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翠年鉴》由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组织,威海市环翠区地方史志办公室编纂的资料性文献工具书。2014年首卷出版,每年编辑1卷,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环翠年鉴(2017)》为第四卷。本年鉴上下限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环翠年鉴(2017)》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存真求实、质量第一”的原则,全面记述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区政府带领全区人民开拓创新、务实发展的历程,充分展现2016年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为实现全区科学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借鉴,为广大读者了解和研究环翠提供资料和信息。
三、本年鉴采用分类进行编辑,由类目、分目、条目、子目4级组成。分特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记、大事记、区情综述、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员会、威海市环翠区人民代表大会、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政协威海市环翠区委员会、中共威海市环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团体与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监督与管理、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工业、商贸业·服务业、金融、旅游、财政·税务、招商引资与对外贸易、城建·环保、市政建设与公路交通、科学技术、教育·体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民生、镇(街道)情要览、集体荣誉、人物、附录32个类目。
四、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环翠年鉴(2017)》配备目录和索引双重检索系统,分设在卷首和卷末。目录编排至条目;索引采用主题分析法制作,按主题词首字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在排版上,双页书眉为书名,单页书眉为类目标题。
五、本年鉴所载信息由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经环翠年鉴编辑部整理编辑,由编委会审查、出版社审核而成,具有权威性。所用统计资料由威海市环翠区统计局提供,正文中数据由各部门提供。
编辑说明
一、《环翠年鉴》由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组织,威海市环翠区地方史志办公室编纂的资料性文献工具书。2014年首卷出版,每年编辑1卷,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环翠年鉴(2017)》为第四卷。本年鉴上下限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环翠年鉴(2017)》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存真求实、质量第一”的原则,全面记述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区政府带领全区人民开拓创新、务实发展的历程,充分展现2016年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为实现全区科学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借鉴,为广大读者了解和研究环翠提供资料和信息。
三、本年鉴采用分类进行编辑,由类目、分目、条目、子目4级组成。分特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记、大事记、区情综述、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员会、威海市环翠区人民代表大会、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政协威海市环翠区委员会、中共威海市环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团体与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监督与管理、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工业、商贸业·服务业、金融、旅游、财政·税务、招商引资与对外贸易、城建·环保、市政建设与公路交通、科学技术、教育·体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民生、镇(街道)情要览、集体荣誉、人物、附录32个类目。
四、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环翠年鉴(2017)》配备目录和索引双重检索系统,分设在卷首和卷末。目录编排至条目;索引采用主题分析法制作,按主题词首字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在排版上,双页书眉为书名,单页书眉为类目标题。
五、本年鉴所载信息由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经环翠年鉴编辑部整理编辑,由编委会审查、出版社审核而成,具有权威性。所用统计资料由威海市环翠区统计局提供,正文中数据由各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