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法制宣传 资料库:环翠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环翠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article/49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article/49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法制宣传


一、“一五”普法
1986年,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普法教育内容是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到1990年底,完成了全区16万普法对象法律学习,并通过了省司法部门的验收。5年内,共征订各类普法教材12万多册,举办干部普法学习班200期,公民普法学习班1000期,组织职工、农民、妇女等法律知识竞赛152次。
二、“二五”普法
1991年,实施第二个普法规划和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区规划。“二五”普法的主要内容是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普法的重点对象是科级领导干部。制定下发了两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发放普法材料20万多册,举办干部普法学习班100期,公民普法学习班500余期。
“二五”普法期间,在农村推行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让农民依据法律参政议政,管理农村各项事业。
三、“三五”普法
1996年,开始全面实施“三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区规划。“三五”普法主要内容是学习宣传宪法、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主要对象是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三五”普法实施过程中,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市区、镇、村分级设立普法讲师团、宣传队、辅导站、学法小组,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向群众宣传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120多次,举行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200多次; 1998年10月,开通“148”专线,各镇(街道办事处)也相继开通12条专线电话,形成区、镇(街道办事处)上下联动、相互协调的普法网络。“三五”普法期间,全区农村普法一条街、一条路分别达到90%和100%。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法制宣传,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人与法》、《法制传真》等普法宣传栏目。推行国家机关执法责任制,将479部法律法规分解到各行各业、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各级政府与各有关单位层层签订《普法执法责任制责任书》,做到执法主体到位、目标责任明确,保障措施落实。在辖区内推行领导干部普法考核证制度,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班和组织年度普法考试等形式,依据考试成绩填制普法考核证,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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