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翠年鉴》是由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组织,威海市环翠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威海市环翠区地方史志办公室更名)编纂的资料性文献。2014年创刊,每年编辑1卷,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环翠年鉴(2019)》为第六卷。本年鉴记述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环翠年鉴(2019)》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存真求实、质量第一”的原则,全面记述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区政府带领全区人民开拓创新、务实发展的历程,充分展现2018年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为实现全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借鉴,为广大读者了解和研究环翠提供资料和信息。
三、本年鉴采用分类进行编辑,由类目、分目、条目3级组成。分特载、大事记、区情综述、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员会、威海市环翠区人民代表大会、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政协威海市环翠区委员会、纪检·监察、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法治、国防建设事业、经济监督与管理、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工业、商贸业·服务业、金融业、旅游业、财政·税务、招商引资与对外贸易、城建·环保、市政建设与公路交通、科学技术、教育·体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民生、镇(街道)情要览、集体荣誉、人物、附录31个类目。
四、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环翠年鉴(2019)》配备目录和索引双重检索系统,分设在卷首和卷末。目录编排至条目;索引采用主题分析法制作,按主题词首字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在排版上,双页书眉为书名,单页书眉为类目标题。
五、本年鉴所载信息由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经《环翠年鉴》编辑部整理编辑,经编委会审查、出版社审核而成,具有权威性。本年鉴统计数据以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没有统计的,采用业务主管部门统计的数据。
六、本年鉴中收录的插图,凡未标注时间的,均为2018年拍摄。
编辑说明
一、《环翠年鉴》是由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组织,威海市环翠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威海市环翠区地方史志办公室更名)编纂的资料性文献。2014年创刊,每年编辑1卷,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环翠年鉴(2019)》为第六卷。本年鉴记述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环翠年鉴(2019)》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存真求实、质量第一”的原则,全面记述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区政府带领全区人民开拓创新、务实发展的历程,充分展现2018年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为实现全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借鉴,为广大读者了解和研究环翠提供资料和信息。
三、本年鉴采用分类进行编辑,由类目、分目、条目3级组成。分特载、大事记、区情综述、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员会、威海市环翠区人民代表大会、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政协威海市环翠区委员会、纪检·监察、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法治、国防建设事业、经济监督与管理、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工业、商贸业·服务业、金融业、旅游业、财政·税务、招商引资与对外贸易、城建·环保、市政建设与公路交通、科学技术、教育·体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民生、镇(街道)情要览、集体荣誉、人物、附录31个类目。
四、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环翠年鉴(2019)》配备目录和索引双重检索系统,分设在卷首和卷末。目录编排至条目;索引采用主题分析法制作,按主题词首字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在排版上,双页书眉为书名,单页书眉为类目标题。
五、本年鉴所载信息由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经《环翠年鉴》编辑部整理编辑,经编委会审查、出版社审核而成,具有权威性。本年鉴统计数据以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没有统计的,采用业务主管部门统计的数据。
六、本年鉴中收录的插图,凡未标注时间的,均为2018年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