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服务型”法庭 推行立案庭与人民法庭“双轨制”立案制度,在法庭设置立案室,安排专人接收立案材料,方便当事人就近立案;积极协调法庭所在地银行开通诉讼费专款账户,避免当事人奔波往返;建立诉调对接分中心,对上可接受来自诉调对接中心纠纷矛盾调解工作的委托和委派,对下可将属于辖区村(居)的纠纷案件委托或委派给村(居)成立的诉调对接中心工作站,并借助地方人民调解组织力量,开展好诉前纠纷化解工作;延伸司法服务广度和深度,在里口山设置巡回法庭,就近审理当地的民事案件,并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社区、村(居)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建设“阳光型”法庭 深化审判流程公开,将审判法庭改造升级为高清科技法庭。年内,建成10个高清科技审判法庭,实现审判流程全程公开、同步存档,有效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透明度;实行电子签章制度,在法庭安装计算机、彩色打印机等设备,法庭法官利用电子签章系统,在法庭即可完成法律文书的审批、签章和打印工作,有效节省法官和当事人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配备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实时更新案件开庭公告、法律法规、诉讼须知、诉讼风险等诉讼知识,并且当事人可利用电子触摸屏查询案件进度、法官联系方式等内容,方便当事人了解案情进展。
建设“效能型”法庭 推行案件简繁分流,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可不做法庭调查而直接确认,相互承认的事实不再举证、质证,对法庭调查和辩论不用严格划分,不受先后顺序限制,做到即收即审、即审即结。年内,利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096件,适用率71.1%;整合审判资源,在温泉镇法庭和羊亭镇法庭设立专业合议庭,专司民间借贷、保险合同案件的审理,全面提升类型案件审判质效。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11起、保险合同案件56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5.5天和6.8天。加大案件调解力度,通过找准当事人的纠纷争议点、利益平衡点及和解切入点,做到庭前调解、和解方法和释法明理到位,努力化解争议。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案件988件,案件调撤率达64.1%。
12月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光辉(左二)到区检察院调研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