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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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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社会治安
80年代后,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管控中,针对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现象,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了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查禁淫秽物品 1983年,开展清除精神污染行动,收缴淫秽物品222件。1985年3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整顿录像放映活动,对境内55个有录像机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营业性放映点25处)、400盘录像带进行检查,处理了42名违法犯罪分子,其中逮捕2名、收审1名、行政拘留16名、警告12名、罚款11名,查获各种淫秽录像带21盘,查封禁止放映的录像带160盘,取缔5处录像放映点。 1987年4~5月,开展两次集中查禁淫秽物品行动,共查处复制、传播、收看淫秽物品的违法人员210余名,没收淫秽物品37件、电视机24台、放像机6台。 二、查禁卖淫嫖娼 1992年,集中开展清理整顿路边店、查禁卖淫嫖娼活动专项斗争,对90家路边店、162家旅店业及其他场所普遍进行清理整顿,共查处卖淫妇女32名、嫖娼人员71名、传播淫秽物品人员5名、进行其他流氓活动人员11名。 1993年7月开始,针对市区各类酒吧、夜总会、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迅猛增加,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出现反弹的情况,集中40天对市区夜生活秩序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共清查各类公共场所400余家次,拆除封闭式包厢门和包厢挂帘340余个,取缔和停业整顿违章违法经营业户9家,查获卖淫嫖娼人员29名。 1998年,充实扫黄专业队伍,增配必要的交通和通讯工具,抓获卖淫嫖娼人员506人,取缔卖淫窝点19个,收缴淫秽光盘、录像带2039盘。 三、禁赌 1994年11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电子游戏行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顿,对市区78家经营业户的1158台游戏机逐台进行审查,查封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961台,取缔无证经营业户9家,停业整顿4家,限期搬迁5家,没收游戏机板芯50块。 1999年6月24日15时许,环翠分局获得线索,戚谷疃共和巷33号有人聚众赌博,即组织民警快速出动,将28名参赌人员全部抓获,没收赌资1700余元。 2000年2月,环翠分局获悉市区××大酒店二楼的游戏厅开办国家明令禁止的啤酒乐园赌博机、扑克机,且设有眼线。2月23日,对该游戏厅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参赌人员50余名,没收啤酒机10台、扑克机20台,该游戏厅被依法取缔。 四、禁毒 90年代初期,环翠分局将铲除罂粟作为禁毒的一项主要工作。1992年6月1~10日,开展了一次铲除罂粟集中行动。1994年6月1~15日,组织发动基层治保干部,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逐村、逐地块进行检查;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发动群众参与禁毒工作,铲除非法种植的罂粟。 2000年4月,环翠分局获悉:社会上一些闲杂人员利用静脉注射杜冷丁的方式吸毒。经1个多月侦查,摸清了吸、贩毒人员的活动规律和证据,4月27日16时许,将毒贩张×及9名吸毒人员抓获,经审查,确定隐藏其中的吴×为主犯,该犯通过幕后指使,操纵张×的贩毒活动。自3月以来,先后贩卖杜冷丁2000余支。另外查明,张×系牡丹江警方通缉的杀死2人的逃犯。 五、场所行业管理 1984年,印发维护饭馆餐厅秩序、加强影剧院体育场所公共秩序、维护乘车秩序、查禁赌博、禁止沿街卖艺等通告和农贸市场摆摊、旅店业管理暂行办法。 1985年5月,修订了旧货收购业管理规定,要求出售有色金属的须持单位介绍信或个人工作证、户口簿,收购者要认真审查,详细登记,对提供破案线索的,按赃物价值的30%进行奖励,对不执行有关规定的,严肃处理。当年,收购单位提供破案线索16条,据此查获违法犯罪分子25名。 1986年4月20日,对旧货业和废金属熔炼、铸造、加工业进行检查,摸清旧货收购点76家,有色金属熔炼、铸造、加工业户81家。5月16日开展联合检查整顿活动,共取缔36家无证非法经营业户。 1990年7月,对特种行业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对合格的单位更换了备案证书,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同时,对特种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在旅店业实行查验居民身份证制度,对不安全的旅店挂黄牌警告。 1992年,对境内162家旅店业、71家旧货业、34家印刷业、11家刻字业和316家公共场所,全部实行了卡片化、档案化管理。1993年,全面推行公共娱乐场所保证金制度,将公共场所管理有关规定印发到各单位,与其签订安全合同书,收取治安保证金。 1996年,按照“依法、从严、文明、顺应”的原则,对特种行业实施分级管理,对规模大、档次高的,加强督导,强化其自我管理能力,对规模小、档次低、容易滋生违法犯罪的,坚持经常性的细致管理,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从严惩治。 2001~2002年,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特殊行业,保持严管严查态势,对从事、容留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经营业户,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共摧毁卖淫窝点100个,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82起,抓获卖淫嫖娼人员598名,查处介绍容留卖淫嫖娼案件82起,抓获介绍容留卖淫嫖娼人员101名,查处传播淫秽物品案件86起,收缴淫秽物品2367件,没收赌博型游戏机97台,查处赌博案件118起,查处赌博人员456名,没收赌资13.83万元,没收管制刀具2059把。 六、危险物品管理 1983年10月,开展收缴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及凶器的工作,共收缴猎枪13支、子弹881发、手榴弹52枚、炸药5500余公斤、雷管1003枚、电雷管85枚、导火索543米、匕首68把、刮刀16把、弹簧刀14把。1984年,对全区的雷管厂、炸药厂、鞭炮厂先后12次进行安全检查,整改不安全因素82条,对777名爆破手和257名保管员进行教育培训。1987年,对68个列管的军用、保卫枪支单位的276支枪进行了检验建卡,对605支汽、猎枪全部登记。1990年,对列管的自卫、保卫枪支进行清理登记,核查换发持枪证;对民用猎、汽枪进行摸底排查和登记办证管理,共对1560支猎枪,450支汽枪登记办证。 1995年10月1日起,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发放禁放宣传材料8万余份,收缴烟花爆竹7万余支,查处5起非法制造、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1996年6月,根据全省治理整顿枪支弹药管理秩序工作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收缴枪支弹药专项斗争,印发《关于严禁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的通告》和《关于加强枪支管理的通告》3000余份、《致全区人民一封信》10万余份、其他宣传材料2万余份,逐级签订《收枪治爆责任书》4300余份、《收枪治爆保证书》14万余份。同时,划片包干,落实责任,收缴枪支2730支、子弹3万余发。 2001年4月至2002年12月,印发关于治爆缉枪的《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致企业厂长经理的一封信》和通告共计10万余份,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对流散社会的枪支弹药、爆炸、剧毒危险物品进行清理收缴,共收缴各类枪支253支、子弹5799发、炸药290余公斤、雷管5996枚、导火索879米,烟花爆竹580余万头、“毒鼠强”等剧毒鼠药2万余克、氰化物3600克、其他剧毒物品25公斤。对原有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保管、使用单位的设备设施和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考察评估,对不安全的设备设施和不严密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在各爆炸物品使用单位推行了标准统一的保险柜式的爆炸物品库建设。 七、混乱区域整治 1994年,针对市区工、农贸市场寻衅滋事、欺行霸市等违法活动突出的情况,组织开展了集中治理,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2名。另外,整治治安落后村庄和场所127处,破案213起,查处人员317名,打掉流氓团伙10个,抓获成员37名。 2001~2002年,采取分片包干的方法,对境内的治安混乱区域和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40余处治安混乱区域和场所的基本情况和混乱根源,分期分批组织不同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查处违法犯罪人员120余名,使20余处混乱区域和场所的混乱局面得到根本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