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4·22”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区国土资源普法工作全面开展。积极理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流程,主动与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协调,按时组织答辩应诉,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全年受理相关诉讼案件2起,全部予以妥善处理。
【政策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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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4·22”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区国土资源普法工作全面开展。积极理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流程,主动与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协调,按时组织答辩应诉,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全年受理相关诉讼案件2起,全部予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