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植树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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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仅有零星植树。1919年,官办县农会分发刺槐苗6000余株,多值于国有
荒山。 1935年,在松山、黄花山、豹山等地植树1.79万株;8条县路两侧植树2.49
万株; 村内闲地植树2.31万株。 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始有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
1942~1944年, 文登县林业劳动模范花岛村于继训和寨里村胡淑成,响应民主政府
的号召,带领青年在南部沿海白沙滩一带,客土栽植棉槐、刺槐,揭开海滩造林序
幕。据不完全统计,至1949年,文、昆两县山地造林14500多亩,海滩造林4327亩,
“四旁”及闲散空地植树48.96万株,压棉槐300多万墩。
建国后,县政府坚持专业造林与群众造林相结合,成片造林与“四旁”植树活动
连年不断。50年代,重点是营造海滩防护林和荒山绿化。1949年10月和1953年7月,
文、昆两县两次分滩划界,合作营造防护林带。1954年,两县成立海滩造林合作社
38处。昆嵛县北店子村造林合作社114名社员集股金400余元,造林340亩。60年代,
造林绿化加强规划,海滩造林实行挖沟排涝,修建台田,改用黑松、刺槐等树种,
获得成功。山区山岭顶部以发展水土保持林为主,腰部和丘陵以发展经济林为主,
沟谷河滩和平原地带以发展用材林为主。同时有计划地对次生林进行改造。70年代,
山、水、林、田、路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开展林业绿化上《纲要》活动,村
村造林,户户植树。原有的荒山荒滩绝大部分绿化;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植
满树木; 泊区农田初步形成林网化。文登营公社多数村队“白天不见村庄,晚上不
见灯光”, 1972年评为全县第一处绿化上纲要的公社。80年代,逐级签订林业绿化
责任状, 植树造林的重点是补植疏林地、改建次生林和营造公路绿化带。每年3月
12日植树节前后,党、政、军、民、学等各界踊跃参加植树造林活动。1981年6月,
无染寺南山命名“八一”林,建立纪念亭和纪念碑,颂扬军民携手植树造林的功绩。
1956~1990年的35年间, 全市人工造林, 包括补植、 改建和重复造林面积共
52.56万亩, 年均1.5万亩;“四旁”植树11480.7万株,年均328万株。1987年2月,
中央绿化委员会授予文登“全国绿化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