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资料库:环翠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环翠年鉴(201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7/article/29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7/article/29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协助区委督促区镇两级党委(党组)及党政领导干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细化责任、明确措施;督促区镇两级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融入自身分管业务工作。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内容涵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等11个方面37项内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全面检查镇(街道)及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三堂课”(廉洁教育课、集中议廉课、述廉评议课)向纵深发展,紧盯村(居)小微权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17项制度的落实,扎紧基层小微权力的制度“笼子”。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对全区各镇(街道)、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山东省纪委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办法》。年内,实施党内问责38起,对14个党组织和28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给予党纪处分6人、免职2人,诫勉谈话15人。 12月7日,2018年度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议在威海宾馆召开
6月25日,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左排)与区国内招商局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