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建立区级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权力的动态调整机制,扎实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接管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环翠区实际,认真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6月、10月,分两次承接省、市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或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67项;削减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5项;调整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0项。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权力的运行,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效能。
推进中介事项清理规范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对涉行政审批及相关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7月,在对全区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市场调研基础上,研究拟订《环翠区关于规范涉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管理的意见》,确定规范中介行为的4个“原则”,即坚持“推进事权分开”的综合治理原则、坚持“培育市场主体”的市场发展原则、坚持“依法保护权益”的公平竞争原则、坚持“规范经营行为”的全程监管原则,积极构建“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9月,对区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民政局、水利局8项涉行政审批和相关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年均为企业节省费用约60万元。12月,对全区涉行政权力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编制《环翠区涉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纳入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等10个部门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出具验资报告”等22项中介服务项目,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界定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编印、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6月,根据2016年年末编制完成的区镇两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将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创新创业、日常生产生活、涉行政权力运行3个方面16大类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准确界定,明确区级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199项,镇级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71项。9月,按照便民、统一、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相关部门编印、公开服务指南,并在区镇两级办事大厅摆放,同时在环翠政务网面向社会提供下载,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加精准的信息服务。
梳理“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9月,对区级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划分网办等级,对非涉密的事项,无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核验的,原则上确定为全程网办等级,并通过快递邮寄申请材料和批文证照,实现“零跑腿”;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核验的,原则上确定为在线预审等级,做到“只跑一次”。根据威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要求,第一批完成区级行政许可“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零跑腿”事项133项、“只跑一次”事项16项。全区153项行政许可事项中,仅4项暂时无法做到“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企业、百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全面进入“快车道”。
开展“减证便民” 按照规范、必需、便民的标准和分段实施、分步推进的工作模式,对各级各部门要求村(居)出具的各类盖章、证明进行全面梳理。第一阶段结合区直部门、单位清理各类无谓盖章、证明和依申请材料工作,重点对区直部门、单位要求镇(街道)、村(居)出具的各类证明进行梳理,筛选出各类盖章、证明22项,经逐项分析、反复推敲、严谨论证和充分征求各镇(街道)、村(居)意见基础上,5月公布保留的区直部门要求村(居)出具的证明、盖章类材料10项,取消区直部门要求村(居)出具的证明、盖章类材料12项。第二阶段配合威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市级保留村(居)证明清单梳理工作。在第一阶段工作成效基础上,汇总梳理各级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险、银行等相关部门、单位要求村(居)长期开具的各类证明材料71项。9月,配合威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做好市级保留村(居)证明清单梳理工作,公布保留村(居)证明清单12项。在清理过程中,着力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而要求群众、企业提供的各类证明、佐证材料,废除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烦琐手续。对各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时,涉及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受理条件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纳入清单管理。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顽疾”。
清理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 根据《环翠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安排,区编办按照精简、效能、便捷的原则,组织环翠区42个相关部门、单位对区级年检事项和区级政府指定培训事项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公布区级年检事项20项、区级政府指定培训事项1项。对列入目录的事项,进一步规范事项内容,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的服务。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及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规范镇级行政权力运行 4月,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翠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室字〔2016〕21号)部署要求,在省编办下发的《山东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参考目录》基础上,经多次梳理和反复征求意见,按照结合实际、便民利民、权力法定、规范统一的4项原则,全面梳理环翠区镇级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公布镇级行政权力事项79项,进一步明确镇级行政权力,为镇(街道)科学依法行政提供清单依据。
(张航)
【简政放权】
视图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建立区级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权力的动态调整机制,扎实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接管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环翠区实际,认真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6月、10月,分两次承接省、市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或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67项;削减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5项;调整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0项。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权力的运行,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效能。
推进中介事项清理规范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对涉行政审批及相关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7月,在对全区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市场调研基础上,研究拟订《环翠区关于规范涉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管理的意见》,确定规范中介行为的4个“原则”,即坚持“推进事权分开”的综合治理原则、坚持“培育市场主体”的市场发展原则、坚持“依法保护权益”的公平竞争原则、坚持“规范经营行为”的全程监管原则,积极构建“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9月,对区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民政局、水利局8项涉行政审批和相关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年均为企业节省费用约60万元。12月,对全区涉行政权力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编制《环翠区涉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纳入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等10个部门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出具验资报告”等22项中介服务项目,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界定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编印、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6月,根据2016年年末编制完成的区镇两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将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创新创业、日常生产生活、涉行政权力运行3个方面16大类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准确界定,明确区级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199项,镇级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71项。9月,按照便民、统一、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相关部门编印、公开服务指南,并在区镇两级办事大厅摆放,同时在环翠政务网面向社会提供下载,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加精准的信息服务。
梳理“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9月,对区级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划分网办等级,对非涉密的事项,无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核验的,原则上确定为全程网办等级,并通过快递邮寄申请材料和批文证照,实现“零跑腿”;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核验的,原则上确定为在线预审等级,做到“只跑一次”。根据威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要求,第一批完成区级行政许可“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零跑腿”事项133项、“只跑一次”事项16项。全区153项行政许可事项中,仅4项暂时无法做到“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企业、百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全面进入“快车道”。
开展“减证便民” 按照规范、必需、便民的标准和分段实施、分步推进的工作模式,对各级各部门要求村(居)出具的各类盖章、证明进行全面梳理。第一阶段结合区直部门、单位清理各类无谓盖章、证明和依申请材料工作,重点对区直部门、单位要求镇(街道)、村(居)出具的各类证明进行梳理,筛选出各类盖章、证明22项,经逐项分析、反复推敲、严谨论证和充分征求各镇(街道)、村(居)意见基础上,5月公布保留的区直部门要求村(居)出具的证明、盖章类材料10项,取消区直部门要求村(居)出具的证明、盖章类材料12项。第二阶段配合威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市级保留村(居)证明清单梳理工作。在第一阶段工作成效基础上,汇总梳理各级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险、银行等相关部门、单位要求村(居)长期开具的各类证明材料71项。9月,配合威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做好市级保留村(居)证明清单梳理工作,公布保留村(居)证明清单12项。在清理过程中,着力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而要求群众、企业提供的各类证明、佐证材料,废除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烦琐手续。对各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时,涉及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受理条件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纳入清单管理。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顽疾”。
清理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 根据《环翠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安排,区编办按照精简、效能、便捷的原则,组织环翠区42个相关部门、单位对区级年检事项和区级政府指定培训事项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公布区级年检事项20项、区级政府指定培训事项1项。对列入目录的事项,进一步规范事项内容,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的服务。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及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规范镇级行政权力运行 4月,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翠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室字〔2016〕21号)部署要求,在省编办下发的《山东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参考目录》基础上,经多次梳理和反复征求意见,按照结合实际、便民利民、权力法定、规范统一的4项原则,全面梳理环翠区镇级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公布镇级行政权力事项79项,进一步明确镇级行政权力,为镇(街道)科学依法行政提供清单依据。
(张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