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渔船民管理
1986年,对境内2225名渔民进行法制教育,对66条黑船进行登记,组织检查322次,检查各类船只1366条,发现不安全因素59条,整改55条。1987年,对境内2469名渔船民重新进行政审。
1991年,举办渔民反走私、反偷渡教育班并组织3565名渔民参加考试,合格率为100%。依据考试结果发放船舶户口簿96份,渔船民证3565份,同时检查各类船只8000余艘次,发现和整改不安全因素54条。2002年,边防大队组织渔船民接受安全教育70余场次,受教育渔船民1万多名,组织边民接受安全教育5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
二、反走私 反偷渡
1986年,招用53人,成立了13个专职巡逻队。1986~1992年,破获2起偷渡案件。
1992年,联合组建5支海上治安管理大队,对境内50余公里海岸线和已开发的浅海滩涂实行死封。1998年1月,开通海上“110”报警服务台,配置报警电话、渔用电台、微机、传真机等设备。2002年,安装云台摄像监控系统,形成海上有船艇巡逻,陆上有警车巡逻,空中有雷达、摄像仪监控的三位一体的立体防控网络。1998~2002年,共破获4起偷渡案,抓获偷渡人员27人,查处走私案件2起,案值400万余元。
第六节 边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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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渔船民管理
1986年,对境内2225名渔民进行法制教育,对66条黑船进行登记,组织检查322次,检查各类船只1366条,发现不安全因素59条,整改55条。1987年,对境内2469名渔船民重新进行政审。
1991年,举办渔民反走私、反偷渡教育班并组织3565名渔民参加考试,合格率为100%。依据考试结果发放船舶户口簿96份,渔船民证3565份,同时检查各类船只8000余艘次,发现和整改不安全因素54条。2002年,边防大队组织渔船民接受安全教育70余场次,受教育渔船民1万多名,组织边民接受安全教育5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
二、反走私 反偷渡
1986年,招用53人,成立了13个专职巡逻队。1986~1992年,破获2起偷渡案件。
1992年,联合组建5支海上治安管理大队,对境内50余公里海岸线和已开发的浅海滩涂实行死封。1998年1月,开通海上“110”报警服务台,配置报警电话、渔用电台、微机、传真机等设备。2002年,安装云台摄像监控系统,形成海上有船艇巡逻,陆上有警车巡逻,空中有雷达、摄像仪监控的三位一体的立体防控网络。1998~2002年,共破获4起偷渡案,抓获偷渡人员27人,查处走私案件2起,案值4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