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资料库:环翠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环翠年鉴(201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7/article/41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7/article/41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成立“法治教育”宣讲团,发挥新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实行“捕诉一体”(批准逮捕工作与提起公诉工作由同一检察官办理)的办案模式,抽调侦监、公诉两部门的员额检察官组建2个扫黑除恶办案组,遵循“谁批捕、谁起诉”的原则,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缩短涉黑涉恶类案件办案周期,提高案件办理质效。落实案件会商制度,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等反复推敲,准确把握。年内,批捕起诉涉黑涉恶类案件9件78人。其中,以于某某、张某某为首的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已提起公诉;办理的时某某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办理的丛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积极排查涉恶刑事案件线索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察委等部门进行处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侦查机关和相关镇(街道)发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相关部门堵漏建制、加强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