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打”斗争
1983年8月至1986年,开展严打斗争。共逮捕犯罪嫌疑人344名,劳教25名;摧毁犯罪团伙25个,抓获其成员122名;破获各类案件946起,缴获赃款赃物折款40余万元。
第一战役? 1983年8月10日至1984年1月5日,开展集中打击刑事犯罪统一行动第一战役第一仗、第二仗,组织党政干部、政法公安干警、民兵和治安人员900余人,在驻威部队的支持配合下,共收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5名,捣毁犯罪团伙13个,抓获其成员79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74599元。
1984年2月,对境内606个单位进行调研,确定“严打”的主攻方向。3月30日至6月2日,开展“严打”第一战役第三仗,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破获案件100余起。
第二战役 1984年9月15日,开展第二战役第一仗,破获案件180余起,摧毁犯罪团伙12个。
1984年10月1日至1985年1月29日,开展 “严打”斗争第二战役第二仗,重点开展破案会战,制定落实“三定一包”(定时间、定条件、定人员、一包到底)的破案责任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7名,破案232起,缴获赃款赃物折款1.5万元;发动在押犯人检举揭发,对185条线索进行了查证,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名。
1985年3~7月、8~9月、10~12月分别开展了第二战役的第三、四、五仗。共破获刑事案件76起,缴获赃款赃物折款12万元,逮捕犯罪嫌疑人51名,收审16名。
第三战役? 1986年,开展“严打”斗争第三战役第一、二、三仗。共破获各类案件760起,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956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25万元。
二、专项斗争
1987年,开展“抓现行、破案件、挖窝子、打流窜”专项斗争。
1988年,开展“反盗窃、打流窜、挖窝子、破现案”破案会战和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各类案件106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50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40多万元。
1989年,开展“反盗窃”、“打击流窜犯罪,深挖犯罪团伙”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共破获刑事案件238起,收捕犯罪嫌疑人105名,摧毁犯罪团伙14个,追缴赃款赃物价值16.2万元。同年11月13日起,集中三个月时间,开展除“六害”(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专项斗争。
2000年12月至2001年10月,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2001年4月,开展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从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打击经济犯罪“三条战线”整体推进,开展了季节性严打攻势、破案会战、混乱区域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集中清查、重点清查、设卡堵截、巡逻守候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经常性治安清查统一行动。至2002年底,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255起,追缴赃款赃物899.3万元,摧毁团伙63个 。
1983~2002年刑事案件侦破情况表
表23-2-1-1
┏━━┯━━┯━━━━┯━━┯━┯━━┯━━━┓
┃年度│破案│追缴赃款│逮捕│刑│劳教│摧毁团┃
┃ │(起│赃物(万│(人│拘│(人│伙 ┃
┃ │) │元) │) │(│) │(个)┃
┃ │ │ │ │人│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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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67│ 8.55│ 173│ 0│ 10│ 17┃
┃ │ │ │ │ │ │ ┃
┠──┼──┼────┴┬─┼─┴┬─┴┬──┸┒
┃1984│ 46│ 5.75│60│ 0│ 10│ 0┃
┃ │ │ │ │ │ │ ┃
┠──┼──┼─────┼─┼──┼──┼───┨
┃1985│ 76│ 12.00│51│ 0│ 2│ 0┃
┃ │ │ │ │ │ │ ┃
┠──┼──┼─────┼─┼──┼──┼───┨
┃1986│ 73│ 25.00│74│ 64│ 3│ 0┃
┃ │ │ │ │ │ │ ┃
┠──┼──┼─────┼─┼──┼──┼───┨
┃1987│ 95│ 7.00│71│ 65│ 9│ 14┃
┃ │ │ │ │ │ │ ┃
┠──┼──┼─────┼─┼──┼──┼───┨
┃1988│ 104│ 43.00│11│ 129│ 6│ 0┃
┃ │ │ │6 │ │ │ ┃
┃ │ │ │ │ │ │ ┃
┠──┼──┼─────┼─┼──┼──┼───┨
┃1989│ 119│ 51.00│20│ 204│ 1│ 32┃
┃ │ │ │1 │ │ │ ┃
┃ │ │ │ │ │ │ ┃
┠──┼──┼────┬┴─┼─┬┴─┬┴──┰┚
┃1990│ 237│ 66.50│ 207│22│ 19│ 39┃
┃ │ │ │ │1 │ │ ┃
┃ │ │ │ │ │ │ ┃
┠──┼──┼────┼──┼─┼──┼───┨
┃1991│ 527│ 83.00│ 186│18│ 35│ 26┃
┃ │ │ │ │8 │ │ ┃
┃ │ │ │ │ │ │ ┃
┠──┼──┼────┼──┼─┼──┼───┨
┃1992│ 361│ 54.00│ 161│16│ 17│ 30┃
┃ │ │ │ │0 │ │ ┃
┃ │ │ │ │ │ │ ┃
┠──┼──┼────┴┬─┼─┴┬─┴┬──┸┒
┃1993│ 444│ 311.40│22│ 265│ 11│ 36┃
┃ │ │ │6 │ │ │ ┃
┃ │ │ │ │ │ │ ┃
┠──┼──┼─────┼─┼──┼──┼───┨
┃1994│ 611│ 559.40│39│ 386│ 22│ 56┃
┃ │ │ │9 │ │ │ ┃
┃ │ │ │ │ │ │ ┃
┠──┼──┼─────┼─┼──┼──┼───┨
┃1995│ 530│ 600.70│42│ 452│ 33│ 51┃
┃ │ │ │1 │ │ │ ┃
┃ │ │ │ │ │ │ ┃
┠──┼──┼─────┼─┼──┼──┼───┨
┃1996│ 427│ 365.10│43│ 505│ 28│ 42┃
┃ │ │ │6 │ │ │ ┃
┃ │ │ │ │ │ │ ┃
┠──┼──┼─────┼─┼──┼──┼───┨
┃1997│ 417│ 169.60│26│ 494│ 44│ 27┃
┃ │ │ │7 │ │ │ ┃
┃ │ │ │ │ │ │ ┃
┠──┼──┼─────┼─┼──┼──┼───┨
┃1998│ 464│ 324.00│25│ 579│ 44│ 30┃
┃ │ │ │9 │ │ │ ┃
┃ │ │ │ │ │ │ ┃
┠──┼──┼─────┼─┼──┼──┼───┨
┃1999│ 473│ 209.40│31│ 710│ 48│ 29┃
┃ │ │ │5 │ │ │ ┃
┃ │ │ │ │ │ │ ┃
┠──┼──┼─────┼─┼──┼──┼───┨
┃2000│ 560│ 415.10│25│ 763│ 106│ 37┃
┃ │ │ │8 │ │ │ ┃
┃ │ │ │ │ │ │ ┃
┠──┼──┼─────┼─┼──┼──┼───┨
┃2001│ 890│ 560.00│29│ 871│ 100│ 35┃
┃ │ │ │6 │ │ │ ┃
┃ │ │ │ │ │ │ ┃
┠──┼──┼────┬┴─┼─┬┴─┬┴──┰┚
┃2002│ 639│ 308.00│ 243│73│ 42│ 30┃
┃ │ │ │ │3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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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1年6月13日3时许,台湾人雷××行至孙家疃镇葡萄滩路157号楼下,被几名男青年持刀抢劫价值20余万元的财物。3时30分,环翠分局接报后,连夜调集警力紧急查控。4时30分摸清了其中4名犯罪嫌疑人情况和被抢物品的特征,随即通报市区各警种分兵把口,严密查堵。11时许 ,江家寨卡点民警查获2名可疑人员赵××、孙××,经审查,确认二人携带物品为该案赃物,但二人拒不交代赃物来源。经突审,20时许,该二人供认了伙同他人实施杀人抢劫的犯罪经过。环翠分局根据其他嫌疑人可能逃跑的路线,兵分多路跟踪追捕,14日在济南将杨×,在烟台将张×抓获, 20日在临沂将孙×、李××、孟××抓获,案件及时得以侦破。
三、刑侦改革
1994年,改革刑侦体制和运行机制,将一般刑事案件的办理权限下放到派出所,派出所在刑侦、预审部门的指导下,直接完成侦查、取证、报捕过程,建立以派出所为依托、刑警大队为主体的大刑侦格局。
1995年,建立全方位、跨地域的打击流窜犯罪协作机制,在函查、协查、信息通报、案犯移交等方面加强与外地公安机关的协作。1996年5月,推行侦查破案悬赏制,将负案在逃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悬赏通缉,当年共抓获本地逃犯54名,外地逃犯84名。1997年,制定“区域包干、广泛协作、重点悬赏、广种博收”的追逃方针,对1995年后所有逃犯登记造册,承包到队所,落实追逃责任制,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抓捕。
2000年,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网上追逃活动,做好逃犯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和查对等基础性工作,把专项手段和日常管理控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逃犯的可能落脚藏身处,适时派出专门力量进行抓捕;对通过外地公安机关的暂住人口回函及来人来函协查等方式掌握的逃犯,及时组织抓捕。是年,共抓捕逃犯40名。
案例 2000年 5月13日下午,环翠分局接报:烈士陵园内发现一具女尸,迅即展开查证工作,确认死者为苗××,吴××为犯罪嫌疑人,遂将其资料录入全国逃犯信息网,并多次派人外出抓捕。2001年10月4日,江苏省太仓县公安局将吴××查获并移交,该犯供认因情感纠葛于2000年5月12日将苗杀死的事实。
2001年11月5日8时许,环翠分局获悉:一男子服安眠药自杀,正在四○四医院抢救,即安排民警前往调查其自杀原因,初步查知自杀人为王×,遂与当地警方联系,获悉系新泰市警方通缉追捕的特大抢劫杀人逃犯。经查,该犯在2001年先后伙同其他5人窜至新泰、莱阳等地交叉结伙抢劫作案6起,杀死5人,后因同伙相继被警方抓获,自感走投无路畏罪自杀。11月7日,该犯被移交新泰警方。
第一节 打击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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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打”斗争
1983年8月至1986年,开展严打斗争。共逮捕犯罪嫌疑人344名,劳教25名;摧毁犯罪团伙25个,抓获其成员122名;破获各类案件946起,缴获赃款赃物折款40余万元。
第一战役? 1983年8月10日至1984年1月5日,开展集中打击刑事犯罪统一行动第一战役第一仗、第二仗,组织党政干部、政法公安干警、民兵和治安人员900余人,在驻威部队的支持配合下,共收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5名,捣毁犯罪团伙13个,抓获其成员79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74599元。
1984年2月,对境内606个单位进行调研,确定“严打”的主攻方向。3月30日至6月2日,开展“严打”第一战役第三仗,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破获案件100余起。
第二战役 1984年9月15日,开展第二战役第一仗,破获案件180余起,摧毁犯罪团伙12个。
1984年10月1日至1985年1月29日,开展 “严打”斗争第二战役第二仗,重点开展破案会战,制定落实“三定一包”(定时间、定条件、定人员、一包到底)的破案责任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7名,破案232起,缴获赃款赃物折款1.5万元;发动在押犯人检举揭发,对185条线索进行了查证,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名。
1985年3~7月、8~9月、10~12月分别开展了第二战役的第三、四、五仗。共破获刑事案件76起,缴获赃款赃物折款12万元,逮捕犯罪嫌疑人51名,收审16名。
第三战役? 1986年,开展“严打”斗争第三战役第一、二、三仗。共破获各类案件760起,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956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25万元。
二、专项斗争
1987年,开展“抓现行、破案件、挖窝子、打流窜”专项斗争。
1988年,开展“反盗窃、打流窜、挖窝子、破现案”破案会战和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各类案件106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50名,缴获赃款赃物折款40多万元。
1989年,开展“反盗窃”、“打击流窜犯罪,深挖犯罪团伙”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共破获刑事案件238起,收捕犯罪嫌疑人105名,摧毁犯罪团伙14个,追缴赃款赃物价值16.2万元。同年11月13日起,集中三个月时间,开展除“六害”(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专项斗争。
2000年12月至2001年10月,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2001年4月,开展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从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打击经济犯罪“三条战线”整体推进,开展了季节性严打攻势、破案会战、混乱区域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集中清查、重点清查、设卡堵截、巡逻守候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经常性治安清查统一行动。至2002年底,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255起,追缴赃款赃物899.3万元,摧毁团伙63个 。
1983~2002年刑事案件侦破情况表
表23-2-1-1
┏━━┯━━┯━━━━┯━━┯━┯━━┯━━━┓
┃年度│破案│追缴赃款│逮捕│刑│劳教│摧毁团┃
┃ │(起│赃物(万│(人│拘│(人│伙 ┃
┃ │) │元) │) │(│) │(个)┃
┃ │ │ │ │人│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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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67│ 8.55│ 173│ 0│ 10│ 17┃
┃ │ │ │ │ │ │ ┃
┠──┼──┼────┴┬─┼─┴┬─┴┬──┸┒
┃1984│ 46│ 5.75│60│ 0│ 10│ 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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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76│ 12.00│51│ 0│ 2│ 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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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73│ 25.00│74│ 64│ 3│ 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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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95│ 7.00│71│ 65│ 9│ 1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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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104│ 43.00│11│ 129│ 6│ 0┃
┃ │ │ │6 │ │ │ ┃
┃ │ │ │ │ │ │ ┃
┠──┼──┼─────┼─┼──┼──┼───┨
┃1989│ 119│ 51.00│20│ 204│ 1│ 32┃
┃ │ │ │1 │ │ │ ┃
┃ │ │ │ │ │ │ ┃
┠──┼──┼────┬┴─┼─┬┴─┬┴──┰┚
┃1990│ 237│ 66.50│ 207│22│ 19│ 39┃
┃ │ │ │ │1 │ │ ┃
┃ │ │ │ │ │ │ ┃
┠──┼──┼────┼──┼─┼──┼───┨
┃1991│ 527│ 83.00│ 186│18│ 35│ 26┃
┃ │ │ │ │8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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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361│ 54.00│ 161│16│ 17│ 30┃
┃ │ │ │ │0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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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444│ 311.40│22│ 265│ 11│ 36┃
┃ │ │ │6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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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611│ 559.40│39│ 386│ 22│ 56┃
┃ │ │ │9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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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530│ 600.70│42│ 452│ 33│ 51┃
┃ │ │ │1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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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427│ 365.10│43│ 505│ 28│ 42┃
┃ │ │ │6 │ │ │ ┃
┃ │ │ │ │ │ │ ┃
┠──┼──┼─────┼─┼──┼──┼───┨
┃1997│ 417│ 169.60│26│ 494│ 44│ 27┃
┃ │ │ │7 │ │ │ ┃
┃ │ │ │ │ │ │ ┃
┠──┼──┼─────┼─┼──┼──┼───┨
┃1998│ 464│ 324.00│25│ 579│ 44│ 30┃
┃ │ │ │9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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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473│ 209.40│31│ 710│ 48│ 29┃
┃ │ │ │5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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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560│ 415.10│25│ 763│ 106│ 37┃
┃ │ │ │8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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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890│ 560.00│29│ 871│ 100│ 35┃
┃ │ │ │6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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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639│ 308.00│ 243│73│ 42│ 30┃
┃ │ │ │ │3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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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1年6月13日3时许,台湾人雷××行至孙家疃镇葡萄滩路157号楼下,被几名男青年持刀抢劫价值20余万元的财物。3时30分,环翠分局接报后,连夜调集警力紧急查控。4时30分摸清了其中4名犯罪嫌疑人情况和被抢物品的特征,随即通报市区各警种分兵把口,严密查堵。11时许 ,江家寨卡点民警查获2名可疑人员赵××、孙××,经审查,确认二人携带物品为该案赃物,但二人拒不交代赃物来源。经突审,20时许,该二人供认了伙同他人实施杀人抢劫的犯罪经过。环翠分局根据其他嫌疑人可能逃跑的路线,兵分多路跟踪追捕,14日在济南将杨×,在烟台将张×抓获, 20日在临沂将孙×、李××、孟××抓获,案件及时得以侦破。
三、刑侦改革
1994年,改革刑侦体制和运行机制,将一般刑事案件的办理权限下放到派出所,派出所在刑侦、预审部门的指导下,直接完成侦查、取证、报捕过程,建立以派出所为依托、刑警大队为主体的大刑侦格局。
1995年,建立全方位、跨地域的打击流窜犯罪协作机制,在函查、协查、信息通报、案犯移交等方面加强与外地公安机关的协作。1996年5月,推行侦查破案悬赏制,将负案在逃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悬赏通缉,当年共抓获本地逃犯54名,外地逃犯84名。1997年,制定“区域包干、广泛协作、重点悬赏、广种博收”的追逃方针,对1995年后所有逃犯登记造册,承包到队所,落实追逃责任制,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抓捕。
2000年,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网上追逃活动,做好逃犯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和查对等基础性工作,把专项手段和日常管理控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逃犯的可能落脚藏身处,适时派出专门力量进行抓捕;对通过外地公安机关的暂住人口回函及来人来函协查等方式掌握的逃犯,及时组织抓捕。是年,共抓捕逃犯40名。
案例 2000年 5月13日下午,环翠分局接报:烈士陵园内发现一具女尸,迅即展开查证工作,确认死者为苗××,吴××为犯罪嫌疑人,遂将其资料录入全国逃犯信息网,并多次派人外出抓捕。2001年10月4日,江苏省太仓县公安局将吴××查获并移交,该犯供认因情感纠葛于2000年5月12日将苗杀死的事实。
2001年11月5日8时许,环翠分局获悉:一男子服安眠药自杀,正在四○四医院抢救,即安排民警前往调查其自杀原因,初步查知自杀人为王×,遂与当地警方联系,获悉系新泰市警方通缉追捕的特大抢劫杀人逃犯。经查,该犯在2001年先后伙同其他5人窜至新泰、莱阳等地交叉结伙抢劫作案6起,杀死5人,后因同伙相继被警方抓获,自感走投无路畏罪自杀。11月7日,该犯被移交新泰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