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转变监管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做到尽职履责,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监管,把好“到岗履职关、材料进场关、过程检验关、竣工验收关”。
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4月23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威环住建通〔2018〕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质量行为管理的通知》(威环住建通〔2018〕12号),区质监站印发《2018年全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威环质监字〔2018〕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监管的通知》(威环质监字〔2018〕2号)等文件。积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方式,把全面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挂牌督办等方式结合起来,对全区20个主体在建项目开展春季复工质量大检查,涉及施工单位19家、监理企业11家,发现并整改各类质量隐患18项,下达整改通知单5份。
建筑材料监督检测 充分发挥检测机构的作用,对影响结构质量安全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实行抽查抽测,坚持用数据说话,以验收条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和执行强制性标准等情况为重点,强化对竣工验收的监督工作。制定应抽查抽测建筑材料清单,重点对钢筋、砂、石子、添加剂等影响结构质量安全及管材管件、防水卷材等影响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组织抽查抽测,逐步将外墙保温材料等涉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纳入抽检抽测范围。对“地条钢”“瘦身钢筋”等继续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通过质量证明资料查验、现场抽查抽测比对复核等,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钢筋进场检验和见证取样送检行为,一旦监督抽测结果与见证取样结果不符,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按照“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实行电线、管材管件、防水卷材等建筑材料实体监督检测,重点对不合格建材是否应用到工程实体进行跟踪调查处理。同时,强化与发改、经信、质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进一步完善伪劣建材曝光退市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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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转变监管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做到尽职履责,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监管,把好“到岗履职关、材料进场关、过程检验关、竣工验收关”。
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4月23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威环住建通〔2018〕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质量行为管理的通知》(威环住建通〔2018〕12号),区质监站印发《2018年全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威环质监字〔2018〕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监管的通知》(威环质监字〔2018〕2号)等文件。积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方式,把全面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挂牌督办等方式结合起来,对全区20个主体在建项目开展春季复工质量大检查,涉及施工单位19家、监理企业11家,发现并整改各类质量隐患18项,下达整改通知单5份。
建筑材料监督检测 充分发挥检测机构的作用,对影响结构质量安全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实行抽查抽测,坚持用数据说话,以验收条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和执行强制性标准等情况为重点,强化对竣工验收的监督工作。制定应抽查抽测建筑材料清单,重点对钢筋、砂、石子、添加剂等影响结构质量安全及管材管件、防水卷材等影响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组织抽查抽测,逐步将外墙保温材料等涉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纳入抽检抽测范围。对“地条钢”“瘦身钢筋”等继续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通过质量证明资料查验、现场抽查抽测比对复核等,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钢筋进场检验和见证取样送检行为,一旦监督抽测结果与见证取样结果不符,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按照“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实行电线、管材管件、防水卷材等建筑材料实体监督检测,重点对不合格建材是否应用到工程实体进行跟踪调查处理。同时,强化与发改、经信、质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进一步完善伪劣建材曝光退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