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威环政发〔2017〕2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区政府和各镇政府、街道以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月26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创建全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威环政发〔2017〕3号),要求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探索适合于环翠区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6月29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意见》(威环政发〔2017〕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加快培育一批水平较高、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品牌、产业品牌、服务品牌和城市品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8月28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翠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政发〔2017〕11号)、《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翠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办法〉的通知》(威环政发〔2017〕1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共信用信息规范管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推进“信用环翠”建设,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11月28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政发〔2017〕1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12月28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2017—2037年)〉的通知》(威环政发〔2017〕16号),要求进一步整合现有公墓设施资源,科学合理地确定公益性公墓设施布局和规模,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弘扬先进殡葬理念,大力发展生态公墓建设,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重要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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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威环政发〔2017〕2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区政府和各镇政府、街道以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月26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创建全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威环政发〔2017〕3号),要求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探索适合于环翠区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6月29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意见》(威环政发〔2017〕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加快培育一批水平较高、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品牌、产业品牌、服务品牌和城市品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8月28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翠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政发〔2017〕11号)、《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翠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办法〉的通知》(威环政发〔2017〕1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共信用信息规范管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推进“信用环翠”建设,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11月28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政发〔2017〕1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12月28日,区政府印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2017—2037年)〉的通知》(威环政发〔2017〕16号),要求进一步整合现有公墓设施资源,科学合理地确定公益性公墓设施布局和规模,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弘扬先进殡葬理念,大力发展生态公墓建设,促进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