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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机关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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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机关党务工作
1987年8月,原中共威海市机关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区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02年,更名为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一、思想政治建设 突出抓好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督导区直机关各单位制定完善学习激励机制,每季度组织一次大型党课辅导讲座,每半年开展一次教育工作全面检查,举行一次党员干部理论考试,将成绩纳入支部考核;开办好机关三个学校①,通过区委、干部业校和基层党支部的三级教育网络,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每年利用“七一”和“十一”节庆,树立模范典型,促进机关教育工作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二、机关党组织建设 细致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严格按照组织发展“十六”字方针,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年度党员发展计划,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七一”举办一次新党员宣誓仪式,并专门针对新党员设计教育课题。注重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每年举办为期一周的机关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培训班,重点学习各级党代会报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党纪法规知识,促使机关党建工作保持规范化和制度化。教育引导机关党员献身岗位,倡导党员爱岗敬业,开展“岗位闪光”“争先创优”活动,作为年终评选优秀党员的主要依据。每年开展一次党员事迹报告会或演讲会,大力表彰优秀党员、树立典型。加强党务工作的规范考核管理。每年研究制定并下发区直机关《党务工作要点》和《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组织制度、组织发展、党费收缴、党风党纪、班子建设、活动会议、信息工作和电化教育工作等,按计划和进度适时督导检查,年终进行综合百分考核,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每年还组织机关支部书记召开1~2次党务工作研讨会,相互交流学习,促进全面提高。