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文物保护 资料库:环翠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环翠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article/60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article/60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文物保护
70年代市政府确定了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有文物保护布告公布于众。80年代初,政府以文件的形式强调了文物保护重要性及其纪律,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调查和补充。 1992年6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基本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的通知》。90年代,文化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文物保护的力度。对不可移动的文物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对社会流散、零星文物由文物管理部门进行统一收购管理,对市内文物市场纳入文化部门依法管理和监控。 至2002年底,境内有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含28个点)。 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表27-5-4-1 ┏━━━━━━━━━━━━━━━━━━━━┯━━━━┯━━━━━━━━━┯━━━━┯━━━━┯━━┓ ┃ 名 称 │ 时代 │ 地 点 │ 级 别 │公布时间│个数┃ ┃ │ │ │ │ │ ┃ ┠────────────────────┼────┼─────────┼────┼────┼──┨ ┃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含刘公岛、日岛、南│ 清末 │刘公岛、孙家疃、崮│ 国家级 │1988.01 │ 28┃ ┃北岸甲午战争遗址) │ │山 │ │ │ ┃ ┃ │ │ │ │ │ ┃ ┠────────────────────┴┬───┼─────────┴┬───┼────┼──┨ ┃宽仁院 │ 近代 │ 市区海滨中路92号 │ 省级 │1992.06 │ 1┃ ┃ │ │ │ │ │ ┃ ┠─────────────────────┼───┼──────────┼───┼────┼──┨ ┃收回威海卫纪念塔(含华勇营、英国领事馆及领│1902~│ 市区北山路东西两侧 │ 省级 │1992.06 │ 5┃ ┃事官邸、华务司署旧址) │1931 │ │ │ │ ┃ ┃ │ │ │ │ │ ┃ ┠─────────────────────┼───┼──────────┼───┼────┼──┨ ┃义和遗址 │新石器│ 羊亭镇义和 │ 省级 │ 1992.6 │ 1┃ ┃ │ │ │ │ │ ┃ ┠─────────────────────┼───┼──────────┼───┼────┼──┨ ┃大天东墓群(含大天东墓群、南曲阜墓群、宋家│ 汉代 │ 经区蒿泊 │ 省级 │1992.06 │ 8┃ ┃洼墓群) │ │ │ │ │ ┃ ┃ │ │ │ │ │ ┃ ┠─────────────────────┼───┼──────────┼───┼────┼──┨ ┃环翠楼(含环翠楼南北两侧明城墙遗址) │ 明代 │ 市区奈古山 │市县级│ 1980 │ 3┃ ┃ │ │ │ │ │ ┃ ┠─────────────────────┼───┼──────────┼───┼────┼──┨ ┃姜南庄遗址 │新石器│ 张村镇姜南庄 │市县级│ 1977 │ 1┃ ┃ │ │ │ │ │ ┃ ┠─────────────────────┼───┼──────────┼───┼────┼──┨ ┃北店子遗址 │新石器│ 初村镇北店子 │市县级│1980.11 │ 1┃ ┃ │ │ │ │ │ ┃ ┠────────────────────┬┴───┼─────────┬┴───┼────┼──┨ ┃神道口遗址 │ 新石器 │ 高区神道口村南 │ 市县级 │ 1977 │ 1┃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