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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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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检察】
打击刑事犯罪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年内,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22件303人,提起公诉498件646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67人,提起公诉109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92人,提起公诉125人。其中,汤某某等1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案,涉案人员多、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且拒不认罪,19名被告人聘请25名律师为其辩护。庭审历时5天,区检察院公诉人有力指控犯罪,逐一回应辩护诉求,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因案情复杂,庭审对抗激烈,该案被威海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出庭能力建设案例教学现场会典型案例进行研讨。加大惩治金融犯罪工作力度,批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2人,成功审查起诉全国具有影响的“e租宝”案,并做出有罪判决,有效维护环翠区经济社会秩序。办理的谷某某、郑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服务经济发展案件”。同时,结合办案,总结类案特点,撰写的领导参阅件得到威海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保护未成年人 履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职责,与公安环翠分局会签《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机关适时介入的意见》,适时介入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校园暴力、性侵害等案件,妥善办理刘某某(16岁)等12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齐某某(16岁)等8人强制侮辱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规定,开展社会调查22人,犯罪记录封存12人,开展心理疏导6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依托威海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成立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威海基地,为参加实践教育的学生提供法治宣传教育6次,模拟法庭2次。10月22日,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到基地视察指导工作时,对该项工作给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