结算、委托付款结算。1959年又增加“托收
无承付结算”。1978年,加强结算的监督作用,交取消凭实物收据办理托收的规定,
同城推行城乡限额支票结算, 并由县扩大到省内结算。1980年8月,推行委托收款
结算。至1990年,同城结算方式有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委托收款、托收无承付等
4种。
异地结算
1953年, 陆续试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1959年起用汇兑结算、信用证结算。
1974年,推行限额支票结算。1984年执行票汇结算。至1990年,异地结算方式有异
地托收承付、汇兑、信用证、异地委托收款、限额支票和票汇等。
第一节 结算方式
同城结算
建国初,县银行只办理同城支票结算和存折结算。1950年,实行现金管理以后,
为节约现金使用,确定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及合作社之间的经济
往来,在30元以上的货币收付,均需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现金结算只限于单位
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结算在3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1955年,统一结算方式,同
城结算包括支票结算、存折结算、计划结算、委托付款结算。1959年又增加“托收
无承付结算”。1978年,加强结算的监督作用,交取消凭实物收据办理托收的规定,
同城推行城乡限额支票结算, 并由县扩大到省内结算。1980年8月,推行委托收款
结算。至1990年,同城结算方式有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委托收款、托收无承付等
4种。
异地结算
1953年, 陆续试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1959年起用汇兑结算、信用证结算。
1974年,推行限额支票结算。1984年执行票汇结算。至1990年,异地结算方式有异
地托收承付、汇兑、信用证、异地委托收款、限额支票和票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