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执行 资料库:环翠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环翠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article/49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1/section/4/article/49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执行


执行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成立后,负责执行区法院第一审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制裁书以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有关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执行或协助执行的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统一领导、管理和协调全院的执行工作。1983~2002年,共执结各类一审案件52406件。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制定了执行管理、委托执行、督办等事项的实施细则。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攻坚的方法,开展执行积案大会战。通过健全完善公开执行制度、合议执行制度、排期开庭执行制度、外地委托案件执行制度等,保证执行工作的规范化。
案例  2002年,受理一起执行标的额为60万元的外地委托案件,执行伊始,第一被执行人便闻风而逃,并有意转移财产,这给本来就困难重重的执行案件又增加了查找财产的难度。为了查清被执行人的情况,执行人员利用节假日和晚上下班的时间实行蹲点调查,经过一个多周的时间,终于发现被执行人拥有两套住宅,便果断地查封了尚未转移的一套,并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了评估、拍卖,但因执行标的额较大,拍卖所得的5万元房款远远不够,执行人员随后多次找到第二被执行人某运输公司,通过反复的讲理讲法,使其筹足了资金,分三次自动履行了判决。为减少申请执行人的费用,执行人员将全部执行款项及时汇到胶南法院,并亲自前往主持分配,赢得了申请执行人和委托法院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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